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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重生](3)

作者:狐狸不归 时间:2019-12-12 10:24:36 标签:重生 甜文

  陆郁并没有拿他的话当一回事,他抬眼瞥了瞥陆成国,“我三天后要去宁津,事情都交接好了,你让老大或者老二去,估计他们都很乐意效劳。”
  他只是告知陆成国自己的安排,并不是征求意见。话说完了便不顾陆成国青黑的脸色和怒斥声离开了,下楼的途中正好遇见了一个人,长得同陆成国很像,是陆家的老大,陆郁同父异母的哥哥——陆辉。
  陆辉比陆郁大十岁,却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看起来有四十岁的年纪,正恶狠狠地瞪着陆郁,半点不遮掩眼里的恶意,问:“你回来干嘛!这里不是你的地方!”
  陆家目前一家六口人,关系十分错综复杂,堪称豪门典范。陆成国年轻时与陆郁的母亲秋子泓相爱,娶了她发誓要相爱一生。可陆成国的爱情太浅太薄,像薄雾一样,时间久了便蒸干了。他开始尝鲜,这在豪门甚至不能叫做出轨,因为连个固定的小情人也没有。秋子泓读书时本来是个烈性女子,坚强又独立,一朝结婚却仿佛被金钱迷了眼,珍珠失去光彩褪色成了鱼目,也学着其他豪门太太一般掩饰太平,只要不威胁到自己的位置,维持这段婚姻便好。
  可这样表面安稳的日子却没能过的长久。
  秋子泓结婚多年却不能怀孕,去医院查了患有不孕不育。陆家需要继承人,陆成国更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包养小情人了。他的情人里先后有两个生出了孩子,都是男孩,陆成国不能让陆家的继承人背负一个私生子的不雅名声,打算等两个孩子长大一些,谁的资质出色便确定下来身份,同秋子泓离婚,另娶孩子的母亲。秋子泓一边苦苦哀求,一边做试管婴儿。终于,她怀上了陆郁。
  而由于多年的精神压力,陆成国的绝情,两个情妇在自己面前的冷嘲热讽,秋子泓患上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最后死在陆郁九岁的时候,陆郁肖母,精神状态自小不佳,整个陆宅对这件事都讳莫如深,不敢多提。
  陆成国不知是因为愧疚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没有将情妇扶正,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让他们在陆宅里一起住了下来。
  这么一个“家”,听起来着实是个笑话。
  陆郁也觉得挺可笑的。
  “你以为你能待多久?”陆郁连脚步都不曾顿一下,轻描淡写地回答,“没多少日子了。”
  陆成国死后,这里就是陆郁的地方了。
  陆郁死的那年三十三岁,现在他二十四岁。他一生做了许多恶事,却没有下地狱,反而由死至生,回到了九年前。
  对于陆郁来说,他的人生只分为两个阶段,遇到裴向雀之前,和与他相遇之后。
  而如今,他身在九年前,一个尚未遇到裴向雀的时候。裴向雀如今还不在淮城,他在宁津。
  陆郁坐在车厢后座,看着越来越远的陆宅,微微阖眼,想起了往事。
  说起来,他和裴向雀相处的最后一段日子是在退婚之后。
  退婚后的第二个小时,陆郁便向媒体公开了这件事,时间正好赶得上当天的头条新闻发布。
  陆郁在书房里待到助理拿到今天的报纸,上面一行大字写着“陆氏与项氏千金婚约破裂,背后究竟有如何隐情!”他将这篇胡诌乱扯的文章从头看到尾,却不生气,甚至脸上带着满意的笑意,然后叫管家找个机会悄悄塞到裴向雀面前。
  从头围观到尾的助理在心里摇头晃脑,认为自家老板是彻底栽了。不过,这件事是早有预兆的。要不是搁在心尖上的人,谁会推了重要的合同,只为电话那头的人稍稍哑了的嗓音。
  到了晚上,陆郁去给裴向雀送饭的时候,裴向雀从被窝里探出小脑袋,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泛着粉红的指甲尖摁在报纸上。
  那抹红又轻又薄,陆郁莫名地想要吻上去。
  裴向雀似乎组织了好久的语言,低声问:“是真的吗?”
  陆郁装作不经心地看了报纸一眼,“骗你做什么?”
  裴向雀的眉头还是紧皱着的,像是还有什么想问却说不出口的话。陆郁只觉得他思考的样子也十分可爱,忍不住顺从内心的欲望,低头咬住了他的指尖,牙齿落在指甲盖上,微微用力。裴向雀不疼,只是有些痒。他涨红了脸,缩手回去,憋了好半天,“陆郁你,你真讨厌。我都忘了想说什么了。”
  陆郁一只手摁住了他,“仔细你的胳膊,别闹了,乖乖的。”说完,他端起放在一旁的饭菜,举到裴向雀的身前。
  良久,裴向雀点了点头,张开嘴,将饭菜咽了下去。等吃完了饭,陆郁在一旁收拾碗碟,裴向雀揪住他的衣角,问:“你,你昨天是不是没有睡觉。今天早点睡,我给你唱歌。”
  陆郁一怔,像是心上被人戳了一下,又甜又涩,“真乖。”
  他明白,自己的金丝雀心甘情愿地回到了笼子里,不会再妄想离开了。
  可陆郁却发现不满足于只做一个饲主了。他希望裴向雀不只是被动的承受,而是会为自己哭,自己笑,为自己快乐或难过。
  他爱上了裴向雀。
  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用“喜欢”或者是“爱”这样柔软又虚无的词语形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关系。
