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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掌门(59)

作者:梨花子 时间:2019-01-28 11:13:39 标签: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虐恋情深 江湖恩怨

  我点点头,但也不把话说死:“为人兄长,总得有些考量。”
  “这是自然,”方茉应和着点点头,“只是我早已将自己的死穴交于思思手上。”
  死穴?我心中迷惑,只等着他继续说,他却站起身走向门口,将门推开来,门外正站着焦虑的罔樨,见我没事,罔樨立刻将手中的刀架在了方茉脖子上。
  我连忙走过去,紧紧拉住罔樨的手安抚他,随即转身对方茉道:“终究还是你们自己的婚事,我只是担心罢了,思思既然喜欢你,日后我便不会再多管什么了。”
  “多谢哥哥成全。”方茉抱拳,深深鞠下一躬。
  其实他已经展现了对大舅哥的诚意,剩下的利害感情是思思该去琢磨的东西,我纵是不放心,也不能越俎代庖。至于死穴……想必是那个要害不能随随便便地告诉我,方茉才这般闭口不言,既然思思权衡之后选择相信他,我也只能硬着头皮相信思思了。
  现在看来,我倒像是个刁钻的老丈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此时的青铜派
  容成寻:你不是真的爱我,你只爱我的劳动价值!
  墨夷杞:你和你的劳动价值我都喜欢,不要叽歪,过来干活。


第60章 我还是副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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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思估计也知道自己惹了一身的麻烦事,近两日来,她一见我,便缩着脖子溜墙根走,一点都不像是待嫁的新娘子,反倒像个漂亮的大耗子,心虚得不行。
  今日大耗子又要跑,被我拎住了后脖子。
  “哥……”思思蔫头耷脑笑眯了眼,上回她被堂主们利用,抱错罔樨大腿时,都没有这么心虚。
  我也眯了眼,一旁的罔樨见我这样,想笑又不能笑,捂着嘴径自先走了。他是明白我要做什么,给够了我发挥的空间。既然他这么配合,那我更得和思思掰扯掰扯。
  “过来说话。”
  “哎哎,哥……我还得去看嫁衣……”
  “你还能三天胖十斤不成?嫁衣早做好了,当我不知道婚事都是方茉在操办吗?”
  思思立刻泄了气,跟着我进了附近的房间:“哥,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个大妖怪,怎么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
  我哼了一声:“非也,我可是一点都没看出来方茉原来是男人,更没看出来他要做我妹夫。”
  “你生气啦?”思思扑闪着大眼凑近我脸前,试图萌混过关。
  我无情地将手按在她脸上:“我生什么气,人家都是钓金龟婿,您这更厉害,把壳一撬,直接钓了一条金爬龙上来,咱俩又成皇亲国戚了,我高兴还来不及。”
  思思对我阴阳怪气的态度见怪不怪,两只小爪子猛地钳住了我的手腕:“就是生气了,哥,你别担心啊,我也是好好想过的,不会有危险的。”
  “我是想信你。”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昨天方茉也来找我表态了,他对大舅哥的诚意是足了,确实无可指摘,可你真的想好了吗?”
