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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31)

作者:阿辞姑娘 时间:2018-12-26 21:58:55 标签:情有独钟 快穿 未来架空 科幻

  “还能如何?你假死的消息一放出,北幽那群傻蛋便入了我们的陷阱,现在恐怕已经回老家喝奶去了吧?”青衣男子嗤了一声,“别提你三师兄了!师父都快叫他气死了,出谷后到了那什么诸华国之花花无艳的楼中待了三年也不嫌丢人,好不容易来了军中磨炼,知道你假死的消息后便迫不及待地又往诸华国跑,还口口声声说着什么来不及了,能来不及什么?你可别学你三师兄……”
  封九黎看着他嘴唇一张一合,剩下的字却全然听不进去,他喘了两下,睁大眼睛大喝一声:“谁让你们说我假死的?!”
  青衣男子被他吼得一愣,不解道:“这不过是计策,往日行军打仗时你不也说过此法可行吗?”
  封九黎闭了闭眼睛,垂床低低地嘶吼一声后翻身下床胡乱穿着衣服,伤口被他扯裂,在白色的纱布上洇出血迹也不停止动作,踉跄着朝账外跑去,跑到马厩中牵了乌云盖雪便匆匆离开。
  青衣被他惊得目瞪口呆,好半晌才追上去,远远地喊他:“七师弟——你要去哪?!”
  封九黎咬紧牙槽,沉声吐出两个字:“诸华!”
  怎么他也和云梦尘一样,一醒来就要马上往诸华跑?
  青衣男子被他气了个绝倒,赶紧叫了人跟着他去,怕他路上出什么事。
  封九黎攥紧缰绳,双目通红,恨不得乌云盖雪再长出八条腿来飞得再快些——魏紫就要开了,而他还没有回去。
  他再一次食言了。
  封九黎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觉得整颗心脏像是要在下一刻轰然破裂般剧烈地痛着,痛得他整个人都在颤抖,他捂住胸口,咳出一口红色的血,一边笑着一边流泪。
  “锦之……锦之……你一定要等我……”
  他终于记起了十年前被遗忘的那一切,旧景重上心头,仿若昨日之事清晰,历历在目最后定格在中秋桥上,青年柔柔地朝他看来的那一望。
  ——花开了,我就回来。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再也不等你了。
  “啊啊啊——!”封九黎用力地嘶吼着,指甲嵌进掌心的肉里,越向诸华而去,春意便越发浓蕴,但封九黎却觉得他整个人依旧停留在诸华那一场十年不遇的大雪中,被刺骨的寒雪紧紧裹住。
  可现实中,皑皑白雪既融,烨城的桃花再一次盖满整条长街,落英缤纷,香气馥郁。
  街上卖花的小贩车架上安置着一盆盆粉紫芳香的魏紫,封九黎怔怔地停下脚步,终于稳不住身形,再次咳出一口鲜血,从马背上狼狈地栽倒在地,仰头看着清澈如蓝的天空大笑出声,眼角满是泪花。
  魏紫开了。
  他的锦之不会再等他了。
  繁盛成烟霞盛景的满街桃花坠过他眼前,蹭着他的发丝末梢落下。
  恍惚间,封九黎忽然想到了当年他和君长乐刚刚相爱时,母亲对他说的那些话。
  少年间感情浓烈而暧昧,他们之间的缱绻不管如何细细掩饰,但哪怕那罅隙如针眼狭小,都会辗转流露,根本逃不过善读人心的母亲的眼睛。
  她知晓一切后,表情也是淡淡,语气无比平静地开口:“当你彻底爱上一个人之后,你一生中的一切就由不得你了。你无法控制他对你的感情,也无法控制世间的事物百态,在这之后,所有的偶然都会变成阴差阳错,踏错一步,便是步步错,此生再难回头。”
  姜家还在荣盛之际时,她早就看出了姜家要败的迹象。
  姜氏乃将士之后,手握重兵之权,功高震主,岂有不败之理。
  所以当她知晓他和君长乐私定了终身时,是不同意的,不是因为世俗伦常,而是因为世事难料。
