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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有余音(11)

作者:林与珊 时间:2021-03-03 09:25:21 标签:都市情缘 天作之合

  清明时节气温回升,运动服被陆辰风收进行李箱,外出不必再添衣,这趟行程也只剩下最后两天了。
  他昨天没有去应林潮生的建议,无论是丽江雪山还是更远的高原圣地,他不需要再往前走了。既然明确了目标,找回了努力的方向,剩下的也就只有为此再拼一次,全力以赴了。
  这一天的行程安排在挖色,这么多天游玩下来,风景大同小异。导游将旅客们带到适合拍照的景区一待就是一上午,陆辰风却不跟着多做停留,径自一人折回了双廊。
  比起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他更想把时间“浪费”在他认为值得的事情上。
  凭着记忆在街巷中弯弯绕绕,还好没有找错方位,陆辰风回到林潮生第一次带他去的那条街子上,两侧摊位拥挤地堆簇在一起,灌了满耳烟火人家的热闹。
  陆辰风认真浏览身侧的店铺,他是揣着目的来的,他想在临走前给林潮生买件礼物。
  仔细想来,这些日子受了对方太多的照顾,一日三餐,跟团旅行,全是林潮生在安排,最重要的,是那几次称得上是交心的谈话,带给陆辰风很大的鼓舞。
  但他此刻却被礼物难住了。
  在他擅长的领域里,可以根据林潮生的穿着喜好设计适合他佩戴的珠宝,比如领夹、领带扣,或者胸针。可他现在两手空空,只能就地选材,来来回回观望一圈,着实没能找到令他满意的礼物。
  正苦思着,视野中有人在往街边搬东西,陆辰风目光越过一行人身后的矮门朝里看去,是间陶艺作坊。倏地福至心灵,陆辰风想,自己毕竟也算半个手艺人,不如尝试着亲手做件礼物送给林潮生。
  迈过门槛,破旧的宅院中有两个孩子在踩黏土,东侧平房里的长凳上坐着一位用鹅卵石打磨胚体的老大爷,陆辰风走过去,礼貌地同他打招呼,并讲明自己的来意。
  勉强从大爷蹩脚的普通话中听出这里是间私人作坊,但既然门是朝街巷敞开,想来做陶器或者瓷器只要花钱即可。陆辰风付完费用,盯着大爷弯腰抄起一坨孩子们脚下的黏土,稍加处理,把干湿不均的地方揉匀,放到他面前的转盘上,叮嘱几句,便去忙自己的活儿了。
  陆辰风在上手前以为拉坯是件很容易的事,无非是随手掌的力道屈伸收放使坯体成型,结果忽略了转速,没控制好手劲儿,原本计划制作的茶碗压出个盘口大的底,弄得他哭笑不得。
  那就顺水推舟,自己擅长绘画,制成后往上面勾些图案,做个摆件盘子好了。
  没多久陆辰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盘子需要娴熟的手法将黏土压稳在同一平面上,一旦受力不均会影响整体的效果。思来想去,他还是用掌心拢起了外壁,至于能做成什么,索性顺其自然。
  十几分钟后,陆辰风茫然地举着手,眼前的器皿比碗口宽,比茶盒深,像个罐子,他无奈地抿着唇角,干脆给林潮生当个装零碎用的储物罐吧。
  食指将罐沿儿推成裙摆形状的花边,直到坯体完工,陆辰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出一身的汗。
  恰遇一批陶器入窑烧制,大爷嘱咐他明天傍晚来取,陆辰风发觉做个礼物比跑一天的行程还要疲累,于是准备提早回客栈休息。
  该以什么名义送给林潮生,陆辰风需要想一个合适的理由,踏出院门时又在担心这件礼物有些拿不上台面,毕竟第一次制陶的效果实在不尽他意。
  边迈步边思忖着抬起头,险些踩空一个台阶,陆辰风怔愣地望着刚好从作坊门前路过的林潮生,两人视线径直穿越间隔的人群,精准地来了个大眼儿瞪大眼儿。
  喉结不自觉上下滑动,陆辰风竟然生出一种做坏事被现场抓包的感觉。
  “陆先生?”林潮生迟疑地推着自行车走来,停在台阶旁边,车筐里装着两袋子蘑菇,他偏头往陶艺作坊里探去一眼,不明所以,“你怎么会在这里?”
  陆辰风额角一蹦,他从小就学不会扯谎,只能拐着弯儿地回答林潮生的问题:“……我提前结束了行程,想再来这边走走。”
  林潮生打量着他脸上的表情:“是……玩得不开心吗?”
  “没有。”陆辰风抬手摸摸鼻梁,“我有点事情,就先回来了。”
  收回打探对方的目光,林潮生礼貌地不再多问,他指指自己刚买的蘑菇,转而笑道:“中午简伊要做野生菌饵丝,敢不敢吃?”
  陆辰风环住臂肘耸高肩膀,打趣地说:“还是把命交到你手上比较放心。”
  市集喧闹,街道拥挤,两人并排朝向来路,陆辰风护在林潮生左侧,为他挡开熙攘的人群。
  下一个拐角,林潮生不经意瞥见陆辰风的衬衫袖口,而后在一片空阔的平地上立住自行车,从兜里掏出纸包。
  陆辰风见他走去街口的公共水池前浸湿纸巾,转身迈步回来,垂眸冲自己扬扬下巴:“左手给我。”
  疑惑地听话照做,林潮生低下头,捧起陆辰风的手腕,细致地为他擦净沾粘在手表和手背上的黏土。
  林潮生动作轻柔,神情专注:“平时挺仔细的一个人,怎么没注意到手上沾脏了?”
  他们静立在一处绿荫下,零星光斑洒落林潮生的肩膀,弯曲的颈部与衣领间隔出一小块诱人的空隙,陆辰风没克制住游蹿的视线,他们的距离近到能让他瞧清林潮生后颈上一排细密的绒毛,皮肤在明亮的视野中白得耀眼。
  细长的脖颈像是一把就能握住。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不知何时,林潮生已经松开了陆辰风,正抬眼看着他。
  陆辰风心下陡地一乱,再一次产生被抓包的窘迫感。但到底是个历经世事的人,早已能做到面不改色地沉着应对,他盯着自己如同焕然一新的手表说:“……我们快回客栈吧,我饿了,想吃你做的饭了。”


