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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当捕快 下(31)

作者:thaty 时间:2018-09-27 18:56:00 标签:爽文 穿越时空 三教九流

  _(:з」∠)_其实他也害怕的,就算他挺喜欢“凶巴巴”的冯铮,可那时候两个人都有分寸,现在……冯铮看卢斯的那双眼睛跟都快跟狼一样冒绿光了,这以后是真要出人命了。可他更害怕,卢斯钻到牛角尖里出不来。
  等到这天晚上,冯铮跟卢斯做了一套手部运动,看着那人咬牙切齿的睡着,他亲了卢斯的脸颊一下,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被亲了的卢斯还以为是蚊子,死猪一样哼哼两声,挠了挠脸颊,就又睡着了。
  再天亮,两人吃了早饭,正商量着要不要去王府里拜见靖王,然后去看看跟着队来的伤兵,就听有下人通禀,靖王已经到了!
  两人赶紧出去迎接。
  靖王是皇帝的弟弟,但要是没人跟他们介绍,两人都会以为这位的年纪比皇帝年长。因为苍老,他的双眼皮都快变成千层饼了,眼角也是细纹斑斑,法令纹明显,只是额头的抬头纹不算深,还有头发,黑白掺杂。只能依稀从眉目间看出来,这人年轻的时候,该也是一位俊美青年。
  “两位将军快请免礼。”靖王的声音到是很年轻,澄澈晴朗。
  卢斯两人直起腰,跟靖王慢悠悠的走进了正厅。
  不过,卢斯有点意外,他竟然没见到看起来像是陈同的人。他和冯铮找出当年那事情的真相,更该感谢他们的是陈同。卢斯当然无所谓人家的感谢,他只是好奇,想见见陈同。但又一想,被个神经病杀人狂抓到过,这件事谁都不愿意再面对吧?人家不愿意过来也情有可原。
  靖王一抬手,他手下人,还有这宅子里原本的下人,就都散到外头去了。
  “两位是为了送粮而来,如今更是伤重,待两位将养之后,本王必定派得力人手,送二位离开。只是,本王这里有一件棘手的案子,还请两位在回到开阳之后能帮忙查探一二。”靖王看来也是个干脆人,上来直接就把来意说了。
  卢斯和冯铮对视一眼,卢斯道:“我等自然愿为王爷解忧。至于得力人手就不必了,如今前线吃紧,到时候我俩自己骑马回去就好了。”
  靖王乃是抗击蒙元的将领,能让他为难成这样的绝对不是小事,两人都知道,自己真不是带兵打仗的料,那能在自己可以帮得上的事情上为前线解忧,自然责无旁贷。
  靖王笑了笑,也不在派人的事上纠缠,只是说出了要请两人帮忙的事情:“本王怀疑……陈同才该是魏家三房的长子。”
  “啊?”前天下午进城的时候,太子蹦到他们俩的车上说下那番话,两人脑补了很多事。也想过会不会这个魏家也跟逍遥散的事情有关,如今一听,竟然是一出狸猫换太子,两人都有些愣。
  冯铮道:“王爷,还请您把事情详细与我们说说,尤其是魏家。我俩对于开阳的这些勋贵,并不熟悉。”
  就算是狸猫换太子,这案子也一点都不好办。陈同可是跟皇帝同年,都是四十多快五十的人了,那什么被怀疑是他爹的魏家三房夫妻,要活着也至少快六十了。这么多年前的事情,人证、物证,怕是都已经很难寻觅了。
  “自该如此。”靖王点点头。
  魏家的嫡支能算得上是老爷的,有五房人。当年送进宫里,给靖王当陪读的,是大房的三儿子,和三房的长子。大房的儿子且不说,长枝嫡脉,自古就贵重。之所以是老三家的孩子进来,因为当时魏家的三房是当时几房中,能力最强的。
  老三年轻的时候,还曾经中过秀才,只是中秀才没几天,有同窗邀请他外出聚会,他喝醉归来,跌了一跤,跌断了腿,等到腿养好了,这人却瘸了。昱朝的规定,身有残疾者不得科举,老三是考中了之后才残的,虽然不会剥夺他的功名,但他的科举之路,也仅止于秀才了。
  靖王虽然没用什么特别的语气,讲述过程都是很平直的,但卢斯和冯铮听着,就知道这里头有猫腻了。这时代正骨可是很了不得的,更别说当时的魏家也算是红人,他家里的孩子摔断腿能不找好大夫来医治,以至于落下残疾吗?八成是大家族纷争,出黑手了。