  思思眨巴着眼睛,她应该明白我意有所指,所以等着我说出下句话。
  “你问我有没有怀疑过罔樨,自然是有过,可那只是个未成形的想法,就像猜测明天会不会下雨一样,他绝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我与罔樨一同长大,我知道他的脾气秉性,就算是感情基础……我与他的感情也已经打了十多年的地基了。你也说过,我像是个妖怪,用了这么长时间,还不能明白罔樨是什么样的人吗?即便是哪一天我们真的分道扬镳,也不过是互不来往而已。”我微微皱眉,扶着思思的手臂,“可方茉他不一样,我不怀疑你们的感情是否深厚,我担心的是事情若发展到最糟糕的一步,你是否能全身而退。说句惹人厌恶的话,你哪怕是找个蛮不讲理的暴发户,也比这镶金嵌玉贵气逼人的王爷强,暴发户顶多吝啬成性,逼得你净身出户,可方茉他知晓你的身世,又是天师的至亲,世事无常,人心可畏,如果将来你们二人生了嫌隙,我纵使拼上自己一条命,也敌不过一个亲王。”
  我说了这一席婆婆妈妈的话,只怕思思现在根本听不进去,我紧紧盯着看她的神情,所幸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反抗的神情,看来多少是听进去了。
  思思忽而笑了:“哥,你和方茉挺像的。”
  如果她这句话是指我们俩都穿过女装的话,那还真挺像的,但这个黑历史我应该没告诉过她才是。
  “方茉之前也考虑过这些问题,所以他将值钱的东西都迁到我名下了。”
  我不赞同地开口道:“但是……”
  思思摆摆手,猛然一拍我的大臂:“对!但是!他可是王爷,这些东西既然可以轻轻松松移到我名下,也就意味着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回去,这是他自己说的,真是个过分别扭的家伙,既然都说出这种话了,干嘛还把那些东西给我啊。”
  我挑眉,看来方茉是还有后手。
  “所以他把自己的命门交给我了,不过这件事详细是什么,我还不能告诉你,不是我编瞎话,是这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但既然我已经手握他命门了,就算将来真的不能白头偕老,也不至于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最坏也不过是一拍两散而已。”
  又是命门……
  “哦,对了,至于那个天师,实际上他的存在对方茉来说是个威胁,哥你除了天师,方茉还该谢谢你才是。所以,你不要太担心啦,我一定会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好好的。”
  我已经再三确认过,既然她已经给出这么完美的回答了,那我……也就只能高高兴兴做大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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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房间时,罔樨正坐着喝茶,见我回来,他先露出一个微笑:“想通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但我还是有气无力地点点头:“据说老王爷死了一年多了,思思和方茉后天就要成婚。”
  罔樨走到我身边,忽然将我整个横抱起来,我吃了一惊,急忙捧住他的脸:“你要做什么?”
  “帮你转移注意力啊,”他笑得爽朗,“我以前听人说,有兄弟姐妹出嫁娶亲就像是撕烂皮,不流血只流泪,虽说能换得更新更好的皮,但总归还是疼,我知道你舍不得妹妹,纵是不再反对,心里却仍担忧,所以就把你抱起来。”
  我哭笑不得:“被抱起来,我就高兴了?”
  “哎,你这就不懂了,‘红尘俗事多烦忧’,烦忧都从哪里来啊,从红尘里来,我把你抱起来,你就和地上这些尘土不沾边了,自然就轻松愉快。”罔樨说得义正言辞,这些话明明是为了哄我开心,却被他说得像是真事一般。
  “那你还站在尘土里,岂不是代受了我的烦忧?”我顺着他发问,必须得承认的是,我的心情确实好了很多。
  “要不怎么说‘分忧’呢?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烦忧是认人的,等它们待会发现人不对的时候,就自己跑了。”罔樨眨眨眼,忽然在我脸上吻了一下,“阿一,你笑起来真好看。”
  说出这句话的他,笑得有些得意,一双明秀的眼眸闪闪发光。
  虽然更亲密的事情也做过了,但我的脸还是霎时烧起来,心里又甜又恨。能被他这般喜欢,我何其有幸,心脏胀满得要溢出蜜来,但一想到他一言一行都能轻易乱我心绪,便又恨得牙痒痒,恨不得逮着他啃上一口才能解痒。
