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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浴缸有条人鱼(22)

作者:大明湖畔小青蛙 时间:2019-02-09 10:13:15 标签:都市情缘 天作之合 甜文 人鱼 主受 奇幻魔幻

  金笙。
  樱花般颜色极淡的唇张了张,对了口型,人鱼没出声,却让人类从他口中听见了自己的名字。
  再猛烈的心跳也乱了节奏,总觉得下一秒,南里就要拥有“声音”,就能跟他交谈。崩紧心弦,任凭胸膛有肉眼可见的起伏,十指紧攥成拳,全神贯注并无比期待着。
  下午经历的事不好开口,南里一向沉默、也不得不沉默,担心说出口会使气氛沉闷,干脆将它们都咽在肚子里。同时,有了过分的期待。
  要是南里可以言语,那金笙就不必经眼神艰难判断他的想法。不需揣摩就能得到精确答案,没有想错和多想的可能,避免误会也……能交换心意?
  可惜,除了张了这两下嘴外,南里再无消息,反倒抬手,用拇指轻轻触上金笙嘴角的伤口,有意刺激、让他疼痛。
  “南里。”
  敛眉闪躲,伤口虽小,也是疼的。
  可南里偏偏不让他说话,食指、拇指合作,牵制金笙下颚、将其轻轻抬起,并小心翼翼地方自己过于锋利的指爪刺破人类皮肤。
  然后,趁金笙无暇反应的空档,倾身覆了过去,浅色唇瓣就停在金笙唇边,只保留了最后的距离。
  他……要吻他么?
  不敢轻举妄动,甚至不敢大口呼吸,人中位置明确感受到人鱼的鼻息,脑海被心跳填满,就算清蓝眼眸近在眼前,也忽略了其深处浓重暗色。
  不知何时,一颗心早以被人鱼蛊惑。
  紧握成拳的十指几乎陷入肉里,南里却再无动作,明明近在眼前,却迟迟不肯吻下来。比起金笙,更加犹豫。
  暧昧动作僵持良久,就在人类以为“到此为止”时,细软薄唇忽然遭受蹂.躏摧.残,嘴角伤口因人鱼毫不留情的粗糙动作生生撕裂。
  他没有吻他。
  反而,在金笙反抗的前一瞬,探出柔软舌尖,轻柔舔过他的嘴角。
  一硬一柔,一切防备瞬间土崩瓦解,虽然南里点到即止、这样做在人鱼处也确实有疗伤的功效,但对金笙来说,这动作……犯规了。
  瞪大眼睛,黑眸慌张又无神,人类的心,终于彻底乱了。
  匆忙推开神色淡然的南里,或许人鱼不知道他这种行为对人类来说有多暧.昧、多致命,可金笙知道其中性.暗示意味是前所未有的分明。
  但……人鱼真的不知道他所做的每个动作的含义么?
  被金笙慌张推开,南里挑眉,看着他捂着嘴手忙脚乱逃离玄关,嘴角勾起一道得逞笑容,舌尖轻舔唇瓣,似乎在回味着饲养者可口的滋味。
  本打算保持安全距离的,可怎么保持都耐不过另一方如此主动的倒贴,像是块儿鱼皮膏药根本就甩不掉。
  ……
  自那日后,身上总出现奇怪的红痕,只是他们大多藏匿在在家居服覆盖范围内,也都是金笙自己看不到的地方,直到周末傍晚、在全身镜面前换衣服,才发现它们的存在。
  锁骨末端出现这种浅色红痕,着实让金笙摸不着头脑。撩起衣服、蹙眉转身,后背肩胛处也有相似的痕迹,一块儿连着一块儿,形状、模样又不像蚊子咬的,床单也不脏啊……
  难道是南里这只海里来的身上有什么寄生虫?