  陆郁从不相信人心里有什么情感能够胜得过利益,可如果这个人是裴向雀,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了。
  他打算在秋子泓的坟墓前坦诚一切,和裴向雀告白。即使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是裴向雀不喜欢自己,陆郁也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往后的日子还长,他们总会相爱。
  不过他没料到没有以后了。
  那一天陆郁亲自开车带着裴向雀,途中遇到一辆疲劳驾驶的小卡车,直直地向陆郁的车撞了过来。陆郁本能地向右打方向盘,裴向雀却自己扑了上来,挡在了陆郁身前。
  逼仄的小空间里满是铁锈一般的腥味,陆郁在狭窄的车厢内摸索着抓住裴向雀的手,掌心满是滑腻的鲜血,他只希望那是自己的。
  他瞧见裴向雀紧皱着眉,雪白的皮肤失去血色,近乎透明,像是百合的花瓣,青色的筋脉在皮下微弱地起伏。裴向雀没什么力气地咳嗽了几声,模模糊糊地喊着疼。
  陆郁紧抓着裴向雀的手,他此生从未如此紧张过,看到裴向雀染红了的白色衬衣几乎要透不过气来。只能徒劳无功地想要堵住裴向雀身体上的伤口,可是没有用。
  他的声音在发颤,骨节抖得厉害,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的肉里,“别害怕,别睡过去,你不会有事的。”
  裴向雀眨了眨眼,努力听明白了他的话,很相信似的点着头。他伤得很严重,随着血沫一起咳出来的是内脏的碎片,暗沉的血从伤口涌出来,将整个狭小的空间都浸透了,陆郁想堵也堵不住。
  陆郁想,他没有办法。
  裴向雀深色的瞳孔里渐渐失去了光彩,他费力地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看陆郁,伸手碰了碰陆郁的脸颊,张开满是血腥味的嘴唇,磕磕绊绊地说话,“你,你别哭啊。我这么疼,都没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陆郁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原来自己也会流眼泪。
  陆郁冰凉的眼泪落在裴向雀的眼窝里,顺着脸颊滑到下巴,仿佛连裴向雀也在流泪。
  他问:“为什么要救我?”
  裴向雀睁大了眼睛,磕磕绊绊地回答,“就是,就是什么也没想,就挡住了。”
  陆郁一怔,又接着问:“是不是,是不是因为喜欢我?喜欢陆郁。”
  这句话他说的含糊,裴向雀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于喜欢这样表示浓烈情感的词非常陌生,难以理解,此时又失血过多,脑子更转不过来,可看着陆郁那么着急,只觉得这个回答十分重要,只好依靠本心说出几个字,“我,我不……”
  他很急切,却说不出口。
  陆郁听到了那个“不”字,瞳孔骤缩,他不想听下去了。于是,他低头吻住裴向雀沾满了鲜血的唇,千分喜爱,万分珍重。
  裴向雀终究没讲完这句话,他没等来救护车,身体里的血先流干了,死在了陆郁的怀里。
  陆郁断了两根骨头,眼角留下了一条长疤,可对他而言相貌无关紧要,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便痊愈回家。
  可裴向雀死了,死在了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
  陆郁宁愿死的是自己。
  他替裴向雀立了个墓碑,就在自家的后花园里,旁边开满了百合花,每日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得到。陆宅里的佣人有着隐约的传言,陆郁大约是病入膏肓了。
  陆郁站在裴向雀的墓碑前,上头的照片里,还是不知世事地笑着的。他冷静地想,裴向雀这辈子什么坏事也没做过,却没遇到过一个好人。
  包括自己。
  陆郁低下头,吻了吻那张照片。
  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十分动听,近乎于告白。
  他说:“你再等等我吧。”
  他没让裴向雀等得过久。只不过一年后,淮城的陆三爷死于精神衰弱,因为失去了自己的那只金丝雀。


第3章 宁津
  宁津不同于地处南方的淮城,三月的天气还寒风凛冽,天空灰蒙,烟雾环绕,未曾春暖花开。
  此时正值傍晚,裴向雀才下了工,从尘土飞扬,黄沙蔓延的施工场所走了出来。他摘下安全帽,去水池边仔仔细细地将每一个指甲缝都洗干净了,才端着碗碟去打饭。
  周遭乱哄哄的,工地上的人三五成群,遍地蹲着,和着尘土将饭菜咽了下去。
  裴向雀走到打饭的小棚子里时,装着饭菜的桶已经是空落落的了。原本这里看管食堂的阿姨看他年纪小,抢不过青壮年人,都会特意给他留上一份。可今天不凑巧,正赶上放假,那位阿姨叫儿子替看班,自然是是只剩下些残羹剩饭。那个男孩好学,这时候面前还摆着书本学习,好不容易分出些心思,舀了桶底的剩饭将裴向雀的碗碟装满了。
  裴向雀顺势瞥了两眼,那是高一的书。如果他还在念书,按照年纪算,也该才念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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