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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乖被大佬识破后(31)

作者:鸡蛋面不加蛋 时间:2021-03-18 09:34:50 标签: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甜文 萌宠

  这干巴巴的花有什么好看的,颜色黯淡,连水分都没有,缺了根就缺了生命力,即使插在瓶子里被一些乱七八糟的营养液养着,也根本活不了多久。
  好好的花在土里长着,偏要剪了根放到瓶瓶罐罐里插着,人类老是干一些毫无意义的事。
  管家痛心疾首,心里暗暗指责这孩子一点儿眼力都没有,这丢掉的哪儿是花啊,那是赤/裸/裸的钞票啊:“小安,那垫子是国外进口的,花也是请设计师专门设计过,插在花瓶里的。”
  他挑挑眉,不是很懂他什么意思,看着管家焦急痛心的神情开口询问:“你需要?那我捡回来。”
  管家心道您是真听不懂还是怎么样,索性直接了当道:“特别贵。”
  阙安“哦”了一声,饶有兴致道:“有多贵?”
  管家形容词匮乏,又怕伤害到山区孩子脆弱的心灵,只硬戳戳憋出一句:“那垫子用的是马毛面料。”
  而且不是普通的马皮面料,是用的特质皮,轻量又柔软,同时还具有高柔韧性,不可多求。
  阙安嘴角轻轻扯了下,似乎觉得好笑,意识到自己现在扮演着一个山区孩子的身份,阙安代入角色开口:“我之前在山里,睡的都是狼皮。”
  他脸上一派天真,装模作样问管家:“那,是狼皮贵还是马皮贵啊?”
  面前的少年半撑着床,微微抬起眼眸,眸子里满是嘲弄和不屑。
  马皮算什么玩意,他只吃过马肉。
  气氛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管家目瞪口呆。
  狼……狼皮?
  这孩子睡的是狼皮?真的假的?
  管家脑海里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
  住在山区的少年,凭着自己的一腔孤勇,为了贫寒的家境和家中没学上的三个妹妹,勇敢的走上山林砍柴、猎杀野物,从最开始手无寸铁的茫然无措,到后来逐渐强壮、已然适应的熟练,他不惧强敌,仅凭着野性和突然现身山林的孤狼搏斗。
  管家深吸一口气,抹了抹眼角隐隐约约的泪花,给阙安道了个歉,不待阙安反应,直接关上门退了出去,边下楼梯边进行深刻的反省。
  *
  公司最近很忙,秦郁之又恢复了早出晚归的日子,在家里待得最久的地方就是书房和客厅,接触的最多的东西就是电脑和文件夹。
  他太阳穴隐隐作痛,面前的文件却还剩了些枝叶末节,正当他喝了咖啡提提神准备缓缓继续时,面前的电脑啪嗒一下被人合上。
  阙安站在秦郁之面前,手心里拿着一大把药丸胶囊,递给秦郁之:“吃药。”
  住进秦家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每天厨房里都会传来苦涩的中药味,然后在吃完饭之后,苦涩的中药味从厨房飘进阙安的房间。
  阙安这才知道,秦郁之柔弱,皮肤泛白,脸上老是带着倦意是因为患病的原因。
  但偏偏这人还不要命一般,坐在电脑前就是一整晚,每次都要陈姨或者刘管家捧着药走到秦郁之面前,再三催促他才吃。
  秦郁之接过药一口吞下,胶囊难吞咽的胶状异物感在他口腔蔓延开来。
  这是最后一盒了,下周又得去德国复诊续药。
  他喝了一小口杯中的水,刚放下杯子准备打开电脑,电脑啪嗒一下被人合上。
  阙安一手端着水,一手压在电脑屏幕上,不由分说道:“喝完。”
  虽然不知道多喝水对人类是有什么特别的好处,但昨天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来给秦郁之看病的时候是这么叮嘱他的。
  遵医嘱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秦郁之手往上抬了抬,电脑盖纹丝不动,坚如磐石被阙安压在手下,他揉了揉眉心:“我还有点工作,先处理完。”
  阙安不由分说拿起电脑远离秦郁之,皱着眉头道:“你喝水,我帮你弄。”
