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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张牌 中(9)

作者:张鼎鼎 时间:2017-08-24 16:07:06 标签:灵异神怪 经典 破镜重圆 爽文

  林跃对他举杯,张智功也喝了,然后道:“林跃,你为什么不回去?”
  “二少是让我回中国吗?”
  “是因为我吗?你怕我再关着你?如果我说不会,你信不信?”
  “我信。”
  张智功突然郁闷了,他本来准备了一大堆慷慨激昂的说辞,就准备怎么说服林跃了,哪知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让他备受打击。不过他立刻就调整了过来:“那你为什么不回去?”
  林跃歪歪头:“我为什么要回去呢?”
  “你,那是你的家,你不总说你最恋家的吗?那里有你的房子,有你熟悉的一切,有你……还有你爸。你爸最近挺好的,生意做的不错,也很少喝酒了,但是,你不应该回去看看他吗?”
  “谢谢二少。”林跃笑着又敬了他一杯,“谢谢二少代我照顾他。”
  张智功有些郁闷的又喝了一杯,然后道:“也不是我照顾他,他资金充裕,自然有人愿意和他合伙,没有我,也有别人。”
  “唔,这么说,我以后不用给他寄钱了。”
  林跃想了想,仿佛捡到了什么便宜似的笑了起来。张智功看着他,嘴唇翕动,想说什么,但他也觉得自己要说的话实在太酸,太不容易出口。
  “二少,你没看出来吗?我和过去,已经不一样了。”

第 63 章
  第六十三章
  林跃和过去不同了,这一点,张智功也有感觉,过去,他每次见到林跃,都有种气不打一处来的冲动,就算后来动了心,也时常觉得这个人有点太没心没肺。但是这次碰面,虽然林跃还是高高兴兴的和他打招呼,不时的露出那一口招牌似的白牙,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这笑里,比过去多了些什么。
  “也许不是多了些什么,而是,没有再隐藏?”想到林跃在莎朗的顶层曾和他说过的,他又这样想到。
  “我没觉得你和过去有什么不同。”在说这一句的时候,他的心中还有一点喜悦,想到林跃不再在他面前隐藏,就觉得离他就又近了一步。
  “二少啊。”林跃叹了口气,放下筷子,伸出自己的手,来回翻转了两下,“我今天一天输了三十令吉,这并不是第一次,在一开始的时候,我甚至输到过一万,而今天,我坐的是5/10令吉的桌子,云顶最大的桌子是100/200令吉的,大多数吃鱼的,都在那个桌子上,有点水平的,起码也要玩50/100令吉的,而我,在5/10令吉的桌子上还输了,当然,这要比一开始进步了些,但是,我还是输了。”
  “那又怎么样?”
  “二少,你觉得如果花胡子来的话会输吗?丹尼奥来了会输吗?就算偶尔输一把,也不会总是输对不对?而我,和这两个人都对局过,并且都赢了,你觉得,我应该输吗?”
  心中隐隐的猜到了些什么,但张智功还是道:“你想说什么?”
  “二少,我没有做戏,我是真的输了。怎么说呢?”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才道,“在那场爆炸之后,我就再不是吃鱼的了,而成了一条被吃的鱼,我本来以为,也许我能独自的成为吃鱼的,可是事实告诉我,没有那么幸运的事。所以到现在,我还是一条要被吃的鱼。”
  “这又有什么关系?我……”
  “二少,我已经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林跃了,我再不能随心所欲的击到想要的绝张,我再不能将那些大鳄斩于马下,别说那些大鳄,就是一条小鲤鱼说不定都能把我给吞了。”
  他说着,站起来,拍拍张智功的肩:“你喜欢的人,已经不在了。”
  说完,他向外面走去,张智功看着他的背影,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个字。在刚才,他想说,他是喜欢林跃这个人的,会不会玩德州扑克完全没有关系。
  但是,从他们认识的最初到最后,德州扑克、麻将、赌博,就贯穿着始终。他到底喜欢林跃什么?
  是的,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喜欢根本就不重要。但,他也知道自己是喜欢林跃在赌桌上的姿态的。喜欢那种漫不经心的自信,喜欢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控制感。
  平时的林跃是气人的、可爱的,而那时的林跃却是耀眼的。
  如果林跃不再那么耀眼……
  一时间,张智功迷茫了,原本的肯定,又有些不确定起来。
  而就在张二少苦苦思忖的时候,林跃却在街口买了串鱼蛋,一边吃,一边暗自咕哝:“说起来,也怪对不起二少的,总骗他,不过……恩,我也不算说谎吧,我当然没有说谎!”
