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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门放总裁(45)

作者:睡芒 时间:2018-12-27 22:17:38 标签:都市情缘 甜文 豪门世家 因缘邂逅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顾不了其它,从沙发上抓起一件薄外套就出了门,倘若真如沈知所说,我不知道我那个弟弟会干什么傻事。

  “我当然知道,对不起,本来想要一直瞒下去的,”通过他的声音,我似乎能看到他绝望的表情,我一边数着电梯下坠的数字,一边听他的声音在信号不稳定的电梯井里越来越暗淡,“可……我不……”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也没兴趣听下去了。
  我赶到网吧,快速地从每一个人的背后穿过去,几乎每个人都在亢奋地敲击着键盘打游戏,我记忆中每次打开程乖乖的房门,都是类似的背影,可是这么多形形□□的背影中,没有一个是他。
  我的不安甚于扑空的失望。

  我打开手机照片问了每一个顶着大黑眼圈的网管,“你记得这个男生吗,他在一中读书,经常来你们网吧上网,他刚刚有来过吗?”
  有些没听完就摇头说不知道,有些则告诉我他们有印象,但是好像这些天没见过。
  那一圈的网吧都被我问遍了,唯独一个我没去。那个网吧是周围这么多竞争者中最好的那个,德克士的二楼,上一个小时网要二十五,包间更贵,要四十,附近网吧上网的人饿了吃的都是泡面,这里边儿的全是叫德克士外卖的。不过里面有一点好的是,它禁止吸烟,所以程成来这儿的时候,忽略它的收费,我庆幸他不用吸那么多二手烟。

  不同于其他网吧的是,网管看起来很靓,穿女仆装和制服。我大概能懂为什么里面有那么多人了,而我问前台网管问题的时候,他微笑着我报一下程成的身份证号,帮我查一下。
  我焦急地看着网管,没一会儿他从电脑背后抬起头“我找到了,我带您过去。”
  这既是一个好消息,也是一个坏消息。我不知道心里是庆幸多一些,还是难过多一些。我的步伐有千斤重,我抗拒见到他,非常抗拒。可我不得不向前走,不受驱使地。

  那个包间很小,大概是最便宜的那种,里面装了空调,长的沙发座,一台三星曲屏的电脑。他侧躺在沙发上,下巴枕在方块抱枕上,没脱鞋,这鞋是我今年过年给他买的,袜子是我妈去年针织的。他像是意识到有人来了,可是他没有睁眼。我看了眼闪着黄灯嗡嗡待着机的电脑,伸手按了回车键启动了它,我打开桌面上的IE浏览器,进入历史记录,我飞快地做着这一切,脑子里什么都来不及想,来不及想事实如何,我要怎么对待程成,来不及想沈知的话对他造成了什么伤害,那我们俩到底是谁错的更多?历史记录里面一长串,显眼的论坛网址——当然,这也不能完全说明他就是发帖人了,或许他只是看到这个帖子……帮我反击呢?

  可这么一连串的偶然,难道不是必然吗。

  他动了一下,大概是被我动鼠标的动作给吵醒了,我关掉浏览器,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点了关机。回过头看他的时候,程成虚着眼睛承受我的目光,我安静地看着他,等他彻底睁开眼看到我以后,又厌烦地闭上了。
  我欲盖弥彰地说,“打了个通宵,不累吗,跟我回家?”
  有时候我怀疑自己哪儿来的那么多耐性,为什么我可以那么好脾气,无论他做什么我都还能对他这么温和,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他干脆地翻了个身背对我继续睡。
  我推了推他的肩膀,“喂,我觉都没醒就出来找你了,好歹给点反应吧?”他晃了一下肩膀,用手肘把我打开,我忍耐着说,“你快起来,睡觉也别在四十块钱一小时的网吧睡啊,哪儿有家里舒服,我开车来的,你想吃点什么吗,我去给你买?”我记得他以前这么赖床不理我的的的时候,只要我说去买吃的,他就不能佯装镇定了。我期待他还能像以前那样,“肯德基的皮蛋瘦肉粥?还是油条?”我喋喋不休地说着那些他以前没事儿就缠着我说想吃的东西,不动声色的和他抢夺被他死死按在怀里的那个抱枕。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大声地朝我吼,“我不吃啊!”他眼睛发红,瞪着愣住的我,“你还不明白吗,那些我都不喜欢了,只有你,还把我当成小孩儿!”
  我突然明白了,现在不同了,人都是会变的。
  “你知不知道我多讨厌你!最讨厌就是你这样了,无论我干了什么坏事,你都要原谅我,为什么要原谅我,你就不能放过我吗?你不要管我了好不好!”他几乎快流出眼泪了,我也想哭,可是我的身体就像干涸的沙漠,什么都流不出来,他继续说,“我跟你不一样,我不会原谅你,你做错的事,永远别想我能原谅你。”他抬起下巴,神情使我想起他每次对我说自己考了第一名,顺带挖苦那个远远不如他的第二名的骄傲。