  不过老三虽然是残了,在魏家依旧有很大的话语权,因为在当时的那一代人里,也就是老三有功名了。
  之后送进宫来给靖王做陪读的自然也是老三的嫡长子,而陪伴老三长子一起进宫的陈同,其实也并非所谓的魏家血脉已经很远的亲戚,他是魏家的妾生子。这个妾不是良妾,甚至连贱妾都不是,而是家女支。父不认,为奴。
  陈同和老三长子自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可只是如此,别说卢斯和冯铮,就是靖王也不会想歪到换子的事情上去。别说家女支了,就是良妾,生孩子的时候跟当家主母距离都是八丈远的,而且产房里,来来回回得有多少人,把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从一个地方抱到另外一个地方,再抱另外一个孩子回去,有得惊动多少人。
  “……三房的长子大概是两岁的时候吧。曾老太太生了一场病,眼看着挨不过去了,就有个道人来了,救醒了曾老太太,却又说此举不过是治标。需得让选出来一个八字相合的子孙送到道观里去,给曾老太太祈福。算来算去,就算出来了两个人。”
  曾老太太那就是皇帝和靖王的高外祖母了,至于算出来了两个人,必然是八字一模一样的,可不就是老三的长子和妾生子了?
  “不对啊,那妾生子不已经是被认为家奴,如何也跟着一起去了?”卢斯奇道。
  “一开始没送去,但道士说没想到八字相合的人这么小,他一个怕是不够,又说家里人不够,让奴仆下人凑数也是可以的,于是两个孩子就都有了。临走前,道士还说,这期间不许有人去看望,他们俩若是见了外人,那可就要不灵了。两个孩子去了一年多年,曾老太太又过了五年,这才去了。”
  冯铮问:“王爷是怀疑,那道人有问题,在这期间做了手脚?”
  两三岁的孩子,正是一天一长的时候,一年多的时间,孩子确实已经变了不少。又加上这两人怕真是亲兄弟,容貌近似,想要蒙混也并非不可能。而且两岁多的孩子,记忆还不深刻,有很多甚至说话走路还不利索。
  “我问过魏家的老仆,有记得的,说两个孩子回家的时候,一个白白嫩嫩,玉雪可爱。一个面目黝黑,粗手粗脚。道人说,既然是祈福,自然是要侍奉神灵的,不过有八字相同的仆人,自然是粗累的活计都由他代劳了。”
  靖王说到这里,略微有些激动,毕竟是他所爱之人幼年的精力。一个三岁的孩子弄成那个样子,不知道经历的是如何的磋磨。
  如果人真的被换了,也确实这是最可能的。即便亲爹娘一年多没见自己的孩子,但谁想到道士会将两个孩子反过来养?自然是看那白皙可爱,养尊处优的才是自家的小公子。
  “……王爷,您认定陈大人与人互换,可还有其他的证据。”卢斯皱眉。但有问题的前提必须得是确实有问题,而不是简单的认为和怀疑。
  “有。”靖王深吸一口气,“二位应该也知道,当年魏家趁我不在把三郎……但事后,我也不能对他们家做什么。”说到这里,靖王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怪也只怪当年我自己太过蠢笨,当年他们说将三郎交于我,我就没多想……没多想要来三郎的卖身契……也……没给他改籍……”
  靖王的肤色不算太浅,但想浅也不可能,毕竟是个武将,可现在他脸色都发紫了,可见是气得不轻。
  卢斯叹一声,起来单手给靖王沏了一杯茶。
  联系前后,他真不觉得靖王傻,只能是魏家太会做戏。魏家已经当了十几年好亲戚了,即便之前曾经想要干涉皇帝的亲事,想要官位,但被申斥也就老实了。卢斯自问换成他站在靖王的位置,大概也只以为他们是看着跟自己关系亲近的太子登基,脑袋稍微有点迷糊,怪恼有,可就此断了联系,或者处处提防,应该不至于。
  更何况,要人的时候,魏家给的干脆。按照太子跟他们说的情况,出事的时候,陈同都跟着太子走了几年了。谁能想到卖身契还在,奴籍没改?