  你在干什么。
  “啊……我没干什么,没什么……”
  细长的全身镜里忽然出现了南里的脸,轻易读取他眼神中的含义,金笙仓促把衣服撸下、遮住腰腹,手动平缓衣褶、整理个没完:“时间不早了,晚饭在厨房,我可能回的很晚,你一个……条鱼好好在家待着,不要乱跑,知道么。”
  非必要时候,南里都懒得回应,金笙也没期待他点头,只瞥了他尾巴一眼,转身带包离开,并飞速关上大门,只留下南里一个在原地望着他离开的方向,得意自己制造的痕迹终于被发现,偏过脑袋勾起了嘴角。
  ……
  出发的够提前,也被周末s市的车流高峰狠狠打脸,打车到计划地点比预算的晚了半个钟,进到房间,里面菜已上齐,宾客酒也敬满了一轮。
  “抱歉诸位,路上有点儿堵,来晚了。”应下吴经理,代表公司、独自出席项目谈成的庆功宴,这种活儿做的多了,接起来还算应手,抬眼看见许久不见的合作方,金笙脸上立刻露出得体微笑,寒暄间坐上了圆桌周唯一空出的位置。
  “没事没事,又不是什么正经的聚会,就是一块儿干的一起喝个酒而已。”爽朗笑笑,坐在主位的黄姓投资人抬手夹了一口菜,向着金笙举起酒杯:“来,迟到的人自罚,自觉啊自觉。”
  挨不住起哄,桌上也都是熟人,金笙接了旁人递来的酒杯,微一皱眉、将其中酒水一饮而尽。
  ……
  圆桌共坐了八人,金笙是年纪最小的那个。
  酒过三巡,肚子都填饱了,都是合作多次的生意伙伴,聊完事业侃社会,把听过的没听过的都说了出来。金笙不是圆桌主人,没那么多人围着他灌酒,只醉了三分,头有些疼意识却十分清醒。
  西拉东扯,八个大男人凑在一起把该说的话都说尽了,莫名有半晌沉默。
  酒局上把控不好气氛,完全是主人的责任,黄姓投资人掂量了手中的酒,忽然叹了一口气。
  “哎哟,黄老板这是怎么了,怎么忽然叹气?”
  有人趁此调侃询问一声,黄老板也立刻放下酒杯,伸手扒拉两下抹的整齐、油亮的头发,“咱们这年纪也不小了,我黄鹤还欠两年半百,前两天跟着家里的丫头去看什么人鱼表演,人家小姑娘兴致来了,老头子直接跟不上人家。”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您这年纪才多大,身子骨正是硬朗的时候,有空又有钱,您可别不知足,而且咱们这里还有美人鱼了?”
  “就是海洋馆的剧场表演,我们家丫头小时候就听些童话故事,什么神话故事都被他奶奶外婆给讲烦了。”
  等着服务生给自己满了酒,黄鹤忽然努嘴啧了两声:“说起来,我老家那还真有美人鱼的故事,好像也不必人家外国瞎编的童话差。”
  金笙:……
  西方的童话故事是瞎编的,那本地的神话故事就一定是真的么。
  金笙抽空夹走了桌上虾仁豆腐里、最后的两个虾仁,做沉默乖巧状、边吃边听,嚼的格外开心。
  “咱们这里可不管美人鱼叫美人鱼,咱们叫他们鲛人,而且咱们这边鲛人可不是清一色美女,光是有男有女这一项吧,就比那什么童话靠谱。不然,人鱼是长生不老的么,怎么都要分个性别吧,不然怎么繁衍后代!”正经中带着玩笑,引发了圆桌一阵笑声。
  恩,只要你是投资人,说什么都靠谱。
  停了筷子,喝茶润了润嗓子,金笙抬起头做起了敬职的听众,顺便帮南里分了品种。
  ——说起来,西方确实没有‘男美人鱼’,就算南里有偏西方的面孔,也应该被纳入起源东方的物种。
  “我们那边说百年前这个世界上还有鲛人,我太奶奶他们村有段时间就经常有人失踪,全都是住在河边的人,而且,全都是男的。那河水是通着大海的,人丢了当然找啊,那时候男人都是家里主要赚钱的,后来还有人失踪,人们就发现了通往河堤的脚印。”
  “人家自杀投河,跟人鱼有什么关系?”
  “活的好好的干嘛自杀?而且后来村民连续夜里失踪,整个村晚上都开始不睡觉,轮流与去河堤巡逻,谁知道去了的人也没回来,而且整个村的人晚上都会莫名其妙的睡着,邻村的人说,能从他们村听到奇怪的歌声。”
  不知何时,已经在手里点上了烟,黄鹤一脸惆怅模样,被身旁人拍了拍肩膀打断,“黄老板你家是哪里的?”