  自我肯定了一番,林跃就把这个念头丢到了一边,认了认路,搭上公车,就回自己的住处了。
  他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一千多令吉,换算成人民币不过三千左右,这笔钱在国内的小城市还马虎,在吉隆坡就有些拮据了。不过好在他也不是一个多有要求的人,五百令吉和人合租了个两居室,三百令吉用来吃饭,剩下的钱都被他用到了赌场上。
  住了大半年,他从没给房里添过东西,倒是原本的房东厚道,不仅给他换了个床,还换了空调,虽然说这空调也是二手的,但比过去那个只吹风不制冷的要好多了。
  也因为这个空调,和他同屋的室友经常跑到他屋里蹭凉,当然也自动自发的帮他负担了一部分电费。
  吉隆坡没有所谓的冬天,虽然说现在是二月,气温也有三十度。他回去的时候,他的室友又躺在了他的屋里,反正他房间中也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因此也不怎么在乎这种侵犯行为。
  “你回来了?那老头今天又给你换了个电视,诺,就是那个,奶奶的,要不是你和他相差太大,我真怀疑,你是他的私生子。”
  他的室友高鹏躺在行军床上,眯着眼道。说起来,他和林跃还算半个老乡,他的妈妈和林跃是一个省的,他在山东出生,后来在北京上学工作,再后来,就被打发到了这里。
  他的工资要比林跃高,但花费也比林跃大,因此也和林跃一样是月光。对于林跃的东西为什么总比他好,他已经有些麻木了,原本还找房东抗议过。不过被房东一句话就顶了回来:“签约的时候,你那房里就那些东西!”
  当然,他也嘟囔过为什么总给林跃不给他,不过人家房东依然是只用一句话:“我乐意给他换!”
  他还能说什么?人家房东愿意,人家房东就是看林跃比看他顺眼。不过虽然麻木了,时不时的,他还是要刺几句,也算是为自己找找平衡。
  他不知道,其实房东比他还郁闷。
  你说他一个华裔在这陌生的土地赚几套房子容易吗?他把其中的一套出租出去,犯了哪门子法?得罪了哪路神仙?不过就把房子租给了一个看起来干干净净的中国同胞,哪知道当天下午就惹来两个看起来更白白净净的人,一个很和蔼的告诉他,很感谢他对林跃的照顾,另一个更和蔼的告诉他,让他再接再厉。
  这两个人都很和蔼,只是他很不小心的看到,过去总是找他收保护费的被他们偷偷叫做狗腿子的就站在他家楼下,更很不小心的看到,那狗腿子很狗腿的巴结着一个人,而那个人更狗腿的巴结着那两个人。
  而那两个人,对于这种巴结根本就是待理不理的,其中一人临上车的时候,拍了拍那个被狗腿巴结的人的肩,那人就立刻感动的全身发抖。
  看到这一幕,房东简直没被吓死,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挣一点小钱,怎么租个房子,也能租来这种只有传说中出现的人物啊。
  而更令他头疼的是,那人让他照顾林跃,还要让他小心的照顾,也就是说,不能被林跃发现。
  从那以后,他就陷入了痛苦的思忖着,要给林跃添东西,但不能让他觉得过火,要计算着日期,要把准备送出去的东西先用一段时间,必要的话,还要用刀子刮两下。
  虽然说,因为他干的不错,经常能收到不菲的奖赏,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让房东觉得,他还是老老实实挣自己的小钱的好。
  “这位祖宗也住了半年了,也快该走了吧。”
  房东这样想着,但他没想到的时候,林跃不仅没有很快就走,反而一住又住,足足住了两年。
  这两年,林跃的房间里多了二手电脑,二手PSP,二手书桌,厨房里多了二手豆浆机、二手微波炉、二手烤箱。而他自己,也从普通的小领班,升为了部门经理,工资从过去的一千多,到了八千多,带上奖金分红,平均到每个月,也差不多有一万令吉了。
  对于这种生活,林跃很满意,经常自我臭美的说:“掐指算算,我现在也是会四种语言的精英白领了,要是再加上我们菊城方言,那就是五种语言啊,我以后当翻译是没问题了。”
  高鹏对他这话总是不屑一顾:“你看看哪个马来西亚华裔不会?”