  我第一次觉得这样的神情是刺眼的,连带着浅蓝色的墙面,白色的沙发和核桃色的桌子,都变成了刺眼的红色,一涌而入,像水泥一样涌进来,快速地在我的身体里风干,冻住我。
  我兜里的手机在响,我开始没管它。和程成这么僵持了一阵,我受不了了,背过身打开包间的门,一边接起那个第二次响起来的电话。我冷静无比地告诉沈知这间网吧的地点,通知他赶紧过来,“你好好劝他,好好……照顾他。”

  我狠狠地关上车门,狭小的空间让我非常自在地呼吸,甚至刚才死活不能应景出来的眼泪此刻也一股脑跑出来了。我缓慢地驱车前行,在街边买了两根油条当做早餐。我开始明白自己的错了,开始明白没人能重要过自己,开始明白我不该那么疼他,就应该不管他,让他在小叔家自生自灭好了。他那么聪明,不需要我的帮助也能有一天展翅高飞,我总是好心办坏事,所以一开始,我就压根不能那么好心。

  等我把两根油条都吃光了,我也到家了。我打开柜子,开始收拾衣服,拖出了两个行李箱,我不知道我得走多久,或许永远也不会回这个城市,所以我带走了一切有必要的东西,属于我的东西。
  我不知道要去哪儿,是回老家还是干嘛的,只想买个打折的便宜的还足够远的汽车票,那地方最好物价低一点,劳动力稀缺点,我在携程上翻了半天,也不知道什么地方符合我的想法。

  最后是齐妙的一个电话拯救了我,“你收拾好东西没有?我给你订了机票,我小姨那里缺个厨师,我跟她推荐了你,我说你是五星级酒店大厨,离婚了所以想找个地儿散心……哎你别拆穿我啊,人包吃包住还有工资,你先跟我对好词儿别露馅儿了啊!那边风景好,正好适合你这样需要疗伤的,你晚上拿着身份证去机场,睡一觉就到了,我小姨夫会去接你,我把他照片发你了,认准了啊!”
  “我小姨那边帅哥多,一溜儿的少数民族帅哥,人又高,眼睛又大,鼻子还挺,人还淳朴,寻个第二春,好好开始你的新生活。对了,我往你卡里打了点儿钱,五万给你弟弟读大学的,我知道可能不太够,不过你弟弟总不能全靠你啊……叫他自己拿奖学金兼职什么的啊,剩下的都给你,”我刚想拒绝,他就料到我要说什么般,“别拒绝我!等你有钱了,到时候再还给我。”他笑,“说不定以后人民币升值了,那样我还赚了呢。”

  “……好。”我还想说谢谢,可我知道他不需要我嘴上的这个谢谢,我的感激,是一万句谢谢也不足够的。山穷水尽的时候,还有朋友愿意帮我,而不是落井下石,这已经足够我感激了。何况齐妙还帮的这么彻底,帮我找了新的地方住,新的工作,连第二春的着落都帮我打听了,甚至还考虑到我有个要大学的弟弟。

