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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豪门狗血小说里当攻(155)

作者:生歌 时间:2022-07-13 04:52:31 标签:穿越时空 重生 穿书

  “想做些什么吗?”

  “不想,很累,我伤口疼。”

  “我给你抹药?”

  “不用,我想睡觉了。”

  江大荣倒没有折腾我,关了灯就睡觉。

  我以为我身体变好了,这半年来原本瘦下去的体重又慢慢增回来,结果当天晚上我又发烧了,这半年来的第二次发烧,我睡着睡着觉得不舒服,头重脚轻,身体灼热,伴随着呼吸不过来,我伸手去摇醒旁边的人。

  江大荣也很快醒了,比起第一次的无措,这次他显然淡定一些,立即打电话叫医生过来,然后给我吃退烧药。

  “都让你别下水,你偏下去。”

  “游泳池里的水是温的,我身体本来就是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我的药吃完了。”

  我坐起来,深深呼出一口气,我半年前的药已经吃完了,我看着江大荣,神色平静,“你知道我的病就是这样,药吃完了,我怕我的病又反复,发烧算是轻的,你应该没经历过我发病严重的时候,你是打算一直这样拘着我吗?”

  江大荣又恢复成我记忆中那个样子,阴沉冷酷,下颌绷成一条线。

  “我可以让医生过来。”

  我笑了笑,“普通医生救不了我,你忘了我本身是学医的,那些药是为了救我,不然谁吃药,药那么苦。”

  “我可以给你拿药。”

  “那些药是特制药,市面上买不到的,你知道我跟向谦生同样的病,那些药只能跟那边的医生拿,你是买不到的。”

  “你把药名告诉我,我有办法拿到的。”

  见江大荣坚持,我没有跟他争执,点点头,没继续说下去,同时靠在他身上,睡不着,又很不舒服,只能在清醒中慢慢熬下去。

  医生很快过来,其实我知道我的病,比起江大荣给我请的医生,我比他们更了解,发烧这种只能硬熬,吃点退烧药,不让它继续高烧下去,烧坏脑袋,别的治疗方法是没有的。

  比起流血,发烧的症状算是轻的,过几日就能缓下去。

  医生来了又走,不对,应该是没走,而是在一楼那边暂且住下,我也没有空管医生,先管好自己,我无事可做,头疼书应该也看不下去,只能看着江大荣。

  江大荣比他弟江弘予长得好,但毕竟也上年纪,肯定没有年轻时候长得好看。

  不过还能看,眉眼看上去是令人舒服的,就是做事太过随心,他比莫子耀其实还狠一点,莫子耀有时候可能还有点松动,松动之下会答应我的请求。

  但江大荣完全没有,这半年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不曾答应我一些请求。

  比如说我想要电脑上网,哪怕我说不联网也可以,他都没有答应,大概是想一直这样囚着我。

  “看我干什么?”

  “我无聊。”

  “难受?”

  “嗯。”

  “你以前常常这样吗?”

  “经常,我还会常常流血,一流血就止不住,所以我告诉过你千万不要打伤我,不要让我流血,不过时间久了,你应该会见识到的。”

  “那个向谦也会这样?”

  “他比我严重。”

  “所以他们家里人跟莫子耀才会养着那么多人,还开了一家医院。”

