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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2)

作者:楚人无恙 时间:2019-01-17 11:24:41 标签:灵异神怪

我俯下`身,驾轻就熟地将那截性`器整根吞入喉里。
唐奇发出轻微的呜咽声,如一只被拎住后脖颈的小猫。我吞吐了几下,用手指替他扩张好内壁,将他整个翻过身,毫不犹豫地挺身进去。

一道电光从半空中划过。
雨水,汗水,夹杂着血水。我的全身湿漉漉的,有什么东西正沿着汗衫和脊背的空隙,一滴一滴往下坠。但我仍在一步一步往前走。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往哪里去。但没关系。我手里有刀。
铁皮的货车在身后轰隆隆驶开,而我面前是一望无垠的漆黑的夜。我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泥里,耳边是隆隆的雨声,和男与女相互纠缠的喘息。
喘息是从公路尽头的木屋里发出来的。
木质的栅栏门是半开的,仿佛屋内的人以为,没有其余的人会在夏夜的雨夜里,闯入这无人之地来。屋子里亮着灯光,以及一下一下摇晃着的黑影。前门半掩着,里面散发出令人毛孔焦灼的热气来,让我不敢推门往里。
我只敢用一侧眼睛,从门缝里往内看。看见积着水渍的地板,看见红的、金的、绿的绸缎。看见满架长的短的刀枪,和一排排厚底的长靴。看见墙壁上各式各样的,文、武、生、旦、净、丑的妆面。
这是什么地方?
我用手指扒着木质的窗沿,脚尖踩在凸出的墙基外缘,试图从窗子里看见去。可是雨帘从半空中倾盆而下,冲刷在窗子上,模糊了我的双眼。
哥哥。哥哥。
有小小的手在拉着我的汗衫。我回过头。
黑暗里,那是一双小小的、惊恐的眼。

“洛哥,怎么想着开车带我回台南?”
年轻就是优势。唐奇摘掉棒球帽,朝对面火红跑车上的靓妹挥了挥,肆意招摇。他那双桃花眼不是没有杀伤力,引逗得靓妹一阵花痴的尖叫。然而唐奇一松手,风将棒球帽卷走,一如带走落花,跌入海浪里,漂流远走。
看唐奇失落的样子,我忍不住大笑,将他的下巴扳过来,吸住他的舌头。唐奇并没有反抗,他最近对这种半公开的挑`逗,颇为享受。对面车道上发动机响,是那辆跑车上的靓妹在叹息。年轻的美男子被自己拥在怀里,我微微得意。
“倒也没什么。想出门散散心。你老家不是在台南?顺便带你回去看看。”
帮中元老为了二爷留下那几千万,争斗得昏天黑地,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他们打着什么主意。与其留在老宅任他们算计,我倒不如抢先离了是非之地。
唐奇脸上露出怏怏不乐的神情。
“怎么,不想回台南?台南好啊,我听说你父母原先住在台南?老家的戏园子还保留着呢?我们多待几天,你可以教我学歌仔戏。”
唐奇脸上淡淡一笑,令我又想起初见他时,那满脸苍白的涂装,和唇边极艳的胭脂。
当夜,我们宿在了海边旅店。
咸腥的海水被夜风吹在我的脸上,也吹在唐奇的脸上。我们躲在远离灯光的礁石后面,任海水没过膝盖骨的上缘。唐奇只穿着一条沙滩短裤,轻易便被我扒了下来,从后面捅了进去。他里面很紧,很软,也很温暖。礁石滑腻而冰冷,我恶意地将他的汗衫掀起,将他的胸膛抵在冰冷的礁石上面。他的肉`体年轻、紧实、充满了活力。
完事了以后,我把唐奇转过来,和他密密地接吻。唐奇的双眼如同远方灯塔一般,耀眼而宁静。我将他搂在怀里,脸贴脸:
“喜不喜欢?”
“有点凉……”
他轻轻抱怨道,接着如微醺般嗤嗤发笑:
“我得回去冲个热水澡……”
我以为唐奇在避重就轻,但他如小猫一般吻了吻我:
“洛哥……屿飞,我喜欢你……和你在一起,感觉很好……”