第13章
  林潮生发现陆辰风这人总会无意识地做出些令他难以招架的举动,比如之前的“立领子”,比如这次的“喊饿”,语气里带着点催促和请求的意味,脸上的表情却又一本正经。
  讲完这句话,陆辰风扫一眼林潮生的眼睛,生怕被对方瞧出什么破绽,赶忙边整理袖口边主动绕到另一侧,去推他的自行车:“走吧。”
  林潮生盯着陆辰风蹬车撑的样子,微弯眼廓抿掉唇角的笑意,缓步跟上。
  陆辰风的午饭是林潮生做的,林老板一碗水端得很平,也给简伊留了一份。短暂的午休过后,陆辰风在房间看完一本书,活动之余,两人又在前厅外侧的观景平台上相遇。
  视界里是完整的夕阳,渐暗的天色即将进入温融的良夜,陆辰风走到林潮生身边,直至此刻才由衷地点评一句:“取名‘佳夕’很贴切。”
  林潮生原本偏棕的发色此时被黄昏染得更浅,弯而翘的睫毛盛着少许碎亮,他偏头微抬眼眸,眼底映着陆辰风线条优越的侧脸,男人的眸光凝沉深邃,那里面好像也有一片海。
  时间总是在有所期待的心情中流逝得更快。放平嘴角,林潮生收起隐秘的心思望着远方,音量不高:“后天就要离开了,定好下一个目的地了吗?”
  陆辰风:“我打算回北京了。”
  林潮生诧异地问:“不继续往前走了?”
  陆辰风很轻地“嗯”一声,用余光觑着林潮生。
  几天相处下来,两人之间早已不算陌生,陆辰风甚至觉得他和林潮生倘若一整天像现在这样,面对着相同的景色一言不发,也不会感到局促和不自在,反倒能让浮躁的心情随时间缓慢沉淀。
  所以陆辰风想,如果林潮生是在北京生活,他们或许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其实我清楚自己是个很难停下来的人,早就习惯了在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寻找和实现人生的意义,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处世方式。”陆辰风转头看向林潮生,“我是撂下手上的摊子躲来这里的,尽管一切已成定局,我回去也未必能挽救什么,但有人说‘他相信我’,不管怎么样,我想我应该再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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