  我不接话。

  江大荣看着赵海扬,也就只有这个时候赵海扬流露出一点脆弱,平时他都是很平静,平静地接受他,平静地接受他对他做的一切,偶有试探。

  但见他坚决,又很快停止试探,他知道他的心并不在这里,他知道他想要出去,并不想一直这样被他拘着。

  可他不可能放他出去的,一旦放出去,他跟他怕是没有可能了,莫子耀也还在找他,要是被莫子耀发现,他还能不能拘着他都不一定。

  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喜欢男人的,他对别的男人没有欲望的,不像他弟弟。

  而且他不喜欢男人跟男人获取快乐的方式,他不喜欢,但他知道赵海扬喜欢。

  所以他心情好的时候会让赵海扬这样弄他,而他不会,他只是喜欢赵海扬,喜欢掌控他,从掌控与索取中获得愉悦。

  可能是因为发烧,赵海扬的唇像红玫瑰一样嫣红,此时脸色苍白,人显得可怜脆弱,要不是顾及他生病,他还真想前两天那样对他。

  当赵海扬主动凑上来吻他时,他心里泛起一丝涟漪。

  原本游戏只想玩一段时间,可他却想一直这样玩下去。

  快到早上六点时,赵海扬才再次睡着,而江大荣已经睡不着。

  赵海扬不是在说谎,他是真的有病,也真的需要吃药,这一点,他从赵海扬的手机上知道的,他跟向谦是生同样的病。

  因为他身体比向谦好一点,所以紧急情况,他需要输血给向谦,莫子耀他们把他当成供血的人,是为了救那个向谦的命。

  只不过赵海扬说他需要吃药,更多的是他借机想逃离他,他想要自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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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江大荣难得抽空跟江弘予还有他父母吃饭, 期间他妈一直让他结婚生小孩,他没有回好与不好,只是听着, 等吃完,送他父母上车后, 他问江弘予要回哪里。

  “哥, 你是跟陆思娴分手了吗?”

  “嗯。”

  江弘予一直以为陆思娴会成为他的大嫂,因为他哥跟她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他觉得陆思娴还不错, 学历样貌家世都不算太差, 没想到竟然分手了,分手后他就没听说他哥跟谁走得比较近,似乎沉迷于工作。

  “那哥你现在住哪?我打算去金玉那边玩,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江大荣摆摆手,让他别玩得太过分, 不要酒驾, 他很快就回他的车上, 让司机开车。

  才晚上八点, 江弘予这个夜店党很快召集朋友到金玉酒吧, 他们特意开了一间包厢, 江弘予玩得非常嗨, 也喝了一点酒, 搂着他的男朋友使劲亲。

  “江少,别在这里上演限量级啦。”

  江弘予的朋友刘卫智碰了碰他手臂, 调侃道。

  “你管我呢。”江弘予干脆由亲变成吻, 故意在好友面前上演亲热戏码。

  刘卫智笑着摇摇头, 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等江弘予亲热够之后才想起一件事,“诶,我想起一件事,我前阵子碰到你哥了,你哥去商场买衣服,我看他买了好多。”

  江弘予这才抬起头,松开他男朋友,“我哥?我哥买衣服吗?”

  他哥有好几百年没去商场买衣服,他的衣服都是由买手买给他或是定制的,逛商场买衣服这种事,应该从他成年后就没干过了,可能很偶尔的时候陪他交的女朋友逛一下。

  可他哥跟陆思娴都分手了,他跟谁逛的商场,他爸妈一直跟他打听他哥的情况。

  自从他哥全面接管公司后,用他爸的话来说就是越来越不受管,如同脱了线的风筝,谁也做不了他的主。

  他没听说他哥交新的女朋友啊。

  “你哥不买衣服的吗?”

  “他身边有谁?他跟谁一起逛商场?”

  刘卫智想了一下,“好像没跟谁,身边有两个人,看起来是保镖,他走在前面,逛的是男装店。”

  江弘予觉得奇怪,不过也没多想,玩到凌晨一点才跟朋友回去。

  再过几天,江弘予去找他哥要钱,他想跟朋友合伙投资,虽然他有钱,钱够多出这笔投资金额。

  但是他也不傻,他身边环绕的朋友太多,想要他钱的人也不少,不能白白被人坑钱,一般大金额的投资,他都会跟他哥商量一下,让他哥给出个主意,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商业头脑,也没有那么多经验。

  所以找他哥给建议是最稳妥的方式,他哥叫他去办公室,他去了。

  只是说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忍不住看向他哥的手臂,因为是夏天,他哥穿的是短袖,只是露出来的前半截手臂有非常奇怪的红痕,左右手臂都有,不深,就是能看出来被条状物体弄出来的痕迹,他还数了一下,有八道。

  他思忖,他哥还是跟人打架还是哪里捆出来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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