台南与记忆中完全不同。也许,有了唐奇的台南,才算是真正的台南。白天,唐奇带着我满街吃滚烫的沙茶蛋饼、喷香的葱花牛肉汤和金澄澄的锅烧意面,拽着我的手在林凤营月台上红白相间的柱子间飞跑,从林百货五层的露台上往下远眺。林百货顶层的游人众多,我们俩戴着墨镜和棒球帽,旁人谁也没往我们勾在彼此腰间的手臂上瞧。
百货商店的香水气,咖啡气息和司康饼散发出来的甜蜜香气,令唐奇搂在我手臂间的身躯显得那么不真实。我附在唐奇耳畔,低声唤道:
“唐奇!唐奇!”
他转过头来,淡褐色的墨镜下,一双桃花眼勾起微微带笑,借着棒球帽的阴影,嘴唇轻轻一啄,将半口司康饼送进我嘴里。烤得恰到好处的面皮,点缀着樱桃糖浆,顿时充盈了我的口鼻。
有一刹那,我几乎忘记了,我们究竟为什么来此。

“屿飞,你不是说,要看我们家的戏园子?”
台南的夏日一如记忆中闷热潮湿。开出城区不到十几公里,天便陡然变色,下起了瓢泼大雨。唐奇指着路边的一所木屋时,我几乎认不出,记忆里的那所房子。
也难怪。记忆里的东西,总要比现实来得高大沉重一些。房子也是,人也是。
雨大得几乎没办法再前行半步,我们只得弃了车,将外套兜在头上当雨披,踉踉跄跄闯进空荡荡的房屋里。
木质地板上堆积的灰尘,被年轻人的脚步猛一震荡,在昏暗模糊的潮湿气息里,呛得唐奇和我二人喷嚏连连。我不知道电灯开关在何处,只得扶着唐奇的后腰前行。他的背心早就被暴雨淋得透湿。热乎乎,汗津津。
唐奇的心脏跳得如此之快,即使我搁在他后腰的手掌,也能感觉他身体透出的热力来。我将唐奇推在墙上,用力深深吻他。
雨水,汗水,夹杂着体液。我肆无忌惮地喷射在年轻人的体内,觉得脑子里空荡荡的,仿佛有什么在回响。
有小小的手掌在拉扯我的衣襟。有小小的声音在唤。
哥哥。哥哥。
我毛骨悚然,回头一看。
啪,电灯亮了。
唐奇骇笑。他见我脸色惨白,差点以为我要马上风。我自然无法尽数告知他,我内心的震动。
红的、黑的、金的、绿的。上了年月的绸缎一如风干的脆纸,被带着雾气的夜风一吹,几乎就要随风飘散。一幅幅华丽得如同祭祖拜神的戏服,就那么垂在半空,如同一具具无头悬挂着的躯干。
那些与躯体分离了的一张张脸,描着各式各样的眉眼,被供奉在四周的墙壁上。有小生、有花旦,有净、末、武、丑,一幅幅俱画得活灵活现。唐奇站在我背后,两条手臂如海藻般勾着我,悠悠道:
“那是我阿公的手艺。如今他手抖得厉害,就连他笔下,也难以复现了。”
他轻车熟路,走到墙角打开箱柜,拿出半干的胭脂红,在颊边一抹,回头勾着眼角调笑,嗓子里荡悠悠冒出歌仔戏的唱词来:
“‘俊逸少年何方来,结下无穷相思债’?”
唐奇见我不答,回过头去,用手指上多余的胭脂,轻轻在灰尘满积的玻璃窗上,画出不可名状的痕迹。我与他十指交缠,将他的手掌完全按压贴合在玻璃上,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问:
“这就是你家的戏园,唐奇?”
唐奇轻轻嗤笑:
“我阿爸出了名的滥赌,若不是当年阿妈朝二爷讨了个人情,只怕要被那些高利贷打得脑袋开花,家里还剩什么戏园?阿爸阿妈出了车祸以后,过去剩的那些旧行头,阿公说不许用,不吉利,可也不许丢……你大概不相信,长这么大,我来这地方,一共没有几次……”
我将唐奇搂在怀里。我这才意识到,他那么瘦,瘦得仿佛皮包骨头,被风轻轻一吹,就要飘走。
唐奇的声音如梦似幻,直往我的耳膜里钻来:
“我五岁那年,跟着阿爸阿妈搬来台南不久,他们就出了车祸……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突然发了一场高热,整个人痴痴傻傻……阿公说,一个人的魂丢在哪里,就要从哪里招回来……那是我唯一一次的记忆,站在这栋房子里,听着阿公敲着玻璃,用拉长缓慢的声线召唤……
“后来我才知道,他唱的是楚辞,是屈原的《招魂》……”
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
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
蝮蛇蓁蓁,封狐千里些。
雄虺九首,往来倏忽,吞人以益其心些。
归来兮!不可久淫些。
我想起那个午后,唐奇摊在膝头的那个纸质笔记本,和上面胡乱涂画的大片黑红色痕迹,与人体残肢的形体。窗外的风雨愈发狂乱,斑驳的雨点敲打在污浊的玻璃上,却将他和我重叠的脸,映照得纤毫毕现。
“唐奇!唐奇!”
我听见自己在热切地呼叫,无论身下的人有没有回应。
唐奇在我身下,发出热切的呻吟。可是窗外风骤雨狂,我几乎听不清——那究竟是悲号,还是呻吟。
我看见两只手——一只男人的手,骨节分明,一只纤长瘦削,被牢牢积压在玻璃上,缓缓下滑,留下一串血一般的痕迹。
我看见苍白涂画着血色胭脂的脸,分不清那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是我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屋顶的白炽灯忽地猛然晃动,我睁大了眼睛,看往窗外暴雨里的那片虚空。
我看到,一双小小的、惊恐的眼。

