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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深处有为家 上(128)

作者:初吻江湖 时间:2018-10-20 10:01:27 标签:宅斗 官斗

  于是摆出了奢华的场景,可怜吴瑛在外面差点冻成狗,这才进来就被打击到了。
  这屋里已经今非昔比,吴有为没那个闲心布置,不代表林素管家没有闲情逸致好么。
  人好歹也是高官府邸出来的管家,品味非凡,布置的这里看起来就跟个豪宅似的,偏偏有很低调的奢华。
  吴瑛的嫉妒之心起来了,仇富的看了四周一眼:“没想到,叔叔的日子,过得这么好。”
  凭什么?
  他带着一大家子人住在又老又破的祖宅里,辛苦的挨日子,而这个没用的竟然好茶好点心的吃着,绫罗绸缎穿着,好房子住着。
  “我想你误会了。”吴有为缓慢张口:“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的侄子是吴琼,我的侄女是吴俪儿,我的嫂子是吴孟氏,我的兄长是吴傍。你是谁?”
  吴瑛一噎:“你说什么?”
  “已经分家又分宗了的人,来靠关系么?”吴有为嗤笑一声,用一种红果果的眼神看着吴瑛:“哦?我知道了,这不是吴废后的亲哥哥么?前国舅爷?你那老子被砍了头,你还活若真是万幸。”
  吴瑛:“.....!”
  “我们已经分宗了,连族人都不是,还说什么叔叔?你连我家在哪儿都不知道,还有脸自称是我侄儿?”吴有为现在别提多痛快了:“我这里是莫灵山庄,我是庄主无用吴有为,你走吧,以后我们两家老死不相往来。”
  “为什么?”吴瑛愤怒了:“我吴家好歹养了你十几年!你就这么看着吴家倒了?”
  “那又如何?”吴有为比他更愤怒:“你以为我愿意生在吴家,长在吴家吗?”吴瑛一噎:“可吴家养了你啊!”
  “是啊,所以我分家分出来的东西和银钱,我都折价还给吴家了,你成亲的时候,我送了回去,你不知道么?”吴有为嗤笑一声:“我记得你很高兴的,在群芳阁你一掷千金、哦,是万金,你付了三万两银子,你吴府有钱的时候,我也没扒上去,所以现在,你也别扒上来。”
  吴瑛脸红了,又白了起来,不来,家里怎么办?
  “我记得你们应该手上有点钱,五十两就够一家人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年了,而且你们还有田地。”吴有为实在是不明白,根据他的揣测,他们就算日子过得清淡,可也绝对不会紧巴巴。
  ”给我一千两,从此我们一刀两断!”吴瑛豁出去了:“那个贱女人跟我和离了,家里被抄家,什么都没剩下。”
  他倒是没脸说,自家都落魄到这种境地了,祖母和母亲还讲究排场,非得有下人伺候,还是萱草说得对,这个家,不能这么过日子。
  可是他手里也没钱,只能找吴有...打秋风了。
  “凭什么?”林素管家不乐意了,要钱就跟要他的命一样。
  这种无意义的花销,林索管家坚决反对。
  “不然我就带着祖母过来。”吴瑛发狠了,他不想再住大车店的大通铺,那种恶心的跟猪圈一样的住宿环境,实在是受不了了,所以他一定要弄到钱:“你可以不认我但是她是你的嫡母。”
  “你们吴家的族谱上,都没有我的名字了,还我的嫡母?”吴有为大乐:“你让她来试试!”
  真当他是软柿子呢?
  还是当自己依然是皇后的亲哥哥,当朝国员爷?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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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一波未平
  吴瑛一愣,是啊!
  族谱上,已经没有吴有为的名字了。
  别说吴有为了,连二房的吴傍都没名字。
  “走吧,这里,以后也别来了,我是不会帮你的,当年你们怎么对我的?自己好好想想吧。”吴有为痛打落水狗之后,对吴府其实已经没有感觉了。
  以前是恨,为原主叫屈;现在看到吴瑛的惨样,他已经解恨了,平衡了。
  他想好了,吴府后来能起来,是因为吴废后的冷宫养过孝宗皇帝,都说是万贵妃害的,可他知道,那是因为万贵妃死了儿子。
  一开始,他也以为吴废后只是打了万贵妃板子,就被废了,这很说不过去,皇后乃是一国之母,岂能说废就废?