  思思说错了,罔樨才是个真正的妖怪,有千年道行的大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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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王的婚礼还是很隆重的,但规矩也多,出于保障安全的考虑,我并没有作为思思的亲人出戏,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王妃的亲哥哥是江湖人士”在王室眼中算不上好事,更何况我们二人身世有异,与其争那一口气,倒不如随意。医仙代为尊长,成了思思的娘家人,现在正抱着酒坛子说胡话呢。至于我,旁人只认为我是与思思相交甚好的江湖人士,喝高了就过来说说话,也算是搭上点关系。
  今日整个京都跟着热闹,礼花鞭炮不要命似地放,我甚至还看到了如今的皇帝的真容。
  本以为自己会讨厌他,但如今看来,皇帝只是个有点胖的中年男人,过上四五年,便要成为一个老人,现在他正和臣子玩木射,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父亲临走前已经向我说明了去处,迫害与我同行之人多数是华玉门,这皇帝虽与我有仇,但也是些清算不得的旧恨,我与罔樨对视一眼,他似乎也想到了一样的事情,还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一直觉得皇帝可以飞,没想到这个皇帝走路都有点困难,说实话,有些失望啊。”罔樨笑着抿了口酒,用内力传音给我。
  “你到底为什么会对皇帝有这种期望?”我失笑,忽然望见了人群另一端的思思。
  她盖着盖头,身着红装,金银点缀周身,一举一动都烨烨生辉,估计她还没习惯自己脚上的新娘鞋,动作小心翼翼的,那些金银挂饰便随着动作的停顿而越发闪耀了,她身旁的方茉正应酬四方,却始终扶着她,如此看来,真是璧人一双。方茉见我看向他们二人,便隔着人群遥遥地向我与罔樨敬酒一杯。
  这婚礼相较于一般的皇室婚礼,算得上是乱来了,连思思的盖头,都是用里面能看到外面、但外面看不见里面的布料所制,想必亦是方茉从中周旋的,大抵是为了让思思更轻松自在些。
  我笑着饮下了手中这杯酒。
  之前汝筠和思璋结婚时我还哭成个傻子,如今眼泪也不知淌到何处去了,竟然一滴也流不出来,可心里却十分……十分……总之是种非常难以言喻的感受,感觉很空,空得人发慌,就像是今夜一过,我与思思虽仍是兄妹,但我两人之间的某种联系便要结束了。
  现在想来,罔樨之前所说的那个比喻,倒是十分恰当。确实疼,但却是件好事。自思思呱呱坠地,到如今嫁作新妇,已度过二十载的春秋,我眼见着她从一点点的小人长成了今日的新嫁娘,多少还是有些成就感和满足感的。她不再依附于我,成为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厉害女子,自己选择夫婿,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无论经历了什么,都能阳光快乐地活下去,拥有绚烂到晃眼的人生。
  罔樨偷偷捏了捏我的手:“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总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
  是啊,总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
  我以前总觉得,母亲要是没生下我多好,可现在,围绕在我身边的人们让我觉得,自己能活到今日,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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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飞逝,自那年偷偷跑出青铜派,已经过去了三年,这三年过得也不算平和,但是很安逸,我与罔樨游山玩水玩了半年,在临近门派大典之时才回去,墨夷一见我俩,气得跺脚,连带着墨夷一起,要来打人。不过看这样子,他们之间的矛盾已经解决了,我与罔樨就算是挨打也高兴。
  老乌生了三只小猫,都和妈妈一样聪明,还亲人,由墨夷带着喂了两次,便和我相熟了,其中有只中分猫,一见我有空,便跑过来求摸肚皮,实在可爱得紧。罔樨很讨厌,老是趁着中分猫翻肚皮的时候,来回摸它脑袋上中分的那条杠,摸得这条杠都快秃了,实在烦猫。
  老张是前年去世的,走得十分突然,自从卸下长老的担子之后,他一直过着悠闲的日子,也乐得清闲,时常晒着太阳拉二胡,柳思璋收了个七岁的小弟子,时常往老张那边去,豆丁大的小孩,跟着老张学二胡,怎么学都学不好,又好气又好笑。老张走的时候也正是在午后,秋日的阳光暖和和的,老张躺在摇椅上,看着就像是睡着了一样,他的二胡就树在院里石桌旁,中分猫还趴在他肚皮上打呼噜,那小弟子还问我,为什么师祖怎么叫都叫不醒,是不是犯懒了。我摸摸他的头,半晌没能说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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