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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遗产重生(41)

作者:水竹青菜 时间:2019-06-07 17:53:14 标签:重生 青梅竹马 年下 随身空间

  已经有些眉目了,不过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暂时还不清楚,等过几天查清楚我在跟你细说,行吗?”
  藜麦想也没想的摇头,“不用。”
  他不想再跟秦封有接触,也不愿意再欠他的人情,再加上他对父母的存在也并不在乎。
  说他心狠也好,说他冷心冷情也罢,只是他早已经过了需要父母照顾的年龄。
  他们既然不曾参加他的成长,他自然不希望,在自己已经习惯了独身的时候,背上一个名为“父母”的负累。
  不管他们贫穷还是富有,哪怕他们身负巨贾家财万贯,在独自生活多年的藜麦眼里,都是负累。
  他不需要。
  也别跟他说什么他父母曾经找过他的话,从他被扔掉到他跟秦封离婚,其中足足三十几年时间,若真是有心想找,早该找到了。
  毕竟当年他跟藜奶奶居住的房子一直在那里,没有被动过。
  就算他不住在那里,周围的邻居都搬走的差不多了,可是当时那片儿老城废弃新城区改造,对应分配购买的房子都是固定的。
  甚至不用去查档案,在县城里随便找个人问问都能知道搬到哪里去,真要找他,其实也容易的很。
  可他们非得拖到藜麦三十好几才开始找人。
  ……要么就是有钱人家里出了什么事儿需要他这个儿子出面顶缸。
  要么就是他父母家里并没有什么钱,可能是家里晚辈不顶事儿,要找他这个被扔掉多年的儿子,回去给他们养老。
  他可不相信他父母是在孩子丢了三十几年后,突然记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流落在外,然后对他产生了感情,要找他回去。
  ——谁还能信这个?
  他不愿意提及自身父母,拿着东西,“再见。”
  往学校门口走去,留下秦封在背后看着他,只觉得头痛欲裂,他的麦子,实在是太难讨好了。
  简直像颗砸不烂煮不软的铜豌豆儿,让人根本无从下手。
  藜麦没有直接去食堂,先回了趟宿舍,正巧在门口遇到准备去吃饭的林卿,见他这么早就回来还有些微惊讶,“你怎么回来了?”
  藜麦也不打算瞒着他,“跟齐略闹翻了,不乐意留在他们家吃饭,就先回来了。”
  他回宿舍放了东西,跟着林卿往食堂去吃午饭。
  林卿凡事不爱多问,自然也没有问他怎么会跟齐略闹翻,只在心里觉得要是他们闹翻,那肯定是齐略的问题。
  毕竟藜麦那般好的性子,从来不与人轻易翻脸,点了点头,“那正好,咱们顺道儿吃了午饭再去图书室看会儿书。”
  等下了宿舍楼,又想起来件事儿,“对了,早上你们刚走不多久,上次晚上送咱们回来那位秦先生过来找你。
  见你不在宿舍,问我你去哪儿了。
  我见他没有什么恶意,就跟他说了你去齐略家的事儿,这个没什么影响吧,我看他还挺担心你的。”
  藜麦捏着手里饭卡,随意的点点头,按照这个时间算起来,秦封应该刚从深圳回来。
  之前秦封送他们回宿舍的时候,跟他们说去深圳可能会耽搁些时间,满打满算这也才过去一周。
  这人就就忙完那边的事儿赶了回来,估计是白天黑夜连轴转了,秦封拼起命来总爱这样,仗着自己年轻力壮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也就难怪他现在是那副要死不活,有气无力的的模样。
  至于能让他这般拼命,紧赶慢赶要快点回来的原因,藜麦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心里却也知道,多半是因为自己。
  从深圳回来,来不及回家,就想过来看看他,放心的给他把药送到手里,结果在学校撞了个空。
  知道藜麦根本没有把他说的话听进去,还自己个儿撞到齐略他们家里去,顾不得生气恼怒,转身还得去把人接到手,才能放心的合上眼睛睡一觉。
  藜麦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他看了眼自己手上厚厚缠绕着的绷带,点点头,“没事,他不是坏人,只是我跟他有些嫌隙,不爱跟他接触罢了。”
  上辈子他这只手废掉之后多有不便,这次从受伤开始他就格外注意养护手上伤口,用得都是好药,平日里也很注意清洁,没让掌心再沾过水。
  伤口愈合的还不错,里面被伤到的筋骨还在慢慢长长,外面皮肉已经开始收口,逐渐愈合的地方,也确实会有些发痒难忍。
  还没到他忍不住要挠的地步,不过除了秦封,大抵也没有其他人会惦记着他的伤口如何,还会出去一趟都会记得给他带点药回来。
  这种被惦记被照顾的感觉很不赖,他不讨厌。
  或许错过秦封,他可能这辈子也再遇不到一个能这般对他好的人。
  甚至在心里会忍不住的去想,若是……若是他不知道上辈子曾经发生过得那些事儿,该有多好。
  若是,他胆子能够再大些,或者性子里能够再多些不顾一切、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畏也就好了。
  他就能攒足够的勇气,敢跟秦封再试一次。
  可惜他知道那一切,并且他没有足够的勇气,所以他只敢像只受了惊的蜗牛,慌乱不安的躲在自己壳里。
  自欺欺人的以为只要自己能躲着不漏头,自己的世界,就是安全的。
  他轻轻的叹口气,略微点点头,“嗯,我跟他一块儿回来的。”
  说完他敏锐的察觉到林卿对秦封的称呼变动,把脑子里那些思绪甩开,略笑着问他,“秦封跟你说了什么,感觉你倒是还挺喜欢他的?”
