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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热重启(8)

作者:余三壶 时间:2024-01-23 10:14:14 标签:重生 双向暗恋 末世 强制 破镜重圆 酸甜

  甚至都没把他们老大带上。

  纹身壮汉眼睛受伤,没头苍蝇似的乱撞,情急之下终于找到了断指,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跑了,如果不是嘴里还都是不干不净地狠话,看起来恐怕比我还狼狈许多。

  我目送他们离去,索性一口将酒喝完了。才感到一阵刺痛,原来是指尖被火焰撩到,烧得焦红。

  我并不在乎,就地而倒,背靠在墙面上,只觉这行将就木的身体当真虚得厉害,这么一番折腾,现在竟力竭到连根手指都动不了。

  我那一烧一斩,那纹身男人若能及时就医,未必真残,但也好过不了。而此人做这种下流勾当多半也不是第一次,胆子这么大,怕在我这里是头一回翻船。

  其实,我如今这力道,恐怕连女人都不一定比得上。

  他一个身宽体胖的壮汉,当然不是防不住我。

  而是不相信下位的猎物有这个胆子。

  但可惜,我沈无哪怕如今卑贱如土,一无所有。骨子里却依然是那个刚愎自用的人渣混蛋。

  我不计后果,不择手段、没有下限,也无所畏惧。

  我一时站不起来,便索性坐在地上抽烟。身下的雨水汇成一个小水泊,泛着淡淡的红,是刚才那男人的血。

  我坐在这血泊中,呼出一口混浊的烟雾,然后在倒影中看到一双皮质考究的牛津鞋。

  我抬起头,看到了裴追。

  裴追居高临下地望着我。

  他撑着黑色的长柄伞,乌发及肩,在脑后精致秀丽地挽起小髻。修剪得宜的西装风衣被风轻轻拂起,每一道弧度都优美精确,再配上完美无瑕却又没有表情的脸,超凡脱俗到几乎与这肮脏的小巷,与狼狈的我……生出一种古怪的割裂感了。

  说俗点,他这贵公子随随便便的一身,没有几十万下不来,要按刚才那些流氓地痞说的,买我几辈子不在话下。

  裴追的手里还拿着公文包。我想起前面不远就是他的画廊,应该是不巧偶遇了我这个倒霉鬼。

  我感到他的目光笼罩着我,将我上下扫视一轮。

  我并没受什么伤,于是放心任他看。

  最后,裴追的目光收束在我大敞散开的领口,缓缓皱眉。

  我食指和中指夹着烟,懒洋洋地倚着墙,微微眯起眼睛,刻意流露出一点才认出他的惊喜。

  “这么有缘分啊,又见面了。”我仰望着他,笑着:“那夜您走后,我才从你助理那儿得知您豪门贵公子的身份,真是可惜啊。小裴总,您不会怪我伺候得粗鲁唐突,像块木头吧?”

  裴追压根没理我,他俯视着我:“沈无,你在这儿做什么?”

  他的视线凝在浅红的水泊上,我猜他闻到了血腥味。

  “累了,坐路边歇会。”我回答。

  他沉默了一会,竟没走,而是问:“你,受伤了?”

  “血不是我的,是位‘客人’的。”我说。

  “客人?”他重复道。

  “是啊,一个没谈拢的客人。”我轻佻闲散地呼出一口烟:“但是,小裴总……您别怕,你有钱,长得也好。如果是陪你,我一定不把你弄成这样,钱给足就行。”

 

第7章 他不让我抽烟

  我太了解裴追了。果然,我这话说完,他面如寒冰,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唯一可惜的是,我那看人死期的能力似乎真的彻底消失了,我没能透过烟雾看到裴追剩余的寿命。

  *

  其实,那纹身男真该信我的。因为我说有钱能还上,的确是实话。

  在身体还没破败成这鬼样子前,我曾在工地打工,还剩下这个月的工钱没结,在离开这座城市前,我当然要去结算清楚。

  我到的时候是正午,日头最晒的时候,可能因为我这着实也没几个子儿,财务倒是没多为难,很快就给了我一小叠鲜红的票子。

  五千多,还掉借的钱,正好还能剩个一千几百零头。

  我将钱随便叠一叠,塞进后裤兜。走出财务室到工地。飞扬的尘土里工人们大汗淋漓,肌肉晒得通红。

  我对其中一人挥了挥手。他和旁边人打了个招呼,小跑过来。

  “沈哥,你回来上工了啊?”那人惊喜喊道,又上下打量我:“但你不是说去看病了吗?咋么脸色越来越差,瘦成这幅样子了!”

