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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种田指南(178)

作者:浮云素 时间:2023-07-13 11:50:22 标签:种田文 历史衍生 古典名著 封神

  纸衣既然能盛行,就证明它还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

  纸衣的原料是楮树皮纸,此纸十分耐磨,且隔热性完胜麻布,已经快把麻布纸衣给淘汰了。

  高长松家贫时也穿过纸衣,他感觉:硬是真的硬,保温,马马虎虎吧,只能说聊胜于无。

  无钱的村人除纸衣外还会左套一层、右套一层,他们的外套多是麻布所制,夹层里缝了破布头、麻绳、废纸等一切似乎能御寒的废品。

  成品说御寒是不可能的,挡风还差不多。

  去年高长松自己还在挣扎,自然没有闲心搞别的,但在第二个寒冬即将来临的今日,他也琢磨着能不能做出价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

  哎,御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吗?而且棉花也不是没有传进中国,早在未经南北朝时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现在还只当观赏品,要他在全国大力推广,也得当上朱元璋,在全国强制推行种植才行啊。

  考虑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还是无视种田系统的争霸功能吧……

  推广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种棉花都欠奉,高长松从未在古格镇周围看见过!

  但是,学习一下穿越者前辈们的经验,搞点毛衣还是有可能的。

  高长松还是看过不少穿越小说的,只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铁制糖织毛衣,可能是这三项赚头比较大吧,哪怕是当时有技术,这还不是能进行技术革命吗?

  毛衣这玩意,看似走进千家万户,实际上它进入中国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否则在明清时期就用该有布袍配高领毛衣这种时髦的搭配了。

  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并且推广开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

  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在唐代时,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

  当然了,高长松想着织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织毛衣的先天优势。

  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

  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

  在传统历史中,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

  有农耕做后勤保障,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

  西游记中,高老庄人明显过着农耕生活,这也从侧面展现出,吴承恩老先生笔下的乌斯藏不是单纯的游牧民族,实际上,根据高长松对本国的理解,这毫无疑问是个农耕与游牧兼具的国度,别的不说,围绕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类乌齐、左贡、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们这的常见畜牧有牦牛、名马与羊、彘、驴等等,考虑到唐代人比较喜欢吃羊,羊又成为了当地的大种牲畜。

  马就不用说了,那是国家机动力的根本,算战略物资。

  乌斯藏的羊为了应对高原恶劣的气候,自发性养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况下,这些毛皮会被整张剃下来加工成羊裘卖给平民,如果嫌弃羊毛太脏,不愿意鞣制,那就会成为肥料。

  高长松算了一下买纯天然羊毛的价钱,倒吸一口冷气,嚯,这简直是无本的买卖!

  考虑到从无到有的过程,高长松决定从最简单的搓毛线开始,这一部分实践无法交给其他人来做,只能靠他自己摸索。

  *

  高长松听闻胡屠户来了,亲自出去见他。

  胡屠户是镇上的屠夫,在封建社会屠户是贱业,可比起寻常老板姓,他们的钱包还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数职,宰羊又杀猪,以前胡屠户都从农户家买黑猪,肉说紧实也紧实,就是一身骚味,他都不大愿意吃。

  不知从何日起,长安来的郎君都要专门去高老庄吃东坡肉了,他一开始只将其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听一嘴便罢了,可当他真看见高老庄产的猪——个头那么大、肉那么肥、还没有臊味,胡屠户甚至想,这别不是寻常猪,是猪妖吧?

  不过,猪妖怎么会有如此多头?定然是此地出了个养猪能手,听说那十二郎家都不是养一头、两头猪,是养十几头、几十头。

  胡屠户咋舌,他们哪来这么多粮食养猪的?

  高长松:感谢猪饲料配方。

  胡屠户看见高长松,那定然是恭恭敬敬的,高十二郎的名声他们都听说过,对他这样的屠户来说,高长松是上线,不跟他搞好关系,哪有猪可以卖?

