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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钱还给吗(14)

作者:木三观 时间:2021-10-31 10:01:30 标签:甜文 豪门

  “千万别。”黎度云回答得飞快,“我不需要。”

  辛桃馥愣了一下,忍不住问:“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很爱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倒是问你,”黎度云并无回答这句话,反盯着辛桃馥的眼睛问,“你为什么总是在对我示好?”

  辛桃馥脸上一僵。

  黎度云见辛桃馥不答,便继续说:“其实我也大约知道是为什么。”

  辛桃馥反而迷糊了:“哦?那你说是为什么?”

第10章 不喜欢你

  黎度云说:“因为我不喜欢你。”

  辛桃馥愣住了,好像被一个球直接击中脑门一样,眼冒金星,但脑子根本没反应过来:“什么?”

  就像是无数次辛桃馥向黎度云示好、而黎度云总是淡淡的,黎度云这回也是如此,用一种既不讨厌又不欢喜的语气说:“我是社团里唯一不喜欢你的人,所以你很在意我。”

  夜里的风吹了辛桃馥一身鸡皮疙瘩,他自感泡在了一盆凉水里,从头顶到脚趾都冷得发麻。

  他哆嗦两下嘴唇,下意识摇头:“我没有……没有向你示好,也没有……”

  他向黎度云示好了吗?

  或许有的,从一开始,黎度云教导他吹笛的时候,他就不吝以最斑斓的彩虹屁赠予黎度云。在接下来的相处中,黎度云对他一直淡淡的,但他却依然在黎度云面前言笑晏晏,展现自己一切讨人喜欢的特质——但他不觉得自己做得很突兀,毕竟,他精于此道。尽管黎度云反应平平,他也一直以为是黎度云是个“大直男”的缘故,他从没想过,黎度云并不那么“直”……他是看得见那些弯弯绕绕的。

  辛桃馥是第一次应付这样的场面,但也没有太慌乱。他抿了抿唇,嘴硬地说:“我对大家都是一样的,如果你觉得爱说爱笑就是‘示好’,那我没办法。就当我是‘热脸贴了你的冷屁股’吧。”

  黎度云没有和他争辩,只是说了一句:“可是,你的那些小心思就像阳春面里的葱花一样显眼。”

  辛桃馥好像被迎面扇了一个耳光。

  从十二岁以来,他就过得艰难,也不是第一次热脸贴别人冷屁股,也不是第一次对别人示好失败——他虽然很懂得讨人喜欢,但他到底也不是人民币,不可能次次得胜。但这是第一次,他觉得那么难堪。

  直到辛桃馥回到紫藤雅苑,心绪都未能平复。

  女佣秋丹也看出辛桃馥心绪不宁,便问他怎么了。

  辛桃馥撑了一个笑容,说:“没什么。就是今天上学有点儿累。”

  秋丹和辛桃馥闲谈了半天,楼下就传话来,说殷先生今晚要来用饭。

  得知殷先生要来,辛桃馥也不得不按捺住情绪,强打精神,笑面迎人。

  他与殷先生一桌吃饭,心里却是思绪翻飞。

  辛桃馥只想:如果我的小心思在黎度云面前如阳春面上的葱花一样显眼……那在殷先生眼中呢?殷先生的眼光怎么也比黎度云毒辣吧?那我的心思在殷先生眼中那不得像阳春面上的蟑螂一样显眼啦!

  想到这个,辛桃馥更是食不知味。

  殷先生瞧辛桃馥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便笑问:“怎么了?饭菜不合胃口?这次又想吃茶泡饭不?”

  辛桃馥回过神来,扯出一抹笑容,说:“没有不合胃口……就是……”辛桃馥随口搪塞道:“今天下午我去吃点儿东西,所以晚上没胃口。”

  殷先生问:“吃什么去了?”