  我站起来最后看了眼这个房子。
  房间被我收拾得干净整齐,床单被套都收起来塞到了柜子里,沙发上盖了不要的窗帘布,桌上也盖着一层防水雨布,假如有一天赵寅杉回来了,他也用不着叫钟点工打扫了,揭开那些遮挡灰尘的布就是崭新的过去。
  我在手机上叫了滴滴,拖着行李箱,牵着狗上了车,“师傅,您先往这边走,我先把狗寄在犬舍。”
  门门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它知道我要抛弃他,所以原本还乖乖缩成一团盘在车座下,听了我的话边立刻扑到我身上,四个爪子分别都牢牢抓着我的肉。

  司机师傅眼皮子抽了抽,“快按下去,别给交警看到了!”
  我把门门的头往下按了按,它仰着头看我,我不敢看它的眼睛,只能抱着它的脑袋,将头转向窗外。
  是我熟悉的堵车,我在心里默默读着秒数,知道还得数几下就变成绿灯,知道50迈开多久要左拐,知道20块的车费代表的不仅仅这么十几里。

  而是3000米海拔的差距,上千公里的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书名换了
有人想夸新封面吗
我不知道大家审美和我是不是一样的
但我觉得我做的好看到飞起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过基友说像十年前买的萌芽杂志封面【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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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老师要去的那个地方,因为我明天考试完,本来打算后天早晨出发过去,实地考察= =可是我决定的太仓促没人支持我,又比较远,而且藏区最近泥石流啥的,我一个人去比较危险,有朋友答应14号陪我去,同意我十四号到了再更吗,不同意我就……后天自己走TAT或者我自己开始凭着记忆编。



      第60章 第 60 章
  程成是我一向喜欢的那种类型,年轻,旺盛,漂亮,学生气。
  不过这些名词只是我一向抉择的笼统性词语,因为无论我再怎么喜欢,都坚持不了多久。
  不过这种事情偶尔也有个例外。

  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一直甫城和家两边儿跑,景阳读书,我就每周周末去陪他。我回家,是因为我爹的强制要求,必须把我看在眼皮子底下。我们家老爷子想要我娶个女人生个娃的司马昭之心连路人都知道了,每逢出去,都拿这件事儿洗涮我,问我找到门当户对的拉拉没有。不过愿意跟我结婚的拉拉不是没有,只是我看不上人家,也不愿意娶回去搪塞我爸妈。
  我高中读书那会儿就跟家里出柜了,一直挨到了现在。
  不过我们家老爷子脾气犟,年轻时候就那样,犟起来敢跟国家主席拍桌子。反正我从小吧,就没少因为浪挨打,且每次打完至少一周都下不了床,最严重的一次,我躺了两个月的医院,醒来时我妈坐在床边琼瑶式地哭,害得我以为她哭我丧呢。所以我也就养成了敢跟这么有脾气的他对着干的脾气,只要惹他不高兴了,我就高兴了。

  他不喜欢我玩男人,我就一个月换一次,还次次必须让他知道,没想过气死他,他也没那么容易被我气死,可是我认真跟他说过,我说,“爸,要我娶人您甭想了,我就乐意这么玩儿一辈子。”我爸跳起来就要踹我,“没有老子的钱你凭什么玩!”
  一次次的僵持中,他也看样子被我气到不行了,“别说你娶个女的回来,男的也没见你认真过!”
  我把他的话当真了,我以为,我要是带回个他能喜欢的男孩子,兴许他就没那么盼着我生个儿子了。

  第一次看到程成他堂哥的时候,是个工作日的下午,我记不得星期几了,不过他后来总会跟我强调“是星期二星期二!”,第一印象……没什么印象,一脸稚气的像个大学生,挺白的,和程成有几分像,不过审美太挫了。
  ——居然还是个老师!
  反正和我读书那会儿的老师不一样,假如我读高中有个老师长这样,我肯定会把他追到手,试试办公室打炮什么味道,然后用我的二十厘米征服他,从此该科目永远都是满分,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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