  现在明白了,是因为现在的万妃,后来的万贵妃有孕了。
  如果没有他,或者说,如果没有他的灵水帮忙,这次肯定流产。
  流产之后,宪宗皇帝更是夜夜都跟她在一起,可能是想弥补她一个孩子?
  记得不过几年就怀了,是宪宗皇帝的长子,万妃也因生育有功,被封为贵妃。
  只可惜,那孩子好像是一岁多的时候,就天折了。
  据说是自出生起就体弱多病,又着凉感冒不好,最后就没了。
  从那以后,万贵妃就再也没有过孩子。
  都说万贵妃把持后宫,让宪宗皇帝差点绝后,可是历史上,宪宗皇帝还有其他的皇子皇女出生,例如柏妃的儿子,被封为太子,柏妃后来也被封为柏贤妃。
  还有其他妃嫔的孩子也不少,只不过养大成年的少而已。
  如果万贵妃真的对宪宗皇帝的众多子嗣下黑手,她死后,还立了万贵妃慕,孝宗皇帝也没挖坟掘墓啊。
  万家也没得到什么报复,就是抹了锦衣卫指挥使的职位,依然是封了散阶,还是官身。
  只要他保住万贵妃的孩子,万通只要没事,等那孩子即位当了皇帝,他就能逍遥自在的活个一百二十来.....
  那个时候,吴家也不会东山再起,他还怕个球?
  所以他一点后路都不留的跟吴瑛掰扯开:“以后你们吴家是飞黄腾达还是跌落尘埃,都跟我没关系。”
  这个时候,有丫鬟们进来,给吴有为换了一杯热茶,也给吴瑛上了一杯热茶。
  丫鬟们各个青春靓丽,穿着也十分的华贵,说句不好听的,比吴孙氏穿的都好。
  叮当环佩,绫罗绸缎,香风四溢。
  吴瑛也是渴了,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立刻就尝出来了,这是...贡茶?这个没用的,怎么会喝贡茶?
  这种东西没有一定的渠道,是会被治罪的!
  他立刻就来了精神:“你这是贡茶!。”不错。”吴有为点头:“嘴巴挺好使。”
  “你私藏贡茶!”吴瑛立刻就笑了:“这可是大不敬之罪。你要是不想让我告发你.....”
  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这茶,是即空大师送给我的。”吴有为用看小丑一样的眼神看着吴瑛:“你现在只是个白丁,庶民,而我有功名在身,你要是告我,首先要受衙门一百杀威棒,然后才能跟我论罪。”
  吴瑛手一顿,觉得手里的茶碗,太烫手。
  “一旦定性为诬告,便会反受其罪,这是大明律。”吴有为慢吞吞的道:“看来,你对我,还是怀恨在心,可是你别忘了,你是个什么东西?一个罪人而已。”
  其他的人都用一种厌恶的眼光看吴瑛。
  “你一个罪人之后,竟然还想告我?”吴有为突然恶劣的笑了一下:“信不信,我现在碾死你们,就跟碾死一窝蚂蚁一样简单?”
  吴瑛彻底傻了!
  他再也不能自欺欺人的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了。
  吴家就是罪人,妹妹的皇后之位被废,吴家彻底完了。
  他还有什么资格,威胁这个人?
  吴瑛脑袋一团浆糊,脸色惨白,被林索管家客气”而强制的赶出了莫灵山庄的大门。
  车夫缩着脑袋站在那里,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事情不顺利。
  其实要他说,来这一趟纯属多余,以前在府里的时候,是怎么对待小老爷的?现在贴上来,小老爷就算接纳他们,也不会有好果子给他们吃的,也不知道主家的几个人都在想什么。
  要是他家的亲戚,他非得狠狠的收拾对方不可,还给对方机会贴上来?做梦去吧。
  这家看样子是呆不长了,得赶紧想办法带着一家老小走人才是.....