  马来西亚华侨的小孩,一般都会上语言学校,学习中文普通话和粤语,而因为生在马来西亚语,因此马来西亚语也是没问题。而马来西亚又是一个旅游国家,因此这里的人又一般都会说英语,英语几乎是这里的第二语言。有一些厉害的,甚至还能讲泰米尔语。
  也就是因此,林跃这个本来一句马来西亚语都不会的人,才能在夜总会找到工作。
  不过虽然遭受到了打击,林跃自我感觉却是不错。他每天上上班,学学语言,定时的每星期上一次云顶。
  升为经理之后,定时的在每个月给自己加一次大餐,有时候是请高鹏,有时候是和夜总会的同事,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
  对于他的这种生活方式,高鹏一开始没表过态,后来就仿佛有些看不过眼了:“林跃,你到底想做什么呢?难道你还想在夜总会干一辈子?好吧,就算你真想,那你也要有个目标吧。”
  “我有目标。”
  “什么目标?成为赌神?那你还需要再多多练习吧。”
  “你错了,成为赌神最重要的不是练习,而是领悟,这个东西玄而又玄,妙而又妙,你如果没到过那种境界,是很难明白的。这就像鱼永远不能明白鸟,鸟永远不能明白骆驼,骆驼永远不能明白猫,猫永远不能明白蚂蚁,蚂蚁永远不能明白人,人永远不能明白……”
  在经过了一连串的明白和不明白之后,林跃终于又道:“不过我的目标并不是成为赌神,那种工作虽然不错,但也不怎么好玩。”
  “……那你想做什么?”
  “我现在就在做啊。”
  “什么,夜总会?”
  林跃笑了起来,然后道:“高鹏,你觉得我现在的生活怎么样?”
  “怎么样……挺逍遥的,但……”
  “对了,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就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逍遥快乐,我现在既然已经达到了,还要什么目标啊。”
  高鹏彻底不知道说什么了,他只能看着林跃,强忍着吐血的冲动,一再的告诉自己为了早日挣够百万,为了早日回国,为了你的美娇娘,忍耐、忍耐、再忍耐!
  林跃仿佛真的准备把这种逍遥自在的日子过下去,他现在工资多了,还给自己买了个按摩椅,每天晚上一边看高鹏买来的报纸,一边享受按摩。
  而在这一天,他在一份报纸上看到这么一个消息:“莎朗成功登陆拉斯维加斯,董事长疑为洪门新当家。”
  刊登这个消息的,是一家小报,经常就弄点耸人听闻的消息,什么某某明星的私生子都有多大了,某某企业家的身世成迷之类的半真半假的东西,包括的内容也广泛,上到外星人,下到小型宗教,从美国到中国,凡是有噱头的内容,都能被它拿来用。
  至于真实性嘛……
  大多数买这份报纸的人,都将其当传奇读物。
  林跃将这份报纸看了两遍,然后起身打开电脑。
  而就在林跃查找关于拉斯维加的消息的时候,凯撒也在看林跃的报告。
  “三月二十日,林先生上云顶,在100/200/令吉的赌桌上,输掉一百令吉。”
  “三月二十七日,林先生上云顶,在100/200/令吉的赌桌上,输掉一百令吉。”
  “四月三日,林先生上云顶,100/200/令吉的赌桌上,输掉一百令吉。”
  ……
  从三月二十日到六月二十五日,常规的报告没有任何变化,都是林跃在云顶输了一百令吉。
  如果说一次两次还是巧合的话,那么这么多次就是故意了。而这种故意,并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
  是的,输钱很容易,但要每次输的都这么凑巧,那就绝不容易了,特别是在云顶这样的正规赌场,是绝对不缺少专门吃鱼的,也许并不见得是大鳄,但也绝不是普通的庸手。
  看着这些报告,凯撒有些无奈似的,摇了摇头,就在这个时候,桌子上的电话响了,他按下免提,里面传来卡洛斯的声音:“刚才收到的消息,林先生预定了下周六前来拉斯维加斯的机票。”
  “……知道了。”
  七月,美国。
  七月的美国有什么?独立日?哦,是的,独立日,不过那只是美国人自己的事情。
  对于美国之外的人们来说,七月的美国,最重要的还是在拉斯维加斯,WSP,世界扑克大赛!每年一次的扑克盛宴。别管你是不是赌徒,只要你对德州扑克感兴趣,不,只要对扑克感兴趣,这一个月,就是不容错过的。
  从六月开始,拉斯维加斯各大酒店的预订电话就不断,来往的班机都增多了。游人如织,赌徒狂热。
  这一天,林跃走出机场,眯眼看了看天空,然后豪气干云的做挥手状:“我,林跃,回来了!”

