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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狂徒(223)

作者:冰块儿 时间:2023-01-05 11:59:32 标签:强强 推理悬疑 年下 甜宠 搞笑

  费铮却没有在巷子内停留,突然在一扇旋转铁门处右转,进了居民区。

  柏朝抬头看了眼小区的建筑样式,略感意外——费铮竟然带他来了江学小区。

  这里是柏志明与姜胜接收海外邮包的地方,是一开始囚禁穆浩的地方,也是费铮杀害黄汉翔的地方。警方不知查过多少遍,早已在出租屋内安装了摄像头,若是有人进入房间,市局第一时间就会收到警报。

  敢回这个地方,真够胆大包天的。

  然而费铮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猖狂,带着他七拐八弯地避开监控,进了另一栋楼。楼内没有电梯,他们走楼梯到顶层六楼,费铮接着掏出钥匙开了门。

  动作那么自然流畅,仿佛回自己家一样。

  柏朝走进去,诧异地发现,这间屋子真的可以被称为“家”。

  尽管看起来只有三四十平,但厨房、客厅、卫生间、卧室一样不缺,家具也布置得井然有序,窗台上甚至养着两盆绿萝,青翠油亮,显然平时有人照料。

  “警察居然没查到你租了这间房?”柏朝问,“我记得他们之前把整个小区的租户统统查了一遍。”

  费铮把钥匙往茶几上一扔:“因为这房子是我买的,借了朋友的名字,警察查不到我头上。”

  “我以为你会住在离你老板更近的地方。”

  费铮笑笑:“平时是住他家,周末偶尔回来。你坐,我去倒茶。”

  柏朝发现他有项很特别的本事,就是无论与熟人、陌生人、甚至是敌人相处,都能泰然自若。

  这种淡定与虞度秋的冷静不一样,虞度秋虽然也总是谈笑风生,但他给人的距离感和压迫感很强。他之所以无畏无惧,是因为即便天塌下来,他也有自信撑起来。

  而费铮更像是不在乎天塌。

  这令他呈现出一种洒脱又冷血的处世态度,对谁都亲切礼貌,但同时对谁都能痛下杀手,反正人类最终都是要死的。

  当然,以上只是猜测。

  厨房传来咕噜咕噜的烧水声,费铮等水开后,简单泡了包红茶茶包,端到小客厅来。

  茶水太烫,也不知有毒没毒,柏朝暂时没动,见他从刚买的烟盒中抽出了一根香烟,忍不住说:“抽烟去室外,别熏到我。”

  费铮置若罔闻地按下打火机,点燃烟头,笑着说:“没爹没妈的小杂种,果然没教养。”

  柏朝瞳孔骤缩,突然发难,一把揪起他的衣领:“你再说一遍?”

  费铮举起双手:“稍安勿躁,我也被这么骂过。”

  “你被骂关我屁事。”柏朝甩开他,指着他鼻子恶狠狠地警告,“这次放过你,没有第二次了。”

  费铮整理好衣领:“我挺喜欢你的脾气和胆量,能屈能伸,是个做大事的,不像柏志明的另两个草包儿子,除了当替死鬼,一点用处没有。”

  柏朝冷哼一声当做回答。

  对待不同的罪犯,博取信任的方式也不同,像柏志明那样阴险狡诈、不甘人下的,讨好服从是最佳手段;裴鸣那样谨小慎微、急需认可的,不断地肯定他、安抚他就能起到效果;而对于费铮这样狂妄自大、残忍古怪的,或许只有同类人能吸引他。

  目前看来,计划很顺利。

  费铮点了烟,却没抽,走到窗台边上,把烟插进了一个香炉里,顺手点燃了两炷香。

  难怪一进门就闻到空气中淡淡的烟味,像寺庙里的气味。

  这种东西在唯物主义者虞度秋的家中绝不会出现,在普通人家里也很少见,奇怪的是,香炉背后既没有灵位,也没有神像,不知这根烟是供奉给谁的。

  费铮放完香烟转过身,主动解答:“是给我父亲的。”

  “为什么不放照片?”