  林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封哥说我们两还在上学,老去酒吧也不好,毕竟也怕哪天让老师和同学撞见。
  说他接下来,会在咱们学校外面开个小公司,问我愿不愿意周末过去帮忙整理下资料,跟着他跑下腿,做些类似助理的工作。
  也就周末去,平时可以把资料带回学校整理,工资不太高,不过等后期做的好,可以加工资。”
  虽说工资不高,但是时间正巧跟他们上学时间错开,并且离学校近,也没有被抓包举报的危险,总体来说还是比他现在在酒吧里兼职好得多。
  他边说着边去看藜麦脸色,心里也清楚秦封之所以跟他说这些,愿意用他,都是因为他跟藜麦走的近。
  完全是沾了藜麦的光,“我没答应他,就想先跟你说说,你要是不愿意我去的话,我就不去。”
  藜麦听完,略想了下,点了点头,“可以去。”
  他本来是想着等他下个月满十八岁之后,可以先在学校附近买个小门面,开个小店卖酒。
  只有周末开门,要买的顾客也就周末来,若是等后面发展起来,熟客多起来,没时间过来的,也可以接送货上门的单子。
  按照他预想的规格,他跟林卿两人应该是足够能够跑下来的。
  不过按照他规划的这些,肯定是不及跟在秦封身边能学到的东西多,毕竟秦封上辈子从白手起家到最后身家上百亿。
  虽然占了点国内经济飞速发展的便宜,可能做到他这一步的,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至少藜麦是从内心觉得自愧不如的。
  况且秦封对手下人也真挺好,要不他当年去世之后,那些人虽然看不起藜麦,也还能真听他的,把那么些财产真丝毫不损的交到藜麦手里呢。
  藜麦是真拿林卿当朋友,自然也会为他着想,“秦封这人,手段能力不差,你跟着他慢慢学,能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林卿点头,又有些担心的看着他,“可是你跟他,是不是有些不和……”
  倒也谈不上不和,就感觉是秦封竭尽全力要往藜麦身边儿靠,那黏糊劲儿,就跟班上男同学看到漂酿女同学差不多。
  可藜麦却也态度明确,你离我远点,越远越好,怎么着就不想沾上他。
  他总感觉两人关系有些奇怪。
  原谅他还年轻,又不是几十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对于同性恋的了解根本没有。
  新世界大门还没打开,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两个男人也能在一块儿”的这种概念。
  藜麦可不想带偏他,闻言也只是笑笑,“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况且你是你,我是我。咱两处得来就一块玩儿。
  你有事儿了,我帮帮你,我有事儿了,你肯定也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朋友了。
  你又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去秦封那边,也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自然不会因此做不成朋友。”
  林卿才略微放下心来。
  吃过午饭,藜麦想着去五中去看看路蕴,就跟林卿说了声,去隔壁学校找路蕴。
  他当时陪着路蕴报名入学,知道他宿舍教室在哪,看时间估摸着路蕴应该正在宿舍休息,直接就绕到宿舍楼去了。
  五中学费收的高,教学楼和宿舍规模都比一般学校好得多,宿舍装修的跟家里差不多,四人间,配洗衣机和小冰箱。
  藜麦到的时候路蕴正顶着本书站在墙角,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练着站姿,余光瞄见藜麦出现在门口。
  站姿也不练了,兴冲冲的跑过来拉着他的手,“哎哟,麦子你可舍得来看我啦!”
  说着把藜麦拉到旁边椅子上坐下,自己弯腰捡起那本刚被顶在脑袋上的书,在藜麦旁边坐下。
  叽叽喳喳跟他说话,“我这两周可累死啦,学校里面的老师简直没有人性,还不比你拉着我跑步的时候呢!
  至少咱们两跑步,你好歹还让我正常吃饭呀,现在我不仅要跑步,还得上各种力量练习课程,他们还不让我吃饱!
  每天就给那么两粒牛肉,米饭只给半碗,鸡蛋也不让多吃,汤都只给半碗呀,就连蔬菜也只给一碗!
  我的天啦,你能想象得到我过的什么苦日子嘛!”
  他跟竹筒倒豆子似得说了一长串,藜麦在旁边看他,脸都瘦了一圈儿,稍微凸显了点儿五官。
  往常因着不忌口,有些粗糙甚至长痘的皮肤也改善许多,就剩下几颗顽固痘印,看着也略白些。
  坐着的时候哪怕是在抱怨,脊背不自觉挺的笔直,看上去比往常精神的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气色不差,半点也不像他所说的,被饿惨了的模样,就放下心来,笑着,“我看你倒是过得不错。”
  路蕴平日里的训练都完成的一丝不苟,也从不喊苦喊累,看着藜麦才忍不住抱怨几句。
  抱怨完也就好了,“嘿嘿,那不是不能给你丢人嘛,咱们好歹是花了大钱才进来,总得物有所值才说的过去。”
  说着又很开心的跟藜麦分享他的成果,“我这两周一共减下去12斤,昨天我专门去模型室看了, 12斤的脂肪有那么——大一块。
  想着从自己身上掉下来那么大一块肥肉,我就特别开心!哈哈!我现在穿之前的衣服都是松垮垮的,都快不能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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