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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123)

作者:莫晨欢 时间:2019-12-04 10:13:47 标签:重生 强强

  电话那边,男人平淡而无起伏的声音听不出来有什么情绪:“明天早点来乐团。”
  “啊?为什么啊?!”
  “……因为,你将会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工作,要去完成。”
  丹尼尔:“……”
  你这是公报私仇!!!!
  所以说,丹尼尔,让你别刺激异地恋中、独守空房的男人,你看,报应来的从来都是这么的快。
  --------
  无法参加闵琛的钢琴会,这让戚暮不由地感到了几分失落。但是短暂的失望过后,更多的则是一种想要追赶的决心。
  戚暮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差距还远得很,即使有再多的报刊杂志报道了自己的新闻,但是当他们评价起闵琛来的时候,却从来都只会说一句“天籁之声”,而无法给出更多的溢美之词。
  至少……他想走到与这个男人比肩的地方,不!
  应该是,想要超越他,打败他,想要成为和对方一样,成为站立在最巅峰的那个人。
  有着这样的决心,戚暮在接下来的乐团练习中更加认真了几分。他几乎是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乐团训练和课后练琴中去,或许是压力太大,让阿卡得教授都忍不住地感慨道:“小七啊,年轻人还是要多散散心的嘛,你可不要把自己给累垮了。”
  但是对此,戚暮却是微笑着回答:“老师,您多担心了,其实……我现在很好。”
  强健的体魄自然是一切的根源,戚暮每天早晨都有进行晨跑,每天晚上也会做一些运动,所以在这样高强度的学习压力下,他反倒身体健康了许多,没有一点被“压垮”的征兆。
  这样认真刻苦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很快……
  便到了学院乐团即将进行演出的周三。
  