  可他那时年幼,一日尝甜便不知苦滋味。
  以为这世间所有的阴差阳错,都是可以回头的不定之数。
  但他错了,错得离谱。
  如执棋对弈,一步错,哪怕手中子永不尽,下得愈多,便错得愈多,最终也只有满盘皆输一个结局。
  封九黎怔怔地走在桃花长街之上,蹁跹坠落的粉色桃花自他身边落下,明明是满目的艳,他却只瞧了满眼的灰,仿佛这一生里他再也不会再见到一点鲜艳的花色——处处都是枯败和死寂。
  这极为热闹的繁盛之境里,笙歌不歇,笑声不绝,封九黎望着从他身边双双牵手而过的行人,似乎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容貌绝艳的紫衣少年站在他面前的模样——如绸如缎,秀美锦之。
  “世间百种凄惨,最惨不过客死他乡。”他站在牢里的铁栏前,茶色的眼瞳清澈如镜,里头像是沉淀了他此生所有的挚爱与深情,“我不能救你姜家,但我一定要救你走。”
  封九黎怔怔地笑着抬头,目光穿过桃花枝杈,望向无边的天际。
  ——这世间最远的路,便是这回乡的归途。因为人一旦死了,前世那些恩怨便跟着一同逝去,即使乡音乡景近在耳侧,历历在目,回家之路却难以勾勒,没有人能记得回家的路。
  生前少年觉得最凄惨的事,竟然落在了他的身上。
  为什么要那么傻,要留在原地不肯回家?是怕我回来后找不到你吗?
  “你别怕,客死他乡又如何?”他垂着头,望着脚下漂亮的粉桃瓣低低地笑着,“回家的路我替你记着,不管多远,我都会陪你走回去。”
  一月之后。
  北幽帝宫中,已经登基为帝的宴辉路过御花园中,余光瞥见一朵盛得极艳的粉紫牡丹时,忽然驻足端详了一会,问身边的近侍福乐道:“魏紫开了?”
  福乐恭敬地答道:“是的陛下,已经开了一个多月了。”
  “古人诗云‘一年春色摧残尽,再觅姚黄魏紫看’。”宴辉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种牡丹长得又艳又俗,花期倒是挺长的。”
  服侍他的福乐是他亲信,听到宴辉这么说便笑道:“也并非所有牡丹皆是如此。陛下有所不知,有种牡丹名为昆山夜光,花期不算太长,却耐寒耐旱,一点儿也不娇贵,倘若盛在夜色里更是清白皎莹,如月洁白。”
  “我知道。”宴辉听着他说,而后出口的声音轻不可闻,像是怕这话被谁听去了似的,“我见过。”
  他走近那枝魏紫,伸出手指掐断花茎,将那一大朵粉紫的花合拢在手心,忽然转头望向福乐:“福乐,世人皆说戏子无情,你觉得这世间真有不薄情的戏子吗?”
  福乐闻言一愣,虽然不知道陛下为何问他这种问题,但想了一会还是小心地开口:“……是有的吧。”
  宴辉摆摆手:“你但说无妨。”
  “那诸华国的第一美人花无艳,不就跟着封九黎殉情死了吗?”福乐弯腰斟酌着用词说道,毕竟他要提的可是那敌国之将,“却没想到那不过是崇洛的假死之计,但奴才想不通的是,封九黎竟也痴心于那妓子,连夜跑回诸华后一夜白头,所有封赏美人都没要,竟只要了一叶小舟,抱着那花无艳的尸身在江上自焚而亡。”
  “我记得那条江流向崇洛。”宴辉看着那枝被他掐断魏紫,手指紧了又松,“他说过他是崇洛的人……”
  福乐没有听清他说的话,又问了一遍:“陛下?”
  “把这株魏紫移出来,种到朕的殿里去。”宴辉把那枝魏紫捏在手心里,深吸一口气负手向前走去,途间遇到盛得再美再艳的春花也没赏个余光。
  这种国色天香的花,一开便独占韶华。
  像极了他见到他的那一夜,仅一夜,便艳尽了一生。


第三卷 21克

第31章 哥哥和阿爸你要谁1
  苏锦之觉得他上个世界是死不瞑目的, 因为那酒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它太!他!妈!咸!了!
