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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132)

作者:晒豆酱 时间:2021-03-21 10:02:33 标签:爱情战争 末世 相爱相杀 哨向 废土

  周允被十几匹认出他的狼包围,他们相互抱住,摩擦,舔舐口腔。狼群更新迭代,有的狼死去,有的狼新生,但总有认出他的,前来迎接。
  狼永远不会抛弃同伴。
  周允的嘴唇动了动,他太久没有对着月亮叫,几乎忘记了这种感觉。他的两只手,全部插进了沙面里,紧紧地抓着两把冰凉的沙子,在前胸和胳膊上摩擦,弄得自己浑身都是,再抓起沙子,吞吃几口。
  沙子,沙子。
  留下自己的气味,沾染狼群的气味。
  终于,他开始对着月亮长嗥,声音时高时低,看向了久违的星空。
  整群荒漠狼在人类的营地不远处,用叫声相互呼唤,欢迎同伴的归来。


第88章 给他血
  风沙还没有吹起来,周允跟随狼群,向远处跑。他的体力还能支撑,只是精神力已经不行了。
  精神壁岌岌可危,唯一庆幸的是沙漠荒凉,没有太多的人。
  人不多,意味着情绪也不多,否则大量的情绪灌入精神壁,对一个向导是致命打击。
  夜晚的沙漠温度很低,刚刚,他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到了营地里,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选择相信狼群。
  而再一次用四肢奔跑,周允感受到的,是自由。
  他甚至想再快一点,再快一点,把身上唯一一样甩不掉的人类标签甩掉,周允,他不应该有名字,狼就是狼,狼不需要名字。
  跟着狼群,他跑得比两条腿跑起来还要快。
  现在狼群的头狼,已经换成了另外一匹。
  如果没猜错,这一匹应该是曾经那匹头狼的儿子,它同样是深灰色,接近了黑,却在自己抱起宋捡的那一瞬间,用鼻子闻了闻宋捡。
  它认识宋捡。
  它可能就是在小帐篷里出生的幼崽,贴着宋捡长大,在睁开眼睛之后,宋捡是它看到的第一个人类。
  越跑越远,周允越跑越快,这些年他坐在人类的车里、运输机里,住在临时据点和移动基地里,从来不曾这样奔跑过。
  觉醒之后,那些人用驯兽的方式,暂时驯服了自己,给自己佩戴了电击项圈,避免自己挣脱,伤人,去寻找宋捡。
  现在,他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再也没有人能伤害他。
  终于,周允跟随狼群,跑到了一片裂谷的边缘。荒漠的风吹着他,如同抚摸。大量崖蜜嵌在裂谷的中高部,他攀上去,再从最高处往下爬,小心地,将手和脚放在陡峭的石块上,石缝中。
  人类不可能如履平地的山崖,在他的眼里,就是一片平沙。周允快速地找到了崖蜜,一只手抓着裂谷凸出来的石尖,两只脚往下踹,把半米多长的崖蜜,踹了下去。手边还有一个小一些的蜂巢,他等不及了,攀着裂谷的边缘,抓起来大口地吃。
  粘稠的蜜沾得他满手都是,满嘴都是。
  周允大口地吃。
  山蜂成群地飞了出来。
  周允耐心等待山蜂飞散。
  营地边缘,张牧看着狼群跑远,周允也跟着狼群跑远,他知道,狼崽子已经回来了。
  他捡起了周允的制服、皮靴、皮带,现在狼崽子终于有了人类的名字,叫周允。
  周允,一个很不像狼的名字。
  他的回归,仍旧带给流民营地一片担忧。七年前的那些流民剩下不多,因为流民是移动的。
  新出生的孩子也很多,他们更不可能认识狼崽子。那些孩子最大的才七岁,自然不知道在他们降生之前,这片沙漠里有一个荒漠狼养大的男孩儿,捡了一个漂亮的小瞎子。
  就算告诉他们,那些孩子也只会当作传说。
  这些年,狼群跟随营地转移,徘徊在营地边缘,它们用保护营地作为交换,换取转移时进入地下掩体的资格。
  曾经张牧也认为狼群没有这么高的智商,现在他终于肯承认自己大错特错,荒漠狼是有智慧的生物,也更重情义。
  只是营地里的人,特别是新出生的孩子,更害怕这群狼了。没有狼崽子作为中间人,狼群不再亲近人类。