  第一百一十九章
  
  入了秋,一旦到了傍晚,温度便逐渐降了下来。没有了白日里温暖万物的阳光,巴黎的秋夜带着一丝凄寒,萧瑟的冷风呼啸着刮过平坦整齐的草坪,让许多行人都忍不住地紧了紧衣服。
  戚暮跟着学院乐团的巴士来到巴黎爱乐音乐厅的时候,还是下午,但是到了此时,他望着窗外那树叶轻摆的模样,大概也能猜想到此刻室外的温度绝对是“美丽冻人”。
  今天下午的时候,学院乐团已经在音乐厅的排练室里进行过一次预演,而再过一个小时,就是正式的演出。
  陆陆续续的观众从川流不息的车上下来,纷纷进入了音乐厅中。刚才德兰还特意去帷幕那儿看了眼,来的人虽然不能说是填满了这2400个座位,却至少也是坐了一大半了——
  由此可见,这场音乐会宣传得还是十分到位和成功的。
  毕竟是法国最出名的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里的学生,非常护短的法国人除了喜欢罢工游行外,其实也很喜欢支持自家人的演出。
  戚暮上一次来到巴黎爱乐音乐厅的时候,还是来聆听柏爱的演出。而如今,却已然变成他自己带领一整个乐团进行演奏,这让他恍然间感到了一丝不真实,但是却也让他不得不去面对。
  “小七!你知道吗,我刚才看到了里昂特大师!没想到他这次也来了!”德兰激动地涨红了脸,道:“上次里昂特大师给你写了一篇乐评,不知道他这次会不会再给我们乐团也写一篇呢?如果他能给我写一篇……天哪!我这辈子也就值了!”
  闻言,一旁的扎克多无语地摇摇头,一脸嫌弃道:“德兰,演出这都快开始了,你怎么还睡着呢?快醒醒快醒醒。里昂特大师能给我们乐团写一篇乐评就不错了,你就别想太多了啊……”
  德兰轻轻地哼了一声,小声嘟囔道:“万一……里昂特大师他就看走眼了呢?”
  戚暮无奈地看着这两个斗嘴的活宝,在心中补充道:所以说,德兰你自己也认为,里昂特大师能给你写乐评……绝对是因为看走眼了……?
  随着演出时间的临近,后台里的紧张气氛越来越浓厚。
  虽然学院乐团在巴黎的大小剧院和音乐厅里也进行过多次公演,但是来到巴黎爱乐音乐厅的话,却还真是新娘子上轿——
  第一次。
  很多学生都十分紧张,甚至有些紧张得连较音都较不准了。
  而到了这个,便显出了一位优秀的首席的重要性。只见戚暮非常平静镇定地抚慰着这些紧张中的学生们,他说着一些调侃的话语,很快用几个笑话将大家的注意力给吸引到别的方向去了。
  就连乐团里著名的胆小鬼海伦都笑着举起了手,问道:“小七,如果……如果我们真的能获得里昂特先生的乐评,那……那我们可以去你家吃火锅吗?”
  这话一落地,整个后台都瞬间沸腾起来,开始有人低声地讨论着“我想吃涮羊肉”、“还是鲜百叶更好吃”、“不不不我最爱娃娃菜”,等到后来干脆有人就“到底吃清汤锅底的火锅好、还是麻辣锅底的火锅好”,而产生了争执。
  戚暮:“……”
  等会儿,他刚才到底什么时候同意了吃火锅的啊!
  海伦胆怯怯地说道:“好吧,小七……我只是说个玩笑,如果不可以……咳不可以的话,那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吧……”
  眼见着小女生一脸“难过得要哭出来”的表情,戚暮稍稍思考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点头道:“其实请大家一起吃火锅也不是问题,就是……我的公寓有点小,可能没办法容纳这么多人……”
  立即有人起哄:“我把我的房子无偿贡献出来!”
  既然都说到这个地步,戚暮也只得笑着点点头:“好吧好吧,要是里昂特大师真的给我们写了乐评,那我就……请大家吃正宗的华夏四川火锅好不好?!”
  “好!!!”
  ……
  距离演出还剩下不过十分钟的时候,后台里已然从刚才一片“完蛋了要是我搞砸了怎么办”、“这么多观众万一丢脸怎么好”、“我今天千万不能失误”,慢慢转变为了——“我想吃麻辣的!”、“明明清汤更好吃!”、“别吵了,咱么吃小七说的那个鸳鸯火锅!”。
  吃,作为人类沟通的最高桥梁与途径,今天再一次地让世界人民继续和·谐·共·处。
  在后台里,戚暮已经做好了万全地准备,就等着演出的开始。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前台的地方,里昂特大师正专注仔细地看着自己手头上的演出单,时不时地拿出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虽然早已进入到了电子时代,但是里昂特大师还是非常热衷于用钢笔在白纸上描绘出美丽的花体字的过程——这和字迹美不美并没有任何关系,里昂特大师一向认为,看着漆黑的墨水渗透进白色的纸张内,那视觉触碰着的效果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你的字怎么还是这么丑,里昂特。”
  里昂特大师:“……”
  瞬间被怒火吞噬了的里昂特大师怒气冲冲地转过头去,一边转首一边低声呵斥:“字迹并不能代表任何东西,是谁敢说我的字……”丑。
  最后一个字并没有说出口,当里昂特先生看清那个坐在自己身旁、杀千刀地敢揭穿自己字丑的男人时,他倏地惊骇地瞪大了双眼,望着对方平静深邃的眸子,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只见男人将鼻梁上的墨镜挑到了眉毛上,那双狭长凌厉的凤眸就这么淡定沉着地看着一脸呆滞的里昂特大师。看了半晌,他垂眸看了眼那笔记本上的字,当看见第一行乐团名称的时候,他已经拧了拧眉头。
  而等到看见第二行写着的指挥和首席名字后,男人终于忍无可忍地伸手拿过了里昂特大师的钢笔,将那一行丑到极点的“戚暮”划掉,在一旁轻松流利地再写了一遍。
  新写出的名字用的是花哨至极的花体字,每一笔都仿佛大自然最精心的雕刻,华丽流畅,甚至连墨水的干涸都考虑到了细致,短短几笔便勾勒出了两个最漂亮英文字体——
  戚暮。
  你看,法勒大师曾经说过:“奥斯顿的花体字写得真是太漂亮了!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字,哦不,小七……其实你的德语写得也不比奥斯顿的差。”
  不过现在,里昂特大师可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个字到底写得比自己优秀多少,毕竟这字和他刚才写下的那些实在差别太大,放在他这堪比涂鸦本的笔记本上,真是格格不入。
  里昂特大师猛地将自己的笔记本阖上,小声地问道:“奥斯顿,你怎么来了?我记得昨天晚上你不是刚开了钢琴独奏会,不过多久柏爱就要开始今年的全球巡演了吧?你哪儿来的这么多时间,跑过来听一场学院乐团的演出?”
  闵琛将宝蓝色的宝石笔帽轻轻地盖上,听着里昂特的话,他淡定冷静地回答:“华夏有位文学家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还是有的。里昂特,我还没忙到那种程度。”顿了顿,他又道:“你就按照我刚才写的那个字,多练习几遍,应该会改善一点你狗爬一样的字体。”
  里昂特:“……”
  什么华夏的文学家啊!他只知道华夏有句古话叫做——
  小狗的嘴巴里没有大象的牙齿!!!
  早已听闻这个男人的毒舌,里昂特大师无奈地接受了现实,摊摊手道:“反正我只是习惯性地记录下每一场音乐会的演出名单和曲目,哪需要多练习这些乐手的名字。”
  “不。”
  男人坚定肯定的声音让里昂特一愣,只听闵琛认真郑重地道:“你有必要多练习这个名字,因为……你以后可能会经常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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