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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欢旧爱(2)

作者:60_03 时间:2017-09-10 21:02:50 标签:重生 架空 BE


  沈文昌看着邓月明的身世背景,直呼土匪干得好,一把火烧的干净。现在邓月明无亲无故,简直怎么玩都可以,非常省事。当天夜晚沈文昌请余老板来“谈一谈”,余老板被黑西装请到白玫瑰,等了一个钟头,卫士来讲,说是宪兵队捉了人,沈先生临时加班了,要请余先生见谅,最好是去宪兵队门口等他。于是余老板战战兢兢的被拉到宪兵队门口,对着端枪的日本兵哈腰问好,夏夜里出三层冷汗,终于等到“加班”结束的沈文昌。

  沈文昌身边围三层黑西装,是真怕暗杀,坐的车加厚铁板,后车窗罩黑纱帘。余老板缩肩膀坐旁边,陪笑着给沈文昌点烟。

  “余老板呐,前些天我请月明唱戏,唱《断桥》。戏我听的有限,可月明生生把我唱成了一个戏迷哈哈哈!”他朗声笑起来,宪兵队带出来的暴虐与戾气一扫而光,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爽朗美男子,可他身上还有血的味道,于是余老板半分不敢放松,低眉着搭话:“是,月明有时唱的是有点意思。”

  “所以我想常请他过来唱两句。可你也晓得嘛,做我们这份工作的,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处什么样的人,都要汇报给组织,出一丁点差错,于国于家,都是灾难。”他话讲半句,却又再清楚不过,余老板登时松了气,知道这位“东厂头子”,不是在和自己过不去,于是自嘲却又欢喜的想到:“我是何等何能,能让这等人物盯上?”然而出口又是另一句:“月明是个好孩子,就是太内向,也不交朋友。”

  一个小戏子,内向少言,没有什么朋友,接触不了国党,碰不着共党,是随便便能被摆布的,是诸多不公强加于身,也无处伸冤的。

  沈文昌满意至极,直接派人去请邓月明,让他到白玫瑰来作陪。

  白玫瑰自然和百乐门一样,包间的门一关,做脱裤子的勾当。这次邓月明穿一件赭色的长衫,黑色的夏布裤。长衫洗的泛了白,挽着袖子,露出一段象牙白的手腕。他无声无响的坐在沙发上,翻日文画报等沈文昌。

  窗外是上海的不夜城,灯红酒绿,连一碗茶水都透着金钱的光。可这里邓月明坐镇的一方天地是静的,仿佛时光都不曾流动。于是沈文昌开门进来,看到一个穿着老气旧衣的少年,翻着看不懂的画报,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沈文昌被猝不及防的惊艳一番,开口却要嘲笑他一句:“年纪轻轻的后生人,穿的比我还老气。”邓月明起身问好,微微的鞠躬,低声道:“沈先生。”他每一个字都带着粘姓,轻而软的黏在沈文昌心里。

  “吃了没有?没有?怎么不自己点点东西?”沈文昌为邓月明拉开坐,低头与他讲话,热气呼在邓月明耳边,像一条不怀好意的舌。邓月明不说话,只是摇摇头,却又忽然轻抓了沈文昌袖子,侧了面,抬起头,低低的对沈文昌讲:“我等沈先生来开饭。”他的唇将要印上沈文昌的唇,却又将将至未至,该离不离,只是呼出温热的气,气里带了一点绿茶的苦味。沈文昌几乎要苏了骨头,一只手悄无声息,搭上月明的腰。

  “你知道我刚刚从哪里来?”他突然想要对邓月明坦诚相对,把自己暴虐凶狠的里子露给他看。

  “我不知道……”邓月明到底吻了上去,却又答着他,于是一个吻分成无数细小的吻,落在另一幅唇上:“他们说你是东厂头子。我闻到了你身上的血腥气。”

  沈文昌突然手上发力,把邓月明抱到桌子上,勾了他的裤子往下脱,露出一对白腿,又停了手。他一丝不苟的头发落下一簇,散在额头,头却未曾抬起,只是由下而上盯着邓月明。他长的端着斯文,做文化馆,实际是手里沾血,长年累月见不得人的刑罚,让他的骨头泛了黑,皮却依然光鲜,于是此时此刻,他像一只披了人皮的凶兽。他舔舔唇,依旧是笑着

  “别人说我是东厂头子,我怎么敢当,我不过是个做秘书的,最多算是东厂群犬里的一条……”

  邓月明一只手依然抓着他袖子,一只却撑在桌上,下身门户大开,黑裤衬白肉,肉上透一点粉。他不说话,只是羞笑着看沈文昌。

  “我今天放狗咬人,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咬成一堆碎肉。好端端的一个人,可惜遇到了我……你怕不怕?”