  辛桃馥便说:“去了雅悦轩……”说着,辛桃馥又补充一句:“就吃了碗阳春面,也没多吃什么。”

  殷先生道:“原来是雅悦轩。那家餐厅的鲍参翅肚都是其次,吃个鲜罢了。其实只有阳春面做得有点意思,没想到小桃倒是个识饮识食的。”

  辛桃馥没想到殷先生会有此发言,他明明记得这家餐厅的招牌推荐都是鲍参翅肚。

  而且,今天朱思贤带着同学去开吃的时候,那些同学都称赞那儿鲍鱼够大够好味,朱思贤也是洋洋得意,反而指着辛桃馥和黎度云吃的阳春面耻笑。

  也不知,如果要是换着是殷先生吃阳春面,朱思贤又会说什么呢?

  辛桃馥一边心里嘀咕着,一边笑着应答:“是啊,我就是再不学无术,也不至于饮饮食食都不识得!”

  殷先生笑道:“咱们X大的高材生也说自己‘不学无术’了?”

  辛桃馥笑着说:“X大的高材生?先生是说您自己吗?”

  殷先生微微一笑:“都是。”

  说着,殷先生举起杯子:“敬高材生。”

  辛桃馥便举着装可乐的玻璃杯和殷先生碰杯:“敬高材生。”

  辛桃馥抿了一口可乐,心里觉得好笑:其实他酒量很好,但爱在殷先生面前装天真单纯,所以就假装自己不喝酒。殷先生虽然是个老练聪明的人,倒还真的在这一点上被辛桃馥给骗过了。

  他很认真地认为辛桃馥就是一个滴酒不沾的好孩子。

  辛桃馥又道:“殷先生从前在X大读书的时候,也参加社团吗?”

  “参加。”殷先生今天似乎心情不错,很愿意和辛桃馥多说几句,“你听说过‘丝竹社’吗?”

  辛桃馥冷不防听到“丝竹社”三个字,不免想起朱思贤和黎度云,心里就不自在。他咳了咳,让自己平复一点儿心绪,才说:“知道,这个社团很有名。是搞音乐的嘛。”

  “与其说搞音乐,不如说是搞交际的。”殷先生说话倒是直白,“殷相司君四个家族都有人在里面的。”

  “都有吗?”辛桃馥闻言是有些惊讶的,“我只知道社长是司家的公子。”

  “嗯,一直以来都是司家的做社长,毕竟社团设立之初就是这么一回事。”殷先生答。

  辛桃馥好奇地问:“这个社团设立多久了?”

  “怕有百年了。”殷先生眼珠往旁侧了侧,像是在回忆旧事,“殷相司君家的太爷爷四人都是X大的学生,也都是音乐才华横溢的人。其中以司老太爷的音乐造诣最高,他成立了这个社团。作为传统,我们每一代都要有人加入这个社团,而且其中必须包括本家的公子,但凡有什么大活动,也得捧场。如果本家公子未上大学或已经毕业,也可让旁支的去应付。”

  殷相司君四大家族延绵了好几代,所以也繁衍出很多旁支。这些旁支的亲戚挂着这个“尊贵”的姓氏,心气自然和普通“平民百姓”不同,为了更靠近“上层圈子”,都是挤破头要考X大、进丝竹社的。

  辛桃馥越听越好奇:“这就怪了,如果本家公子是个不好丝竹的呢?或者本家公子没……”辛桃馥本想说“没考上X大”,发现言语不妥,便改口道:“没想考X大呢?”

  “这是传统,是规矩。”殷先生这话说得淡,却有一种一锤定音的利落感。

  辛桃馥愣了一下:“规矩吗?”

  “嗯。”殷先生用一种和小孩子谈话的耐心,笑眯眯地说,“你知道,我是十八岁就当家的。”

  “先生的‘事迹’我当然知道。”辛桃馥作为“打工人”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拍老板马屁的机会,“这真是前所未有,令人赞叹!”

  殷先生摆摆手,像是在谦虚“哪里哪里”,又像是在敷衍“行了行了差不多得了”,他便道:“我当了家,百事缠身,忙得脚不沾尘,同时也算得上是‘大权在握’,但还是得去X大报道以及加入丝竹社。”殷先生语气中透着几分无奈。

  辛桃馥都惊呆了:“不是吧?听说那个时候您可是‘临危受命’,有很多事情要做的,而且您还是家主呢,怎么还……”

  “这就是传统的规矩。”殷先生掸了掸裤腿上不存在的灰,“规矩比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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