  这十二郎的来意也让他觉着奇怪,只听他问:“胡屠户,今日羊卖得可好?”

  胡屠户摸不着头脑,还是答道:“较往日是好些,天寒日冷,吃点羊肉暖身子。”卖得都要比猪好了。

  高长松说:“还是以往那样,直接从牧人那牵几只羊,等人要了直接剥皮?”

  他胡乱点头。

  “羊毛价格如何算?”

  “羊毛?”胡屠户问,“要连皮吗?”

  “有没有皮都不妨碍。”

  胡屠户斟酌道:“那羊毛本就不值钱,十二郎若想要尽数拿去便可,你可别忙着推拒,倘若你不要我也是拿去扔了。”

  这种羊毛太脏,又沾了血,板结成一块一块的,哪怕是树皮都比羊毛更保暖,贫寒人家的小儿都不愿意拿,毕竟拿回家后还要多次清洗,他们又没掌握鞣制的技法。

  这天喝水太冷,若想把羊毛洗干净,手指都要冻成通红的萝卜块了,反而得不偿失。

  高长松也没白占便宜,他估摸价格,给胡屠户打折,他今日挑的猪个头最大,价格还便宜,等他牵着“哼哼”叫的肥猪从猪圈出来时,笑得合不拢嘴。

  目前看猪圈的活落在了白兔精的手上,既然是劳动改造,那活必定是又累又脏,别人不愿意干的,至于为什么不给黄鼠狼精他们,那还不是怕他们监守自盗,把猪给生吞活剥了?

  对劳改的妖怪,高长松如同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胡屠户抽筋剥皮的事干多了,技术一流,他送来的羊毛都连成一片。

  草原上的羊恐怕从出生那天起就没洗过澡,羊毛是真的脏,高长松看这一堆仿佛打上马赛克的脏羊毛,嘴角抽搐,他想了想,招来一名长工道:“去,把狐二虎三他们一起喊来。”

  是时候让精怪工作了!

  ……

  高长松以为自己成日在折磨精怪四人组,谁知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折磨。

  不说别的,就那白兔精,他根本感觉不到黑猪臭,原因很简单,他们这些带皮毛的妖怪,都不大喜欢皮毛被打湿的感觉,因此很少洗澡,都快被腌入味了。

  别的不说,那黄鼠狼精自带一股异味,他与其相处,久而不闻其臭,又怎会感到猪臭呢?

  更别说高长松这素菜做得好,白兔精满意极了。

  高长松也满意让妖怪做活。

  他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他们:勤劳、踏实、不求甚解。

  这里的不求甚解含贬义,是说他们埋头干活,不深入了解。

  高长松将他们召唤到面前,满意地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精怪们的脸颊都丰盈了一圈。他深谙对比之道,从未在吃喝上亏待了这四精怪。

  从卵五郎身上便可得知,给他们吃饱穿暖有多重要,此乃和平之基石。

  再看他们对自己的态度,恭敬中夹杂着一丝丝的畏惧,很好,就该这样!

  高长松清了清喉咙:“召你们来,是给你们派新活计,这项活计我尚未交给别人,我做给你们看,你们跟着学。”

  说完就要蹲下来,清洗裹油结块的羊毛。

  老虎精等听了高长松的话,尚且懵懂,只是弯曲高大的身躯,照葫芦画瓢,黄鼠狼精就不同了,他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机会!这是受提拔的好机会!

  捻毛线的第一步是给羊毛去油,后世简单,你就算弄点洗洁剂都可以去油,现在的话只能用古法,在弱酸盐和石灰水中,高长松选择石灰水,平时点豆腐就要用到,东西都是现成的。

  甭看老虎精长得五大三粗,干起活来却很细致,至于狐狸之流,本来就是以狡猾面目为众人所知的,精细活对他们来说不算难,三下五除二就把几盆羊毛洗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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