  这人姓孙,和大部分年轻工人一样,是小镇里跑出来打工的年轻人。热情、天真,还相信卖力气能改变生活。

  我笑着绕开了话题,避重就轻道:“后头就不来了,今天来领工钱,顺便和你说一声。”

  他却看起来不太惊讶的样子,笑呵呵道:“早知道沈哥你干不久。说实话,你和我们在一起,都显得特格格不入。”

  “怎么说?”我自己叼出一根烟,再抽出一支烟递给他,帮他点燃。

  小孙大大咧咧地吸了口,心直口快道:“具体倒说不上来。就觉得你不像干粗活的,做事说话都和大家不太一样……要怎么说呢,很不容易着急上火的感觉。”

  我把玩着烟笑起来,心想有天我沈无竟然会被人评价性子慢、脾气好。不过是在工地搬砖时获得的这个评价,也不知是褒是贬。

  “我先前只在电视里,或者新闻里那些领导讲话的时候……有过类似的感觉。好像天大的事儿,到他们那儿都就不是个事啦。”

  “这听着也并不多像个好人好事。”我玩笑道。

  “哈哈,说的也是!”黑红肤色的年轻人挠了挠头:“哎,我嘴笨,也说不上来。总之,感觉你可能还挺厉害的。不在这儿做工一定是有更好的去处了吧。”

  说到这儿,他眼睛忽然一亮:“怎么?是攒够钱要回老家去啦?”

  我不意外他会做这样的猜测。因为在工地里做临时工的年轻人,大多是从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跑到大城市,走的时候踌躇满志,想着衣锦还乡。

  但汗水和霓虹灯火会给年轻人们上成年后的第一课。许多人很快会认清现实,转换目标为攒够一笔回乡盖房娶媳妇的钱。

  小孙自己便是如此,不过他又比许多人更知足些。

  他从没想过要在这座繁华都市安家落户,而是喜欢小镇的青草和泥土芬芳。喜欢规律又漫长的日升月落。

  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还有寡居多年的老母亲,在乡下等他回去。

  中午工歇的时候,他总是一遍遍摩挲那些照片,看着脸蛋红扑扑的、穿红棉袄和布鞋的女孩。

  这个在城里人看起来土的不起眼的姑娘,却是他的珍宝和梦想。

  这么简单的爱,这么安静的生活……真让人羡慕。

  我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有家乡。”

  其实不只是没有家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也几乎没有少年时期,十三岁前的记忆。

  唯一隐约知道的是,我应该有过一个很小的妹妹,五六岁大,死于我手。

  场面静了一瞬,那年轻人微张着嘴像在想怎么接话。我便又笑:“没什么地方能回去,就四处逛逛吧。”

  小孙便立刻热情道:“那沈哥要不要来我老家玩!正好下周国庆我得回去。之前你帮了我许多忙,我爹娘都说要感谢你呢!”

  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言语间的些小把戏,帮他保住了应得的工钱。这年轻人却总把“帮忙”和“恩人”挂在嘴边。

  但我一点也不客气,点头笑道:“好。”

  我还有两年,去试试不同的生活——这个向死而生的开端其实也很不错了。

  “沈哥,你戒烟了吗?”小孙在拿一支新烟时问我:“看你都光给我递,自己不抽了。”

  “也不算。生命就这点乐趣了,不舍得戒。”我笑道:“但是得节制点抽,这不刚去过医院,医生总得唠叨两句。”

  小孙没多想,立刻“哦”了一声:“遵医嘱!那我懂了。”

  他呵呵笑道:“还以为是沈哥你讨媳妇了,讨厌烟味不让你抽呢!我家那口子就是,我一抽烟就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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