  邓月明摇摇头,松了沈文昌的袖子,双手撑在桌上。是全身心交给他的模样。

  “说来好笑,”沈文昌脱掉邓月明裤子,甩手扔在地上,又拉开他的腿:“我这人不信鬼神,不信因果,却觉得……上辈子一定见过你,是旧来识。若是真有上辈子,我一定也CAO过你。”他从西装裤袋里掏出一个脂膏盒,挑了块出来玩邓月明后彞,玩的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嘴里却自言自语着,仿佛是疑惑,又仿佛是调情。邓月明放软身子给他玩,眉目是一片温柔,是旧情人相会的模样。

  沈文昌夜里定要回家,只留一本菜单给邓月明,出门之际良心发现,叫人把账单寄到清源环路。他包厢里做的爽快,把邓月明CAO的喘不上气,屁股上一排的指印,大概第二天就要泛青。彞爱是舒心的良药,让沈文昌坐在车里心情愉快,面上泛着红光,手指在膝盖上敲出一段戏文来,仿佛是荒腔走板的《断桥》.白娘子赤脚迈莲步,露一段细白精瘦的脚踝。于是他缓缓生出一片合情合理的罗曼蒂克来,让车夫离了霓虹阑珊,掉头去城隍庙,亲自买了虾皮馄饨,带回去为太太做夜宵。

 

 

第3章 

  沈家大公馆在原先的公共租界,近虹口,落在一片带院的白色洋房中间,法兰西的风格样貌,窗台定要雕上雪白的花,并且年代久远,积上松绿的苍苔。沈文昌对此非常满意,仿佛他祖上已然显赫,是要富上千秋万代的。于是他在树影重重中下车,提着城隍庙的虾皮馄饨,去献上一份中式的爱情。然而尚未推门而入,他的爱情便已然式微——屋中传出欢声笑语,沈太太的读书会还未散去。他登时觉得手上有千斤重,几乎要提不动,上下的唇粘在一起,暴虐从心中起,可面上依然是斯文模样,半分不肯再太太的朋友前落了下风。他将馄饨往卫士手中一塞,目光森然的开了门。

  “也不讲来这么多人,一份馄饨给谁吃。一路颠过来。”他从来都不是祖上显赫的贵族,是年轻的穷学生,娶上了不知世事的杜丽娘,傍上了东洋吹来的风。

  门里的读书会正在高潮,纯银雕花托盘里放红茶,放洋酒,酒边一束白色的玫瑰花,系红色丝带,装点某个太太小姐的痴心不悔。这位太太小姐现下必然穿洋装,踏小牛皮的高跟鞋,含羞带怯的读自己的诗。不知是谁笑道一声:“沈先生回来了。”那位痴心不悔的太太小姐顿时禁了声,笑打白珍道:“你也不说沈先生要回来!白白看我笑话去!”沈文昌是一派绅士的模样,黑色西装挂在手上,头上没有着帽,却颇风趣的行了一个帽礼:“原谅我,小姐们,这么热的天,就假装我带了一顶帽子吧。”太太小姐们应景的笑起来,白珍似乎颇为满意,端着红茶冲他笑。他应该抱一抱她,像许多归家的洋人丈夫一样轻吻她的面颊。可他心里虚,怕自己身上缠着邓月明的味。于是苦笑着告罪,对白珍连连抱歉:“加了一晚的班,怕污了女士们的鼻,只想洗个澡啊。我知道女士们聚会,总是不希望有男士在场的。”太太小姐们又咯咯笑起来,统一的忽略掉他那恶名在外的加班内容,一致表示上海天气炎热,西装衬衣真是天大的牺牲。

  痴心不悔的女士重新开始读自己的新诗:

  “……我要拨开冬日的迷雾

  为你清出一片荆棘的路途

  种上玫瑰的种子

  用鲜血来浇灌

  想要献你一朵赤红的花啊

  却开出一片冬日的迷雾……”她的白色玫瑰就放在手边,暗示一般的告诉诸多太太小姐:这是我用鲜血浇灌出的迷雾。

  她这首不知所以的诗为她赢得掌声,又宣告出一段门不当户不对的恋情的失败。于是白珍遗憾的抱住她,用手顺她的脊背。

  “可怜的茜茜”她安慰的讲着:“食尽愁滋味”

  这股同样不知所谓的伤感弥漫开来,另上楼沈文昌驻了足,他几乎是铁石心肠的奇异起来:“食尽愁滋味?!啊?!喝着印度的红茶,意大利的洋酒,用绸子的丝带系玫瑰,看两个大洋一本的洋文书,现今食尽愁滋味?!应该把她送到十年前的汀漳镇去。”他在这种诡异的不认同感挪不动步伐,终于被某位小姐抓了现。

  “原来沈先生你在听啊!”

