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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爷锦鲤日常[红楼](77)

作者:迷藏君 时间:2019-07-15 07:26:02 标签:天作之合 红楼梦 宫廷侯爵 平步青云

    贾赦觉得这族长这口才不去经商着实可惜了。既然这银梳这么好,不买两把都对不起族长介绍了这么长时间喷的唾沫星子。
    “巡抚大人能相中就是他的荣幸了,这怎么能收巡抚大人的钱呢。您和官兵们能帮百姓修路,日后我们赚的钱都相当于是您给的,现在这钱我们不能要……”
    同样都是一村的首领,这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司徒琛见这族长这么识时务,对他的好感度提升了不少。
    因为银器可以验毒,所以司徒琛带来的银器并不少,不过银梳司徒琛确实是没有。再想到贾赦之前说他头发油,司徒琛立马拿出一百两银票给族长。
    就算是为他的女儿添嫁妆了。
    一百两银子对于百姓可是个巨大无比的数字,族长半推半就也就收下了司徒琛的银票。在离开银匠铺子的时候,贾赦也将之前村长拒绝的银锭留到花青那里。
    大老爷生财有道,从不占不该占的小便宜。
    在银匠那里停留了许久,到了族长家中便准备用餐了。司徒琛在落座以后见族长的女儿没来就过问了一句,族长丝毫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好似唯一的女儿能准时回来吃饭才是奇怪的事儿。
    “她啊,准是去山里采药了,肚子不饿不会回来的。”
    当爹的都不着急,他们这些外人瞎操什么心。在开宴以后吃了一会儿,贾赦和族长说起了让寨民同官兵一同修路的事情。
    寨民参与修路,日后也能对修起来十分不易的道路更加爱惜,同时也能让修路的速度加快,早日完工。
    如今正是不忙的时候,族长立马同意贾赦的提议,先商量出来一个行得通的计划。