  “a市。”
  “那不算太远,我对象家也是那的,她妈妈也总给我们家孩子讲传说,也说过美人鱼,比你这个可好听多了。你这边都成了水鬼杀人案了,我们家那边美人鱼可是好看的姑娘,找镇上最英俊的小伙,趁着人家不在的时候帮着做家务,然后给人家做老婆的。”
  “这……真的不是田螺姑娘?”而且还有河神的新娘的剧情。
  金笙实在忍不住的插了句嘴,关于人鱼的一切话题他都爱屋及乌的感兴趣,听得也越来越认真,只是故事的走向愈发奇怪。黄鹤的虽然是悬疑风但还算靠谱,后面人接的故事就难以描述了。
  “是么?那我具体不记得了,反正不管是河神还是人鱼都是水里的,差别不算大嘛。”摆摆手喝了口酒,反正都是随口说的故事,没人会在意它的真实性。
  终于,田螺姑娘的传统故事被完整讲了出来,耳熟能详的正版传说在前,全桌人都开始调侃结合了两个故事的山寨‘人鱼传说’。酒桌文化罢了,因这种事成为焦点并不尴尬,引起话题,甚至还是荣幸的。
  “哎,金笙呀,我记得你家也是a市的吧,老吴之前跟我提过来着。”
  哄笑玩闹完毕,黄鹤正了神色,脸上染了酒气,动作也带了醉意:“你们家那边没有这种传说吗,我看怎么一家一个样。”
  “鲛人的传说么……”字在嘴里念叨几遍,蹙眉格外认真的回想起来,没有明确答案又确实有点儿印象,“好像有吧,但是我不记得了。”
  “金笙你再好好想想,今晚黄总开了个好头,听这么久,我都想去你们那搜集传说版本了,花样肯定多。”稍陌生的客户一边怂恿着金笙回想,一边拍着黄鹤马屁,各不耽误,甚至还抬抬头给金笙使了个加油眼色。可是……不记得就是不记得,想不起就是想不起。
  斜对面投资人一脸期待的等着,金笙不想给饭局添任何遗憾和不愉快,略一思索后,凭着细碎的记忆神秘兮兮的开了口:“小时候外婆讲过,再具体的不记得了,反正她说不要靠近水边,不管是海水还是河水,好像一旦靠近,人鱼就会把人抓走。”
  “抓走干什么啊?”
  一提到人鱼就想到家里的南里,根本不能安静的思考回忆,也实在记不清了。而且外婆当年说的也太不全面,‘水’的举例只有河水海水,完全没提浴缸水,她老人家也不会想到多年之后自己的外孙会被人鱼在家‘抓到’吧。
  “我怎么知道抓走干什么,我又没被抓走过。”
  大概是声音拉的太低、开头起的太好,金笙无果的后续惹来一阵失望的唏嘘。
  轻笑一声应和,这个话题也不过是酒后助兴,过去就过去了,再无人关注,只有金笙把那些话记进了心里,也开始好奇、小时候外婆给他讲的故事具体内容是什么了。只不过,金笙外婆去世有十年了,这种神神叨叨的故事,一人一个味儿,根本无从取证。
  除了不要靠近水边,金笙只记得那故事有一个坏结局,反正不管是什么,年幼时的他都排斥这个结局,所以才干脆忘记了吧。
  轻松的前提下,这样的酒桌文化还不错。
  有故事、有应和,还有酒,好像不管多糟心、多不愉快的事一旦上了酒席,都能称为调侃对象,也算是一种解压方式。
  你一言我一句,不知不觉,醉意从三分飙升到七分,头疼的同时意识也有些恍惚了。
  金笙多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也不推拒,只把手臂搭在桌上,趁其余人热闹的功夫一脑袋砸了过去。
  不是想碰瓷,是真的到极限了。没有撒酒疯的本事,金笙半醉打盹、全醉昏睡,完全不给人惹麻烦。
  于是,头一挨上胳膊,七分醉意成了十分,枕着酒桌,竟真的睡了过去,脑海昏昏沉沉的一团浆糊,四周嘈杂,听见人喊他也再睁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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