第 64 章
  第六十四章
  拉斯维加斯,纸醉金迷,金碧辉煌,用什么词来形容都不过分,这里充斥着大量的现金、珠宝、支票、古董。
  但就算再富丽堂皇,也就和娱乐中心附近的当铺一样,在这里,也还是存在着各种阴暗角落。
  当然,林跃目前居住的旅馆还说不上阴暗,但是离光明也是很有点距离的。一个大通间,十张单人床,一张床三十美元,专门为落魄赌徒准备的。
  来这里居住的,一般都是快走入末路但又不甘心放弃的赌徒,他们在赌场中不知熬了多少天,然后,在快到极限的时候,来这里住一晚,再之后,就又会疯狂似的扑回赌场。
  这种人,一般皮肤暗淡双眼通红,神情中却有一种病态的亢奋。
  在这些人中间,林跃这个白白净净,神情中仿佛还有一点腼腆的东方青年,简直就像是落入狼群中的羔羊,在他住了一个星期后,连饭店的老板娘都忍不住道:“雪,你实在不适合住在这里。”
  对于林跃的那个“跃”字,老板娘怎么也发不出正确的读音,最后就以“雪”代替了。
  “哦,亲爱的苏珊小姐,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床单干净,还有地方洗澡,我已经很满足了。”
  “你完全可以住青年旅馆。”
  “但那距离赌场就太远了,对我来说,很不方便。”
  他这话立刻惊倒一片人,老板娘苏珊更是几乎尖叫的开口:“雪,你也是来赌博的,这太不可思议了,看看你周围的这些人吧,远离赌博!远离赌博!”
  她这话立刻招来了别人的不满,一个光头粗声道:“嘿,苏珊,你这是在赶我们吗?”
  “少插嘴,彼得,你们这些烂人也就罢了,我不能看着雪也变得和你们一样!听我的,中国人,立刻收拾行李回去吧,你来这里也一个星期了,该看的也看了,该玩的也玩了,现在,是离开的时候的。这里很好、很刺激,但你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
  “这个,我好像还不能现在就走,否则我的损失就大了。”
  “这里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想的,于是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回去!立刻离开!”
  这次没有人再反驳了,是的,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想的,输了十块,不甘心,想着要捞回来,结果就又输了二十、四十、八十,然后,把自己的一辈子都输了进去。
  “亲爱的苏珊,我已经交了一万一千美金,我如果现在回去的话,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报名参加了WSP?”
  “是的。”
  几秒的沉寂,然后就是哄堂大笑,刚才的那个光头还一边笑一边怪叫:“快来看快来看,这里马上就又要有一个手链得主啦!”
  这句话立刻招来了更多的附和:“彼得,说的好,为了这一句也要请你一杯!”
  “大鳄!大鳄!”
  ……
  就连苏珊也跟着笑了起来,林跃不解的摸着下巴:“很好笑吗?”
  苏珊拍着他的肩膀:“不好笑,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梦想,但是,那只是个梦想,是的,这几年有几个手链的得主都比较年轻,但我们都知道,那不过是电视台造出来的噱头,去年的、前年的、大前年的,除了那一次露面之外,他们还有什么作为吗?没有了,大鳄还是那些人。”
  “苏珊,你这就不对了,能拿到一次手链就可以了,去年的奖金我记得是三千八百六十七万,今年的据说更高。中国人,加油,上千万美金在向你招手呢!”
  光头大声说,虽然用的是鼓励的话,但那语气,怎么听都向是嘲笑。
  这也的确是嘲笑。
  是的,WSP很引人注目,每年都有世界各地的人来参加,更有无数的人来观战。
  但是,对于他们这些赌徒来说,这更像是一场秀。
  大多数人,不过是交一笔昂贵的学费,感受一下气氛。五千人大赛,有的时候,甚至能达到一万、两万,而真正能有钱拿的是多少人呢?
  前五十名!
  也就是说只有杀入前五十名,才能做到不亏本,就算是五千对五十,那也是百分之一的概率,这甚至不如去赌转盘!
  水平?
  哦,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是有水平的,但是,能杀到最后的,往往是那些大鳄以及各大赌场的散客,普通人……当然也有,不过实在是太少了。
  而要再拿到手链,那就要进入前十名。
  当然,每年总有一两个普通人进入到这个名次的,可是,那不过是个诱饵,吸引着来年能有更多的普通人报名。
  如果有钱,交这么笔钱就当玩游戏了,但林跃,都穷的来住这种旅馆了,还妄想什么手链、冠军?