    不过现在还是先吃饭重要。
    苗人有熏制腊肉的习惯。除了猪肉以外,不管是猪头还是猪脚都可以抹上食盐与香料后放入大缸中腌制几天,然后高高地悬挂到灶头上,用烟火慢慢熏干。在年关杀的一头猪可以细水长流吃上一年。
    腊肉在一年半载的熏制下来,成了黑糊糊的一块。吃的时候将外面一层刮掉,留下半精半肥的腊肉。切薄薄一片,看起来晶莹透光。
    “等路修好以后,除了银器可以售卖,我看这腊肉也别具特色,应该很受各大酒楼欢迎。”
    以后会如何,幻想得再美都不如着眼于当下,赶紧把路修好是正事。正当要开始商量安排寨民辅助修路得时候,一个小伙子进来对族长嘀咕了几句。随后族长说刚才小伙子和他说的是寨子东边的花朗打算在晚上宴请总督大人与巡抚大人。
    苗族的热情好客不是口说无凭的事情。不管寨子里谁家来了客人,也不管来的客人数量有多少,寨子里各家各户都要轮流请到家中热情地招待。而被请的客人,不能借故推辞,不然就会被人认为是瞧不起人。
    花朗是寨子里最富有的人,他打算晚上宴请司徒琛和贾赦的同时,也让寨子里其他人家拿出自家的好东西,招待一下在寨子门口驻扎的官兵们。
    热情不好推辞,司徒琛同意后便让刘裕和几个将士到寨子外先和将士们说一声,也做些准备。
    出了个小插曲,很快话题又扯回了修路上面。族长的意思是将寨子里的青壮劳动力分成三组,一组做一天这样配合着官兵。
    毕竟不像官兵那样训练有素,若是连着做下去的话身子怕是吃不消,而且家里的活儿就得荒废了。
    “族长说得甚是有理,就按照族长说得来做吧……”
    敲定后族长便让家中的伙计去告知大家,一会儿在寨子空地那里集合开会。
    族长的提议挺合理,所以在全票通过以后族长就去花朗家里向司徒琛与贾赦汇报他们这里的情况了。
    和之前商讨的结果没什么变化,族长嘱咐花朗一句招待好两位大人便回了家。
    花朗家确实要富裕一些,从他十五岁的女儿一身银饰就能看得出来。花朗身子不好,和族长一样,也是只有一个女儿。不过花朗的女儿花秀还没有定亲,花朗的意思是想招个入赘的上门女婿。
    一说到定亲,花朗的女儿脸色一红迅速地跑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贾赦总觉得花朗的女儿并非因羞涩而离开,反倒像是对她父亲提出的人选很不满意才离开的。
    小姑娘娇生惯养嘛,贾赦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炸山采石当作最底下的路基,上面铺上一层用火炒过一遍的熟土,再用夯石把熟土砸实砸平,这样就会大大减少虫子或是杂草对道路的破坏延长了道路的寿命。地基打好后,上面铺的一层用红土烧制的坚硬地砖。
    就算拉着满满一车金银珠宝,这条路也完全够用。道路两旁还有为排水修建的沟渠,哪怕下的是瓢泼大雨也不必太过担心道路会被泡坏。
    修好的路面既平整又干净,村民看过后纷纷表示将他们负责的路全部修好后,他们也要按照官兵修路的方法把村子里的道路修好。
    因为有寨子里青壮劳动力帮忙,修路的速度大大提高。原本计划二十天能修好的路,仅仅用了十二天就修好了。
    族长站在修好的路面上欲言又止,想了半天还是将心里话说了出来。他女儿三日后就要成亲了,希望两位大人能再留三天吃个喜酒……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因为族长一直十分配合修路的事情,所以司徒琛和贾赦也不介意多停留三日,满足族长这个请求。
    毕竟就算加上这三日,也比原计划的时间提前了五天。
    “好,我和恩侯就多待三天,看着令爱与佳偶完婚。”司徒琛和贾赦留在这儿多待三天,手底的将士们可不能陪着他们浪费这三天时间。
    于是司徒琛让三分之二的将士们按照地图上的规划继续前往下一个村寨,而他们三天之后再赶往那个村寨。
    族长的女儿说是出嫁,其实也是招了个上门女婿入赘,实际上新郎早就定下来了。抛绣球只是走个过场,让女儿过一回瘾罢了。
    寨子里的百姓也都心知肚明,就等着新娘子抛完绣球好开宴席。
    花巧盛装打扮,手里握着绣球站在台子上。在人群中扫了几眼就看到了她将来的夫婿,见时候差不多了便将绣球抛了出去。
    接到绣球的就是新郎,赶忙被人带去换好衣裳。
    因为是上门女婿,所以和传统的婚礼还有些不太一样。不过这时候要喜庆热闹就够了,流程都是意思意思。
    苗族没有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说法,宴席热闹了以后,很多人都开始走动聊天。
    “您能给我讲讲京城是什么样子的么?”
    贾赦扭头就看到一个小姑娘在他和司徒琛中间,想了一下认出来这是花朗的女儿花秀。
    估计是听她父亲说他们是来自京城的官员,开始对京城有所向往了吧。
    司徒琛见小姑娘和自己的侄女差不多大,也没什么恶意,就让花秀坐在一旁,他和贾赦想起来什么就就讲什么。
    “我……我晚上能请您吃个饭么?我,我酿的酒特别好喝……”
    花秀脸又红了,司徒琛和贾赦对视了一眼,询问贾赦是什么想法。
    “原本是打算一会儿就启程的,如今我们二人也不好拒绝。不过今晚到你家做客后,我们无论如何也要走了。”
    贾赦估计花朗见路要修通了,闻到了银子的味道,想将家中酿的酒拿出去售卖。怕自己提出来这个请求会被拒绝,于是就让自己的女儿过来说明。
    能做到寨子里的首富,这头脑就是比一般人灵活。
    到了晚上,贾赦和司徒琛准时赴约。花朗因为身子不舒服早早歇下了,只有花秀一个人招待司徒琛和贾赦。
    “大人尝尝这是玫瑰花酒,这个是梅子酒……”
    花秀手持着酒壶,也给刘裕倒了一盅。
    酒盅只比大拇指肚大一些,这量的大小也就是尝个味道的了。就算多喝两盅也无妨,根本不会影响一会儿的赶路。
    贾赦和司徒琛也没怀疑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恶毒的想法,将酒盅里的酒一饮而尽。
    “嗯,味道果真独特。”
    二人以没有喝过这样的酒水,真的觉得很不错。被夸赞以后,花秀要亲自去给贾赦和司徒琛拿上两坛在路上喝。
    这一出去再会来,手中拿的不是酒坛而是拇指粗的麻绳,身后还跟着几个身强力壮的仆人。
    这时贾赦才算看明白花秀的真实意图。什么品尝酒水都是假的,真正的意图是想把他和司徒琛留在这里……
    “没想到你这丫头看着乖巧,心思如此恶毒!你在酒里下了什么药!”
    贾赦已经感觉到浑身渐渐无力,而刘裕已经倒在了地上。
    “软筋散咯……不过这位还中了我娘传给我的蛊。放心,只要肯听我的话,对身子不会有伤害的。”
    花秀不甘心待在大山里,想让司徒琛带她去京城做王妃。
    “呸!你做梦!”
    司徒琛脸色通红,唾了一口。花秀也不恼怒,直接让仆人把司徒琛和贾赦捆起来。
    “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考虑,如果不和我□□,香燃尽以后你就会变成傻子。想好了就喊一声,我就在门口。”

  ☆、第77章 第 77 章

屋外的侍卫都被迷烟熏倒, 司徒琛就算喊破喉咙也喊不来一个人。花秀看着仆人将司徒琛与贾赦捆住后, 点燃了一根香。
    “做我的夫君不会委屈了你的, 与我交.媾之后我会将我一半的内力传给你, 让你变得身强力壮,远离一切疾病……我劝你们最好识相一点,现在别想耍什么花招,不然会死得更惨。”
    花秀说完将手中的那根香插在桌子上准备好的小香炉里。随后房门被仆人关上, 花秀就坐在院子里等司徒琛答应她的条件。
    负责放迷烟的仆人向花秀禀报,那些中了迷烟的侍卫一炷香的功夫都未见得能醒过来,就算提前醒来也会手无缚鸡之力,推一下就倒。
    “嗯……今晚的月亮真圆……今个好像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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