  新加入的流民和新出生的孩子,都不怎么喜欢狼群。他们不知道狼群的故事,在他们眼里,狼群只是野生动物。
  那一年,狼崽子带着小瞎子走了,再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他们也把狼群的故事带走,带进了沙漠最深处。
  可是后来,他们的狼和马跑了回来,还带回来了他们搭帐篷的东西。
  张牧一直没敢往那方面想,只有夜深人静时琢磨过,两个小孩儿怕是死在沙漠里了。
  可没想到,竟然他们是觉醒了,还去了移动基地。
  他们和自己已经不一样了,他们是哨兵和向导,不再是普通的人。
  可是再不普通,一群狼仍旧可以把狼崽子打回原形。无论他穿多少衣服,学会了多少人类的句子,他还是狼,从来都不想当人。
  他拿着周允的衣服,进了正在动手术的小帐篷。
  自己的儿子正在忙,正给儿子当助手的人,是正大着肚子的女儿张灵。
  那年,两个失去母亲的孩子都快速长大了,明白了光靠躲避狂风暴不能够保证性命,还需要学习移动基地的知识。
  比如种植,比如医术,否则流民永远是荒漠里的沙子,被风吹得四处飘荡,很容易死去。
  张艺和张灵都戴着手套、口罩,药物和手术工具都是和哨兵们换来的,曾经,一场小小的阑尾炎就夺走了母亲的性命,现在他们已经可以熟练地做阑尾手术了,救活过不少人。
  小帐篷里除了煤油灯,还有消毒用的电池灯。他们都没上过学,但是通过这七年的学习,知道了疾病和病毒的可怕。
  那是比荒漠生物还要可怕的东西,病毒看不见,却能直接要人性命。
  临时拉起的帘子,把小帐篷里外分出了隔间。张牧站在帘子的外面,担忧地看着里面,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却也闻到了血腥味。
  他看着躺在消毒床上的那个人,真的不敢相信,这就是小时候眼睛残废又瘦弱的宋捡。
  他脖子上有个项圈,已经被张艺摘掉了,也长大了,和自己的儿子差不多高。分开的时候,他比女儿张灵还要矮一头呢,现在却比女儿高了不少。
  那年他应该是十五岁,现在应该是……二十二岁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宋捡才五六岁吧,刚刚被爸妈扔掉,瘦得仿佛活不下去。
  如今他从一个孩子变成了成年人,而且变成了哨兵。
  身体不再弱不禁风,头发比从前长了,糊在脸上。
  可是他的脸,并没有太大变化,仔细一看就能认出他来。
  “小艺,手术怎么样啊?”张牧相当着急。
  “你别催我。”张艺的橡胶手套上全都是血。他偏过头的时候,姐姐帮他擦了擦汗。
  “姐,你别站着了。”张艺担心姐姐的身体,“我一个人能行。”
  “别说话,赶紧取子弹。”张灵的脸色冒白,一是担忧,二是确实快站不住了。
  张艺一直在流汗,不是因为有多热,而是超出平时的紧张。做梦都没想到,竟然有一天,他要亲手给小捡哥做手术。
  他做过很多手术,也给流民取过子弹,甚至子弹皮溅进了头皮里,都是他和姐姐一起,打开了流民的头皮,救了人的性命。
  区区一颗子弹,根本难不住他,自从母亲病逝,张艺也是一夜间长大,再也不嘻嘻哈哈要玩儿,而是开始替父亲分担重担。
  父亲迟早也会老去,必须要有人照顾姐姐。只是张艺真的没想过,小捡哥能回来。
  自己还要剖开他的腹部,去找一颗铁疙瘩。
  张艺看了看宋捡的脸,那一天清晨,宋捡的哥哥带着他走了,父亲说,樊宇被他们杀掉了。
  别人都说狼崽子忘恩负义,可张艺却没从父亲嘴里听到同样的话,他很想小捡哥,还约定好了一起坐木板车转移,却再也没法见面。
  沙漠那么大,他们两个人去了沙漠深处,打定主意再也不见人类,他们不会让人类找到的。
  只是万万没料到,他们的狼和马会跑回来。
  那匹跛脚的小黑马,如今还被他们养着呢。
  可那两个人,就如同被狂风暴吹走,再也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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