  要不然魏家能趁着靖王不在,把人给弄到穷乡僻壤去?要不然陈同被弄走了,这八年间也没回去,怕是误会了吧?
  大概卢斯和冯铮想得太“大声”,脸上写的什么都被看明白了,靖王喝了两口水,略微缓过来后,道:“三郎给卖到了黑矿里去,他一直在想着法子回开阳。我想找魏家报仇的,可是……我怎可为一贱奴,害了外祖?”
  最后那话,显然不可能是靖王自己说的。卢斯都“佩服”魏家了,牛啊。要不让他们现在还能在开阳太太平平的过日子呢,害了陈同,反而成了他们的保命符。
  不过,这就让卢斯有点不明白了:“王爷,先放下您起疑的原因,在下略有些奇怪,既然魏家是这么个状态,您为什么还想要证明陈大人的身份呢?若是真的,难不成还让陈大人认祖归宗?”你们俩不膈应啊?
  “这事……我是不会告诉三郎的,我想做的,是让魏家后悔!”


第172章
  陈同当年受尽磨难,险死还生, 归根到底都是魏家人心不足。
  可在贪婪到蒙蔽了理智, 做出了天大傻事的同时, 这家人又很聪明,极其精通自保之能。并不像现在的皇后娘家一样, 拐着弯的蹦跶着作死,而是当时很干脆的沉寂下来了。卢斯和冯铮离开之前,大理寺那边铺开甚广的案子也没牵扯到他们家。
  皇帝和靖王找不着他们家的错处,又不能随意处罚自己的长辈,否则与孝道相悖。
  看靖王这样的, 生来也是天之骄子了,但卢斯和冯铮面对他如今的情况,觉得他还没普通的中产之家过得舒心呢。
  两人对视一眼, 对靖王拱拱手:“我等必当尽力。”冯铮却又加了一句, “但是要查此事, 要等边境太平之后。”
  虽然这事是人家的家事,可已经有一家皇帝的丈母娘进去了,又翻出来那么多奸细,如果皇帝和靖王生父的丈母娘一家再出点什么事, 怕引起恐慌。
  靖王点头:“应该的, 不过……”靖王挑眉一笑,也是两人第一次看见他笑,说实话,笑起来的靖王才像位王孙, 而面上带着笑的靖王接着道,“也不知道是二位早一步回到开阳,还是捷报早一步到开阳。”
  卧槽!霸气啊!自信啊!现在表面上看起来明摆着是昱朝式微啊。不过人家才是专业的,而且在边境打了一辈子仗了,卢斯对靖王比了个大拇指,靖王拱拱手。
  不过,这轻松的气氛就是一时的。
  “本王,其实早就怀疑这件事了,所以当年对魏家的态度才会毫不怀疑,也才放心将三郎放在魏家养病,谁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就更说得通了,不只是魏家会演戏,也是靖王潜意识已经把他们当一家人了,根本不知道两边有这么大的“认知偏差”。
  感慨之后,靖王说起了他当时生疑的原因。
  头一个,三房长子的左手手腕靠下的位置,长了一个奇形怪状的胎记。而在陈同手腕上相同位置上的,则是一块丑陋的伤疤。
  “那胎记比铜钱大上一点。”靖王在自己手腕上比划,“本王记得很清楚,那位刚入宫的时候,胎记是鲜红色的,极其艳丽,那时候本王年纪小,还好奇的拉着他的胳膊看了许久。可是,等到他年纪渐长,那胎记的颜色就越来越浅了。一开始,本王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可是隔的时间越久,跟脑子里最初的记忆比较起来,那胎记就越暗淡。”
  “不过,本王也听说过有些人的胎记颜色是会改变的。所以,他俩胳膊上的事情,本王一开始并没关联到一起,有诸多在意。直到……本王与三郎彼此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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