  这人什么毛病,整天为了工作连命都不要了,这家里这么有钱的样子还忙个什么玩意,一天不扑在电脑前就他妈跟没命一样。
  他伸出手指在电脑键盘上对着电脑解锁界面乱敲:“怎么用,你给我打开。”
  误打误撞之间他点下回车键,叮咚一声,电脑界面变成了密密麻麻的数据库,还有几根波浪起伏的曲线、折线,以及一大堆阙安不认识的数学符号。
  靠着运气解开密码的阙安壮志酬筹,认为敲键盘的革命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大步,拿出平时秦郁之吩咐他的语气吩咐秦郁之道:
  “你快去床上睡觉,我来处理,你告诉我怎么做就行。”
  秦郁之轻笑了下,似乎觉得很有意思,过了半晌,不疾不徐开口道:
  “你先把表格里各行数据算出均值,再切换到viser界面,用数据绘制曲线,得到三个数值和交点。”
  阙安手指放在键盘上,脑子跟着秦郁之在空中飞了一圈又绕回来,一个字儿都没捕捉到:“简单点。”
  秦郁之手点了点沙发:“简单点就是,你不会。”
  阙安:……
  他憋了千言万语要反驳秦郁之的话,最后都因为秦郁之发言确实基于事实,自己的理由都显得没有说服力而无法开口。
  他索性啪嗒一声合上电脑,采取强硬手段和政策逼迫道:
  “你先睡觉,有什么不能明早弄的?明早你教我,我边学边给你弄。”
  秦郁之嘴角染上笑意,双手插兜,坐在沙发上望着阙安,没接阙安的话,转而用着闲聊语气,跟聊家常一样道:
  “你一直生活在城市里?”
  阙安下意识沉默,半晌开口:
  “原来在森林里,后来被人追杀,逃到了这里。”
  秦郁之略带惊讶的抬起头,用一种我不该看低这个种族的惊异语气道:
  “猎杀哈士奇?”
  阙安:……
  他下意识想为自己正名说自己是一只孤傲的狼,但转念想说多错多,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于是只默默点了点头:“是。”
  秦郁之敛去眸子里的情绪,倒也没怎么追问,沉默了半晌,沉默到阙安以为他睡着了的时候,猝不及防开口:
  “……我,我之前也遇到过会说话的动物。”
  阙安恍然大悟。
  这样就能解释通了,为什么秦郁之不相信人会变动物的说法,但唯独相信动物会变人的说法。
  因为他亲眼见过后者。
  也怪不得他看见自己变人时神情自若,没有半分诧异情绪,当时阙安误以为是秦郁之本身性子淡定,情绪不外露的原因,现在看来并非如此简单。
  秦郁之垂下眸子,开口道:“我和他,一起做过很多事,去了很多地方。”
  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很多这辈子再也不会去的地方。
  阙安点点头,揣摩了下秦郁之的情绪道:“那你们感情一定很深?”
  是个问句,但用了陈述语气。
  那头狼只陪了他不到几个月时间,给他的记忆却贯穿整个童年时期,又延伸到了现在,平心而论,除了父母,他没有像这样想念过其他人。
  记忆不断涌现在他脑海里,秦郁之目光落在餐桌的花瓶上,悠远而又深沉:
  “他救过我的命。”
  阙安哦了声,大概明白了这只动物在阙安心中的地位,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白月光?还是救过自己命的白月光,那对秦郁之岂不是更重要了?
  他好奇道:“那后来呢?”
  秦郁之微微垂下手指,碰到冰冷的玻璃杯边缘:“后来我们失联了。”
  失联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彼此消失在生命里,毛绒绒的痕迹像是水溶于水,无声无息不声不响。
  阙安一拍桌子,虽然不知道这其中包含的到底是绝美友情故事还是绝美爱情故事,但依旧热心仗义,责无旁贷道:“他叫什么,什么种类,我帮你找。”
  秦郁之摇头,手边的玻璃杯上挂着几滴已经凉掉的水珠:“已经死了。”
  阙安一腔热血刚撒了一半,听到这话另一半不知道是继续撒出去,还是收回来,只能僵僵愣在原地,啊了一声,尴尬而仓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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