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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兔的异世之旅[系统](18)

作者:航宇 时间:2019-02-03 10:57:36 标签:系统 兽人 甜文 穿越时空 主受 种田文

  那两头野猪死了,还被他们吃了,但猪圈却实打实地在那儿,提醒着毛兔还有事情没有做成功。
  “养殖的事情我们来年了在说,等开春,猎物多了起来,就让兽人给你多留意点,弄些幼崽回来,这事情还是有可能做好的。”雷默说道。
  “嗯,我知道,只是觉得大张旗鼓弄了半天,野猪崽活了三天就死了,实在是过意不去,浪费大家体力。”毛兔说道。
  “这又不是不能用了,以后打到幼崽省的再建了,想那么多做什么?”毛兔就是这般,啥事也往自己身上抗,他不想想,他已经为部落做了多么大的贡献,族人为他做些事情都是心甘情愿的,所以族长让兽人给他稍点需要的植物,大家才没有怨言。
  不然在这种情况下,谁愿意平白拿出精力来做无关的事情,而这次跳祭舞的事情,也是全部落的族人都同意的。
  “哦,我知道了。”毛兔嘴上应道,但心里还是过意不去,他觉得族人那般想应该,而他却不能那样理算应当的觉得。
  晚上吃完了晚饭,毛兔主动提出来在跳几遍白天学的祭舞,虽说是被人安上的事情,但他既然已经接受了,那便尽最大的努力做好。
  雷默看着毛兔严肃认真的表情,发现自己越发的喜爱他了,没有人会不喜欢这样的人,他只能努力忽略自己那只不得力的胳膊,才不会再次陷入自卑的泥潭,惹得毛兔不高兴。
  毛兔被雷默带着跳了即便过后,他慢慢的有了些感觉,跳的时候脑子几乎就不用想了,手脚自发的做出来动作,毛兔便让雷默停了下来,解了两人的捆绑,自己独自跳了两遍。
  完整的跳过一遍之后,毛兔总算是送了一口气,嘴里嘟囔着说道:“早知道学跳舞可以这么学,他以前也不会每次都那么难熬了。”
  而耳朵贼尖的雷默听了,却是眼神晦暗,他无法想象毛兔这般和另一个人跳舞。无论是谁,都让他极度的愤怒和嫉恨。


第30章 冬祭日倒数第二天
  冬祭日的前一天,兽人们依旧要出去打猎,明天的祭品当然是越多越好,虽然今年肯定会少很多。
  部落里的其他的人也非常忙碌。祭祀需要搭建又高又粗的火灶,最重要的活动都是在明天晚上进行的。而火灶是祭祀必不可的布置,这需要部落里有经验的兽人才行。燃料需要提前采集,要保证从太阳落山,到整个活动结束都够烧才行。
  别人都在为冬祭日做准备工作的时候,毛兔还在卡尔的山洞里苦逼的练习跳祭舞,昨夜他努力了很长时间,才熟悉了昨天下午学到的。今天早上在亚群面前自己独自跳了一遍,见他满意了才松了一口气。
  没想过还没歇息歇息,就又开始了一段新的。这段新的明显节奏变得更快了,动作变得更复杂,配上亚群的浑厚高亢的声音,看起来倒是非常的震撼人心,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
  只是毛兔看了就觉得头疼,实在是太复杂了,比之前的要高一个档次,不知道这时候他再拒绝还行不行。
  这时候一只有些粗糙的大手握上他攥紧的拳头,毛兔抬起头来,就看见雷默一直看着他,眼睛里满是鼓励。
  “别怕。”轻轻地一句话,毛兔的焦虑就被抚平了不少。
  他扭回头去认真地看亚群的示范,这时候他正重复着最开始的动作。毛兔能看得出来,即便是爱波利亚星球上每年专门培养出来的舞者,都没有亚群跳的好。
  亚群的动作流畅,而且有一种奇异的韵味在里边,仿佛能带动人的灵魂的那种感觉。有一瞬间,毛兔都觉得亚群这真的能与兽神接触了。
  只是兽人世界经历了几万年,还是没有证明兽神的存在,后来越来越多的兽人都不再相信兽神的存在了,毛兔所处的那个年代,只还有极少部分的偏远兽人部落,还信奉着兽神。
  “也别浪费时间了,直接让雷默上吧。”亚群跳完,直接说道。
  说的毛兔脸上一红,看来是昨日下午被他摧残的怕了。