  沈文昌尴尬至极,迅速编了话头回对:“米斯李,筱为这小子配不上你,让安妮为你把关,你应该相信她的眼光。”

  沈太太的洋文名字安妮白,被沈先生讲出来,自有一番亲昵。沈太太被不知不觉的取悦了,却依然要噔他一眼:“快去洗澡吧!张妈,去为沈先生端牛奶,别要冰的,不准喝冰的!”

  太太小姐们哄笑起来,讲沈先生自夸,又讲沈先生偷听,是好奇沈太太心里的秘密。可讲完又觉得后悔,是一瞬间想起了沈先生的职业——这世上,没有谁能在他面前有秘密。太太小姐们对沈先生的感情总是复杂,多想往往要心惊。

  读书会到了尾声,有人提出来一局桥牌,五光十色的裙子立刻围坐在一起,塔夫绸盖着香云纱,苏绣伴着东洋印花,涂了蔻丹的手指伸出来,要摸一张称心如意的牌。手上往往带着真金白银,镶硬而冷的火油钻。

  是牌定有输赢,可输赢不叫输赢,叫愁滋味。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好个秋。”

  幸好如今不是秋,是月亮弯弯的仲夏夜,凉心不凉身。邓月明出了包厢回弄堂,走一个钟头,能省两枚电车代用币,省一顿早饭的薄粥钱。

 

 

第4章 

  邓月明的班子住在蒲柏路,租一座石库门。这样的房子关起门来自成体系,终日咿咿呀呀的传出练功声。邻居自然要上门闹一闹,闹起来总是不了了之,大抵是租金便宜,谁也搬不走。邓月明到胡同口,大概已经要12点,他在胡同口转一圈,没有往里走——里头是黑沉沉的天地,开无线电,放一板一眼的日文歌,依稀听出“撒克啦,撒克啦。”大概唱樱花。他立在弄堂口,百无聊赖的看月亮,看晒在晾衣绳上的短裤背心,长衫衬裤。

  弄堂里,本地的匪帮火拼河南帮,用准头不行的汉阳造,军刺,剃肉的尖刀。大概子弹已经放空,现下正是“刀光剑影”。不是《蜀山剑侠传》里的奇妙光景,是逢年过节里人与家禽的搏斗。战斗自然要有呐喊,然而弄堂深而弯,呐喊传不出来。

  可邓月明是知道的,里面要见血。这个世界,对邓月明没有秘密。

  搏斗持续半个小时,两方逃窜进更深黑暗,留下无名的尸体交与巡捕房。无线电似乎更响了一番,已经不再是飘渺的撒克啦,是白光略低的声调,唱《假正经》。弄堂里渐渐有窗点起了美孚灯,是夜里有人开始糊火柴盒,发明日早饭时光的面饼。邓月明提起衣袍,小心避开地上的水坑,就着他人的灯火,要回自己的窝。窝还未到,身后低低响起声响:“瑚九公子?”是个疑惑的,暗含期待的男声。邓月明也不转身,依旧不紧不慢的走着,却自言自语般回那声音一句:“人鬼殊途,算了吧。快去投胎,莫要自找不快了。”那声音却兴喜起来:“真是瑚九公子!他们说我该来找你,找到你就能成事!”

  声音夹着阴风,时高时低,最后化为脚步声,虚虚实实的凝出一个年轻的后生,三七分的头,穿白色短袖棒球衫,松紧带的卡其色短裤。他跑到邓月明身前,张开手虚虚的拦路,却被邓月明一头穿过。邓月明是回到了窝前,站在门楣下敲门。一声又一声,合着忽闪的,独另另的灯。

  青年的阴魂还在叨叙:“瑚九公子,你好!我叫筱为!哇!这世上真有精怪,真有灵魂!好哇!那是人死后便真有审判,真有报应!”他为自己死后的世界大为满意,生前无解的种种,仿佛都在死后得到了解释,得到宽慰。他的无神论调坍塌的一干二净,现在转而向生前的种种不信来求助。

  “他们说我应该来找你,瑚九公子,瑚九先生……我想找一个……”话为讲完,门缓缓开出,探出一个比筱为更像阴魂的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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