  北风冷冽,刮得人脸疼,吴瑛坐在牛车上,车夫慢悠悠的往回走。
  兜里的钱就剩下几两银子了,家里倒是有粮食和菜蔬,可是......没有什么油水,吴英裹紧了身上的衣服,这个没用的真狠心,住着大宅吃着美味佳肴,却让他们过苦日子。
  他忘记了吴有为也过过苦日子,甚至连下人都在吃香的喝辣的,他却过着清粥小菜的生活。
  有病了没人给请医问药,死掉了的事实。
  吴瑛浑浑恶恶的坐着牛车走在路上,牛车却突然停下了。
  吴瑛抬头,发现路上有一队人马,那服饰,那气质,是锦衣卫!他就是被锦衣卫抓进诏狱的,那经历,毕生难忘。
  “你就是吴瑛?吴青玉?”打头的一个人策马走了过来。
  吴瑛抬头,这个人是个跟吴俊差不多大的中年男人,这让吴瑛瞬间就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吴俊。
  他被斩首后,尸骨已经收敛了回来,葬入了祖坟。
  可以说,吴家大部分的钱财,都用来收敛入葬吴俊了。
  小部分的钱被挥霍了,他们一时之间,还很难适应一文钱掰开花的这种日子。
  “大...大人有事么?吴瑛咽了咽口水,逼回自己的眼泪,这个人不是他的父亲。
  “老夫柏珍。”柏珍看了看坐在牛车上的吴瑛:“与你父是同僚好友,找你们多时了。”
  柏珍?
  吴瑛更怕了:“哦,柏大人......”
  ”叫什么柏大人?”柏珍呵呵一笑,自觉慈爱的道;“叫伯父吧。”
  “......”吴英脸色更白了。
  皆因这位柏珍,他没见过,但是听说过,因为父亲提起过,说柏珍阴险狡诈,他为了给女儿柏香儿铺路,没少祸害一些人。
  甚至很早就走通了宫里的门路,将柏香儿送到了钱太后的跟前。
  要不是当时周太后从中作梗,柏香儿很可能就挤掉吴情儿,成为皇后了。
  还同僚好友?
  他从来没见过自家跟柏家有过交情,逢年过节连走礼都没有过,何谈“同僚好友”
  柏珍跟父亲虽然同是锦衣卫,可柏珍是有实权在手的,吴俊只是个世袭的虚职。
  现在吴家已经是庶民了,柏珍想捏死他们,犹如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哎!”柏珍眯起了眼睛:“贤侄啊....莫灵山庄”
  吴瑛走了,吴有为面色淡淡的,小小却欢呼了起来:“活该!早就想这么赶走他了!”
  小小现在学了许多东西,人也开窍了,回想起来,最讨厌的人就是吴府的那些家伙。
  现在他们倒霉了,小小别提多高兴了。
  林素管家也满意了,老爷就该强硬一些,不然这些人黏上来,可就不好处理了。
  吴有为抻了个懒腰:“赶紧把香炉拿走,这味儿也太冲了!”
  他喜欢自然的味道,这种高级货他有点享受不了,鼻子怪痒痒的。
  ”这是熏香!”林索管家才不听他的呢,让人将香炉放到了客厅中央,这样既能供暖又能熏屋子。
  吴有为赶紧起来去换下这身华丽的衣服,这衣服穿着其实也挺好看,就是别扭。
  他还是喜欢自己那套家居服。
  跟小小俩收拾完了出来,栗子烤上,热茶点心端上。
  吴有为吃着栗子,想着的却是地瓜,这要是有点地瓜烤着会更美。
  只可惜,这个时候还没地瓜什么事儿。
  他记得在上自然课的时候,介绍过,地瓜的野生种起源于美洲的热带地区,由印第安人人工种植成功,抗病虫害强,栽培容易。哥伦布初见西班牙女王时,曾将由新大陆带回的甘薯献给女王,西班牙水手又将甘薯传至菲律宾。
  在明朝万历十年(1582年),从当时的西班牙殖民地吕宋(今菲律宾)引进华夏,由东莞人陈益从安南首先引入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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