  “好吧,你们绑吧。”毛兔一脸视死如归的样子,倒是把两人搞得有些尴尬。
  好不容易克服了异样的感觉,初始的时候,毛兔被雷默牵引着跳,身体有些僵硬,脑子里总是在看着前面的亚群,努力的记着每一个动作,但还是一点都没办法跟上。
  不过在十遍八遍过后,他记住了那些动作,但还是跟不上,想来要是他一个人跳的话,肯定还是跳的一团糟糕,不过窝在雷默的怀里,被动地跟着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渐渐的也能在一些动作的时候反应过来,跟上节奏。
  跳的次数太多,前面的亚群早就不跳了,而毛兔也不用在盯着前面的人,他闭上自己的眼睛,专注地感觉着雷默的动作,一遍一遍的重复,身体都累了也没有说要休息一下。
  毕竟主要出力的雷默都没有说累,自己哪里好意思说。索性就不去考虑,只管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的身体,手到哪里,思维就跟着到哪里,想的多了,也能下意识就记住这下原本对他很是复杂的动作。
  亚群就坐在一边看着,昨天的时候他才知道毛兔在跳舞这方面到底有多大的困难,也知道他本身其实很排斥这项活动,很少有人心甘情愿地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毛兔答应了,答应之后的所做所为足够让亚群刮目相看,没有一丝的不厌烦,虽然他也有抱怨,但在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一遍遍重复着那记不住的动作,动作虽然老忘,但记住的却做得非常的规范和到位,没有一丝的敷衍。
  祭舞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学习起来并没有毛兔那么困难,他们往往只需要跟着做上几遍,就能完全跳下来,只是少有人能做到毛兔这般规范的。
  眼前的毛兔,今儿早上早早就来了,从他跳的那遍的熟练程度来看,昨天晚上回去一定又练了很多遍。今天大早上来了,到现在还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但他能看得清,不算热的天气里,两人脖子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一直到日上正中,马上就要中午了,雷默才出口说道:“休息一下吧。”
  “好的,亚群快帮我们解开这藤条。”毛兔朝坐着的兽人说道。跳了一上午,胳膊都困的快要抬不起来了,不过效果还是比较满意的,他现在不用雷默带也差不多能跳得下来了。
  “怎么样,跳的差不多了吧?”亚群看着毛兔一脸轻松的样子,问了一句,到最后的时候,明显毛兔已经能基本跟上节奏了。
  “嗯,差不多了。”毛兔点点头,总算是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了,今天下午在稍微练习练习应该就差不多了。
  一只大手突然出现在他的肩膀上面,不轻不重的给他捏了捏了又酸又累的肩膀,舒服的毛兔眯上了眼睛,还指挥着说道:“嗯,再重一点,脖子也给我捏捏,真是累死了。”
  雷默笑着看他这般享受的样子,山洞里亚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只剩下他们两人。
  阳光穿进山洞,暖暖地照在毛兔的身上,再加上雷默给捏肩捏的很是放松,使得毛兔很想睡。
  “毛兔,先别睡,我们先回山洞,吃点东西可好?”雷默停下手中的动作,轻轻摇了摇毛兔的胳膊说道。
  毛兔艰难地睁开眼睛,乖乖地点了点头说道:“好,我们先回自己山洞吧!”然后站起来伸手使劲儿搓了搓脸蛋儿,才恢复了精神。
  “那我们回了啊,亚群。”毛兔朝他的临时师父亚群告别。
  “嗯,回吧,下午抽时间再稍稍练习几遍就行了。”有雷默在,亚群并不是很担心毛兔的祭舞。
  “亚群的兽形是什么呢?”
