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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

作者:非非非非 时间:2021-08-08 09:08:45 标签:强强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穿书
路加一朝穿成书中的反派小王子,高傲嚣张的废物美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手握男主的奴隶身契。

日后男主将受封教廷圣骑士,最后夺权称王,把小王子囚禁在高塔中孤苦终生。

  知晓未来走向,弃暗投明抱大腿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路加笑了。

  让他屈居人下?绝无可能。

  既然做了王子,为什么不挥霍一把顺便抢个王冠玩呢?

  驯服高贵圣洁的骑士为他这个无恶不作的反派所用,似乎是个有趣的挑战。

  *

  兰斯的父亲为国王所杀,自己则沦为小王子的奴仆。

  他应该恨他。

  但从某日起,那个曾百般羞辱他的小王子,却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示爱”。

  “作为嘉奖,你被允许和我跳一支舞。”他骄傲的殿下说,“在我没喊停之前,不许离开。”

  漂亮的皮囊,蛇蝎的心肠。需时刻警惕他的诱惑,才不至于被花刺蜇伤。

  “如您所愿,殿下。”兰斯倾身投入旋舞。

  *

  登上王位后路加想要潇洒抽身,却被黑化的圣骑士反咬一口,软禁在古堡中。

  路加将恶翅翼和尾藏在背后,露出的犄角因羞恼而泛红。

  “你要怎样才不会把我是魅魔的秘密传出去?” 骗子咬着湿润的红唇。

  “——让我满意,陛下。”

  受:万人迷撩人狂反派魅魔王子(路加)

  攻:圣洁禁欲忠犬圣子黑化反咬(兰斯)

  注:双洁。受最初不知道自己是魅魔,不圣母。受恃美行凶,有少量被迫女装情节。

  内容标签: 强强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加(受),兰斯洛特(攻) ┃ 配角:阿芙拉 ┃ 其它:下一本《穿成病美人后宿敌追着我开屏》求预收~

  一句话简介:腹黑忠犬以下犯上

  立意:人不但要有高智商,还要有高情商。工作中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注意到下属的情绪,注意到下属想要什么,是一个掌权者必须具备的能力。不能一味索取,还要有适当的赠与。对那些为自己无私奉献的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懂得珍惜。

第1章 玫瑰喋血

  路加握着断折的玫瑰。

  在他攀折下来之前,这丛玫瑰一直在废园中疯野生长,利刺根根竖立,未被剪除。

  指尖传来刺痛,忽然间狂风大作,他将玫瑰花护在怀中,闭上了眼。

  风停下时,路加睁开眼,看到了“神”。

  “神”微微俯身,银月似的长发垂落耳畔,另一些披散在肩背上。薄衫收紧于腰腹,勾勒出优美的弧线。

  平静、温雅,这是路加对他的第一印象。

  第一眼或许会把他误当做神祇,但很快他身上粗糙的衣料便让路加否认了之前的猜想——这只是一个肖似神祇的凡人。

  地位卑贱?或许。他谦恭的姿势属于仆从对主人的礼节。而贫穷更是无须怀疑的。

  路加饶有兴趣地观察他。

  纤长的银白睫毛几乎遮掩了男子的眼瞳,但还是泄露出些微翠色。观察久了,才知道那双眼睛并非像他的姿势那般谦卑恭顺——他同样在淡淡审视路加。

  真正的仆人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路加一笑,指间带血的玫瑰转动,本来要丢弃的玫瑰花,别在了银发男子的衣领间。

  银白被抹上了一缕艳俗的红。

  路加满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他将刺破的手指吮入口中,品尝到丝缕血腥味。

  “这样看起来顺眼多了。”路加舔弄着指腹,语声戏谑,“怎么样,喜欢吗?”

  手指玉白,流连在玫瑰色的唇舌间。这样的场面极易让人误以为,他不是在问玫瑰花,而是在询问对方喜不喜欢他的嘴唇。

  然而直面他的男子唇边的微笑丝毫未变,礼貌而疏远。

  标准得如同经书上面对恶魔引诱的圣子。

  “感谢殿下的恩赐。”他俯下身,姿势优雅。

  ……“殿下”?这是什么称呼。

  路加眼眸微眯。

  这或许是一场捉弄?

  据他所知,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那几位殿下和他这个终年坐轮椅、时刻需要医学看护的残废没有半点关系。

  他只不过被叫来继承一位远房亲戚的遗产,顺便替那位过世者修缮一下那座破旧到随便一碰就会散架的祖“宅”——

  路加眺向不远处那座残破的古老府邸。

  ——焕然崭新。

  他瞳孔剧烈收缩。

  为了看得更清晰,路加本能向前踏了一步。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在坐轮椅,而是站立着的,惊讶之下,他双膝一软,向前摔倒。

  有人撑住了他的身体。

  从外人看来他似乎倒在了对方的怀中,实际上触碰到路加的只有一只手——冰凉坚硬,牢牢握在他肩头,支撑起了他全身的重量。

  “请小心,殿下。”银发男子平和地提醒。

  路加低下头,努力平复心中的惊骇。

  “放开我。”他尝试用自己的腿站稳,随即无情地拍开了刚才帮助自己的手,“你可以走了。”

  他迫切需要独处与冷静思考。

  男子离开后,路加在人来人往的玫瑰园中独自站立。园丁抱着异国的花木小步走过,俯身向他致意,又像害怕什么似的匆匆离开。

  那一阵风之后,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废园刚刚开辟,喷泉从神使石像号角中喷涌,奴隶与仆从身着地中海风格的宽松服饰,衣袍在风中微扬。

  而他的双腿奇迹般地完好如初,无需轮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

  “他任职多久了?”路加问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仆。

  “一个月,殿下。”男仆说,“一个月前陛下将兰斯交给您,您命他栽培园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刚刚盛开。”

  兰斯——正式名就是兰斯洛特。

  听到这个名字,路加只觉不可思议。

  他踏着一级级石阶,走进府邸的主卧。这里的布局与现代他即将继承的老古董别无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缝间的青苔。

  他挥退了仆从,耳边安静下来。

  路加缓步走过壁炉,来到等身银镜前。火光跳跃,银镜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

  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

  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

  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

  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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