  “因为没有。”费铮重新坐下,“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了一盒骨灰。”

  柏朝没插嘴,静静等他说下去,将每一个字记在脑海里,回去复述给警方,或许能提供线索。

  可费铮说的似乎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我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只记得他每次寄钱来,会捎带一盒糖,就像这样的。”

  费铮打开刚买的糖盒——那是一个圆形的铁皮盒子,印着花花绿绿的水果图片,打开之后也是五颜六色,一颗颗不同口味的水果硬糖如宝石般色泽鲜艳,剔透漂亮。

  “我以为‘糖’是一个代名词。”柏朝说。

  他自小跟随柏志明学习“专业知识”,对业内黑话了熟于心,“糖”在某些交易中即指毒|品。

  费铮笑了,随机挑选了一颗糖,扔进嘴里含着:“跟虞度秋相处久了,果然都会变得疑神疑鬼。”

  柏朝盯着他拿糖的手指,冷不防地说:“这糖长得好像宝石,就算往里面藏一颗真宝石,也不会被发现吧?”

  费铮空无一物的手指停顿了一瞬,继而赞叹:“你真的很聪明,难怪柏志明、裴鸣和虞度秋都看中了你。”

  他手上一晃,像变魔术似的,从怀中掏出了一枚戒指——也是红宝石,不过杂质偏多,不够纯净,顶多值十来万。

  “偶尔可以充当伪裝,没人会察觉。”费铮随手一抛,戒指哐当落入铁盒,迅速与其他尺寸大小差不多的糖果混在了一起。

  除非仔细辨别戒托,否则无人能发现,这装满甜蜜的铁盒内,暗藏着足以杀人的凶器。

  怡情酒吧的安检,珠宝展的扫描,归根结底都是由人操作的检查。而在普通人的认知中,很难将糖果这种代表纯真童年的零食与犯罪联系到一块儿。

  不得不说,这武器比虞度秋的刀片项链更隐蔽、更高明。

  但柏朝仍有一事不明:“姜胜手里有枪,你为什么不用枪?冷兵器和暗杀在这个年代已经落伍了。”

  “我不喜欢枪,太吵了。”费铮耸肩,“但若是万不得已,我也会用。”

  毫无参考意义的回答,直接终结了这个话题,柏朝只好回到对话的起点:“所以这糖有什么特别之处?能让你吃到现在?”

  “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一盒普普通通的糖。”费铮道,“不过以前在我老家,那个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这可是很稀罕的东西。”

  他面带微笑地诉说起了往事,戒指中渗出丝丝缕缕的血腥气味,逐渐覆盖了糖果的香甜。

  “我起初会分给同学吃,大家都很喜欢。不过再稀罕的东西,见多了也就不稀罕了,何况升上高中后,还有几个孩子会嘴馋一颗糖呢?我的糖渐渐也就不那么受欢迎了,只有我一个人还爱吃。”

  “后来我父亲去世,我母亲改嫁,小地方流言蜚语传得飞快,没爹没娘的孩子最容易被欺负,甚至连昔日要好的同学也排挤我,害我被退学……世道不公啊,我给他们吃甜,他们却让我吃苦。”

  三十过半的男人含着一颗水果硬糖慢慢品味,细想之下这画面其实很滑稽,甚至有点丢脸,但费铮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始终是温煦而平缓的,配合着他诉说的苦难故事,聆听者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丝同情。

  要不是柏朝知道实情,或许也被他骗了。

  根据警方的调查,费铮当年被学校退学的原因,是打架斗殴致使同学失明。

  警察联系到了退休多年的班主任,老人家回忆起来时,声音中仍透出一丝恐惧:“那孩子用糖……就那种硬糖,打磨成尖的,绑在手指上,打架的时候趁乱戳瞎了同学的眼睛……藏得太隐蔽了,谁都没发现……最吓人的是,他事后吃掉了那颗糖,死不承认,非说是同学自己磕到的,警察找不到证据,只能大事化小……”

  费铮又从铁盒里拿了一颗糖,似乎是草莓味的,红得晶莹剔透,在阳光下乍一看,仿佛鲜艳的红宝石。

  “要吃吗?”

  柏朝摇头。

  难怪会用珠宝戒指作凶器,原来从小便埋下了罪恶的种子。

  “我年纪大了,其实也不怎么爱吃糖了,但如果嘴里没点味道,我就会忍不住吃一些更上瘾的东西,比如……你昨天给虞度秋喂的那瓶水。”费铮扬眉,终于聊到了正题上,“对了,后来他们查出来是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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