  路上走着的毛兔好奇地问道,这个人啊,优雅地超出他对这个时代这个部落的认知,毛兔忍不住好奇他的原型是什么。虽然经历了近万年的进化,兽人们渐渐拜托了原型的束缚和控制,但这些基因仍然时时刻刻地影响着他们的本性。
  “嗯?毛兔怎么想起问这个问题的?”雷默顿了一下,反问道。
  毛兔自然而然袒露了自己的好奇心,之后便听见雷默说出了一个名字。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南灵孔雀!”雷默说道。
  亚群,应该说是亚群的兽父和雌父并不是岚部落的人,机缘巧合来到了岚部落,并选择定居了下来。他的兽父的异常罕见的南灵孔雀兽人,岚部落的人包括见多识广的卡尔也没有见过这种兽人。
  南灵孔雀是一种极其美丽而由极其强大的动物,雷默还比较小的时候见过亚群兽父的兽形,有着狭长的极其华丽的紫色和青绿色组成的尾羽,很长很长,伸展开来就几乎能占到身体的一半左右。
  他还有岚部落兽人几乎都没有的翅膀,翅膀与尾羽相接的地方颜色相近,也是紫色和青绿色,而外边的部分则是鲜嫩的粉红色。静静站在那里的时候,族人大都惊叹于他的外表,不过也有少部分人提出,这般华丽的外形,还得拖着那么沉的尾巴,他能打到猎物吗?
  虽然大家稍微多想一点,就能想到,一个兽人带着一个雌性外出游猎一年多都没有丝毫问题,这个兽人的打猎能力就不用质疑。但是他们下意识的就想,这般漂亮的兽形,美则美矣,定是不利于打猎的。
  后来的时间就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亚群的兽父展现了他极其强大的实力,他那华丽的翅膀飞起来的速度超越了大部分的野兽,掩藏在下面的是一双锐利的双爪,他能轻而易举地在草原上捕捉到一奔跑出名的小角羚羊,甚至他能躲在高大的树上,等待猎物出现,然后俯冲下来,将猎物抓住。
  当天的时候,亚群的父亲就展现出了他强大的实力,一个人打到的猎物几乎是三个兽人的分量了,而且仿佛仍有余力,当天就震撼了整个部落的族人。
  毛兔就被雷默牵着,出神地听着亚群他兽父的故事,南灵孔雀在他们那个时代早已经没有了,因为他们除了美丽的外表,强大的实力以外,还特别喜欢“作死”,毛兔也是从历史书上知道的,这种兽人年纪轻轻就喜欢外出探险,然后一走就很多都是一辈子。
  部落里强大的兽人都带着伴侣走,找不到伴侣的都一个人走,走的走的就走光了。额,当时毛兔就不理解这种兽人,好好待在自己的部落不好吗?可劲儿乱跑做什么,把自己给作死了吧。
  果然,说道后面,亚群的兽父雌父在岚部落也就生活了不到二十年,第十年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幼崽亚群,而将亚群稍稍养大一下,就把他放到岚部落不管两人自己走了。
  “遇上这样的兽父,亚群真是倒霉透了。”毛兔在旁边也不瞌睡了,愤愤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还好啊,亚速走的时候,亚群已经十岁了,再有两年就可以自己打猎了,而且亚速说他们南灵孔雀兽人十岁就可以自己独立打猎了。”在他看来,亚速做的并没有太大问题,幼崽长到足够独立生活的时候,兽人自然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毛兔对这种想法嗤之以鼻,再怎么说十岁也太小了,即便能独自打猎,那也可能饥一顿饱一顿的,若是他的幼崽,定是不舍得这般的。
  “况且,亚速走的时候就拜托好友对亚群照顾,而且没多长时间,亚群就被祭祀卡尔收作了徒弟,享受部落的优先补助的。”雷默解释道,觉得亚速还是尽到了一个兽父的责任了。
  毛兔撇撇嘴,转而问道:“那你见过亚群的兽形吗?是不是也特别漂亮?”
  雷默看着毛兔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着好奇,对于毛兔对其他的兽人如此感兴趣,颇觉得有些吃味儿,好不容易才压下奇怪的感觉回忆道:“嗯,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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