  用光头的话来说就是:“还不如去赌老虎机呢,那样你更有希望!”
  不过不管多少人不看好,在比赛的当天,林跃还是翻出了有一段时间没穿的西装,打上了领带,擦亮了皮鞋。
  他的这身行头,还是当年张智功给他准备的,虽然说过了两年,但作为世界名牌,质量还是能保证的,何况这身衣服,过去的两年里他也很少有机会穿,因此还保持着八成新。
  因此,当他一身西装出现在大厅中的时候,立刻震住了所有人,平时爱和他开玩笑,一边在赌场里厮混,一边用打工偿还住宿费的光头也说不出话了。
  他走到老板娘面前,微笑的探过身:“亲爱的苏珊,我今天就要去参赛了,能给我一些祝福吗?”
  苏珊的脸顿时红了,她磕磕巴巴的道:“什么、什么祝福……”
  林跃的视线在她的脸上转了一圈,然后从她的手中抽出了刚才正在用的原子笔:“就这个吧,我相信这会是我的幸运之笔的。”
  将廉价的原子笔卡到西装上衣的口袋里,林跃走了出去。而他一出去,房间中顿时就响起一片的口哨声,还有人在起哄的叫苏珊的名字。不过这一次光头彼得没有起哄,有人去问,他想了想道:“我觉得他很熟悉,你们有没有印象?”
  “快,快看电视!说不定那小子会出来!”
  电视一直是开着的,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对WSP不屑一顾,但一年一度的盛事,他们也是不肯错过的。不过并没有到播放时间,比赛是要到九点才开始的,好容易等到九点,他们也没能找到林跃。
  这次参赛的人比往年更多,官方公布的是三万六千五百人,十人一张的桌子都需要三千多张,这一次的举办方JA娱乐中心,临时撤销了两个餐厅才勉强将所有的桌子都放下。
  这么多的桌子,大部分的镜头都给了大鳄们。
  是的,就算是大鳄,要来参加这项比赛的话,也要从头做起。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拿过手链,但却不是每个拿过手链的人都能成为大鳄的原因。
  拿到了一条手链,当然,你的运气和技术都不错,但是,你能拿到第二条吗?不说第二条,你能第二次杀入前五十名吗?
  大鳄可以,几乎每一个大鳄都拿过两条以上的手链,并且起码有四次杀入过前五十名。
  到现在,公认的大鳄还有四十三位,目前还活跃在桌子上的,也有三十九位位,而这一次有三十人参加了WSP,因此镜头更多的,还是给了他们所在的桌子。
  三十个大鳄,再介绍介绍他们的对手,时间也差不多了,因此,虽然玛丽聚精会神的看了,也没能找到林跃。
  等到下午的时候,一些桌子已经撤销了。
  和麻将不同,德州扑克,真的玩起来是很快的。在场的人,每人都是一千美金的筹码,输完离桌。
  虽然每一桌都只是10/20美金的盲注,但是却可以在下注的时候全ALL的,因此,很可能只需要一把,就全输光了。
  而在这里,除了中午休息的那段时间,离桌也就代表着认输。如果一个桌子少于五人,那么这个桌子就会撤销,而把桌子上的人分流道其他桌子上。
  等到下午的时候,玛丽等人终于看到了林跃,这当然不是林跃有什么突出表现,而是,他被分到了一个有大鳄的桌子上。
  “野马琼斯,哦,我们的小朋友这一次要倒霉了!”
  光头怪声怪气的说,这句话立刻引来了玛丽的原子笔攻击,不过她也没有说什么。
  是的,被分到大鳄的桌子上本身已经很倒霉了,而遇上琼斯,那就不是普通的倒霉了。
  琼斯被叫做野马,但只从形象上来说,他离野马还不是一般的有距离。
  因为又有新人加入到他的桌子,摄像机特地给了个特写,电视机上显示出来的,是一张可以用精致来形容的面孔。
  小麦色泛着光泽的皮肤,绿色的眼睛,鼻梁很挺,嘴唇很薄,还带着一点粉色,右嘴唇的下角挂着一个钻石戒指,随着他的说话、动作,闪闪发光。
  他的眼形狭长,而睫毛很浓,大花的卷发半长披到肩上。他穿了件,也说不上是唐装还是日装的白色长袍,但长袍上却用金、黑相交的线绣着一朵朵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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