台南的十日十夜,我和唐奇日夜纠缠,如疯了一般。
年轻人的皮肤光滑细腻,如最上等的绸缎。我着迷地在他锁骨上方吮`吸连连,看着一个又一个的红色印痕渐渐变淡。酒店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光线迷蒙而昏暗。唐奇在昏黄的阴影里被我亲得直发笑,两只眼睛灼灼地闪。
跟你的其他小情人比,我怎么样?唐奇用他细长有力的手指在我赤裸的胸口画圈。
我避重就轻打太极。其他情人?什么情人?
唐奇微微一笑,不去追究,凑在我唇边细细密密地亲吻。说说你的初恋?
我一愣,想了想,脑子里一片空白。初恋?我没有初恋。
胡说。唐奇捏着我的乳`头,啪地一弹,桃花眼绽出淘气的神色。人人都有初恋。
我仔细想了想,摇摇头。我不是人人,我没有初恋。
唐奇趴到我胸口,用水润的舌头撩拨我的乳`头。我感到下腹的欲`望渐渐抬头。
话语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仿佛研得满满的墨要寻找出处。
……我自小跟了二爷,被他当成亲生仔一般。那时候二爷还没有发迹,不像日后结交的都是显贵官员。我不喜欢念书,整日跟着他在游戏厅和KTV里混。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只知道自己并不怎么在意女人。我的第一次也许是和KTV援交的学生妹,也许是和游戏厅的老板娘。我忘了。但她们并不能算是我的初恋……
唐奇也许在听,但他的嘴巴正忙着被我的内裤塞得满满。他转了个方向,主动骑到我脸上来,示意我给他舔。
年轻的精囊上是汗渍和血管。我含住了其中一个,圆鼓鼓的。
有点煞风景的,我居然想起了苏姣姣的那张脸。

三年,三个月又零七天。从我糊里糊涂刺杀完张姓议员,狼狈不堪地跑路,东躲西藏保全性命以来,过去了三年。
三个月,以及。
零七天。
我回到自己以为永远无法回到的魏家老宅。等待我的不是那所破败的宅院,而是一座拔地而起的豪华公馆,连周边的草地都修葺得一新,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
洛哥。迎接我的仆役恭恭敬敬,向我解释。二爷吩咐了,洛哥在帮中居功至伟,可以随意出入,不拘小节。
我看着空荡荡的豪华庭室,感觉自己在皱眉,又有些茫然。我想起台南的那些暴雨,那些荒草丛生的群山。
我回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雇佣的杂役颇有经验,不该知的不知,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登的楼梯不登。我沿着螺旋状的红毯阶梯往上走,仿佛误入桃源洞天。
有咕叽咕叽的水声。
我蹑轻脚步,缓缓前行。书房门乍开一隅,里面的光线轻柔,仿佛妖娆的情人欲拒还应。我控制不住好奇心,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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