  咸到让苏锦之不得不怀疑那杯酒真的是杯毒酒吗?
  不是说毒酒都是什么“醇”、“香”、“甜”的味道吗?多少人在毒酒入口的刹那觉得“喉头一股猩甜”继而就断气身亡, 苏锦之喝那酒之前想要真是那样他也是可以慷慨赴死的, 毕竟他吐血也吐惯了,毒酒再猩甜他都能忍受。
  可他万万没想到,那毒酒竟然是咸的!
  苏锦之确信, 他绝逼是被咸毒酒齁死的!
  等到他口中那股咸到发苦的味道消散后, 苏锦之终于能睁开眼睛了, 他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巴朝洗手间跑去,扑在马桶上吐得昏天地暗。
  呕吐物酸臭的气味弥漫在他鼻尖, 但很快就被自动马桶冲下去了。
  苏锦之扶着洗手台缓缓起身扭开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缓解了宿醉的头痛和恶心后这才有空整理零号传输过来原身记忆。
  等他理顺了所有记忆后不由感叹零号真是个乖宝宝。
  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做宋锦之,是黑白两道都非常有势力的霸道总裁宋明轩的儿子。宋明轩一共有两个儿子, 他是排行小的那个, 头上还有个大哥宋应楚。
  令人值得玩味的是,宋明轩这两个儿子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而且只对外宣称只有宋应楚才是他的养子。宋明轩对待宋锦之和宋应楚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对宋应楚极为严厉苛责,对宋锦之就是毫无原则的宠溺——以至于根本没有会怀疑宋锦之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但事实上,宋应楚才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那位, 因为宋明轩有个哥哥叫宋明彦, 宋应楚是他的儿子, 而不是宋明轩的。
  宋明轩不喜欢家族事业,他喜欢自由而刺激的生活,原本是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特种兵。结果管事的宋明彦在一次黑色交易中遭受枪击而亡,宋明轩便只能回国, 开始洗白家族产业,做个规规矩矩的企业家。而且因为当年那笔黑色交易的屁股没有擦干净,为了保护宋明彦唯一的儿子,宋明轩就只能把他送进福利院,给他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后再领养回来。
  而宋锦之,不过是当年和宋明轩一起作战的战友的遗孤。
  那人为宋明轩挡了一枪,正正打在股动脉上,没几分钟就失血过多而死了。他的死讯传回国内后,妻子伤心过度,留下一个体弱身虚的孩子就走了。他的亲戚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妻子和他一死就开始争抢小锦之的抚养权,实际上打的目的用脚都想得出。
  宋明轩不缺钱,养一个孩子和养两个孩子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再加上三岁的小孩子什么也不记得,好哄又好骗,所以他直接把小锦之带回家养了。而宋明轩对宋应楚严厉,是因为他迟早要把家族事业交到他手中;对宋锦之毫无原则地宠溺,是因为他爸救了他一次,所以宋明轩能让宋锦之做个开心快乐吃吃喝喝的小少爷一辈子。
  一直不公开宋锦之的身份也是因为宋明轩长年累月不在家中,都是请的保姆管家照顾小锦之和宋应楚,加上宋锦之因为母亲难产的缘故,身体从小就是弱唧唧的,宋明轩偶尔回家看他一次,都觉得自己一只手就能掐断这个小孩的脖自,怕公开他的身份后保姆仆人对他懈怠,不好好照顾他所以就没说。
  但是宋锦之长大后,人也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安静内敛,还特别胆小,因为经常生病课业落得太多,学习也不是很好,初中时还经历了校园暴力,整个人便更加阴沉忧郁了,甚至一度有轻生的念头。要不是宋明轩偶然发现了他身上被人打出的青紫痕迹,宋锦之恐怕迟早要出事。
  这样一来宋明轩更加不好公开他的身份了,于是就这样一直拖了下来。
  苏锦之看着镜中重回十八岁少年时期鲜嫩欲滴的自己,觉得宋明轩拖得真是好——他要是公开了自己还怎么做祖宗?
  不过这个念头只维持到他调开电子面板之前的那一刻,等他看清面板上的总拯救目标对象的名字后,这个念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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