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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被大佬追着喂饭[慢穿] 下(311)

作者:春山犹枝 时间:2023-11-30 11:25:07 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系统 快穿

  玉米煮好之后过过凉水,已经不烫手了,景年小主人样儿,热情地给大家分玉米。

  崽崽亲手递过来的玉米,能不接吗?那必然不能。

  怀着这样的想法,徐菲接过那根玉米,想着一定要给年宝面子,多少啃一两口,然后就说早上吃太多,吃不下了,剩下的让王鸣鸥吃。

  反正她肚子没叫,王鸣鸥不是饿嘛,多吃点儿。

  想是这么个想法,吃起来就不一样了。

  不到分钟,徐菲炫光了一整根大玉米,然后自己又拿了一根。

  太好吃了!

  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玉米啊!

  要是她减肥的时候吃的是这种玉米,别说个月,年她也能撑下来。

  可惜庄红娟虽然煮的玉米有多的,但他们人也多,大大小小加起来五个人,分那么七八根玉米。

  景云吃了一根她乖崽递过来的玉米就没再伸手了,两个崽年纪小也知道招待客人,自己不能多吃。

  徐菲在吃第二根的时候,王鸣鸥已经把他的第二根玉米啃光了,朝小簸箕伸出了手。

  只剩一根了。

  王鸣鸥动作一顿,讪笑着问女朋友:“你胃口小,吃两根饱了吧?”

  徐菲:“玉米粒那么小一颗颗的,怎么可能吃得饱,你来之前不是吃了两个面包袋饼干还喝了一瓶奶吗?应该已经不饿了吧。”

  因为不想失去女朋友,王鸣鸥失去最后一根玉米。

  徐菲心虚且快速地吃完了最后一根玉米,最后还是给王鸣鸥留了一小圈。

  景年看他们珍惜地吃完玉米,啃得可干净了,骄傲地说:“我们家玉米好吃吧!”

  “好吃!”徐菲积极响应,果然,小朋友,尤其是年宝这样的乖崽,是不会说谎的,他说玉米好吃,那就是真的好吃。

  “年宝……”徐菲试着套近乎:“你家还有什么好吃的?”

  这个问题景年可有话说,他掰着手指头:“菜菜,好多菜菜都好吃,比肉肉好吃,苹果好吃,西瓜好吃,草莓也好吃,还有煮玉米、烤红薯烤板栗,都特别特别好吃……”

  景年还没说完:“还有我家的鱼,超级超级好吃,红烧鱼酸菜鱼水煮鱼鱼头汤烧鱼块都好吃哦。”

  徐菲听得口水都快出来了,好多都是昨天饭桌上吃过的,当时就觉得天啊这顿饭也太好吃了,这菜那菜都很好吃。

  现在景年一讲,忍不住回味起来,更是馋得受不住。

  正在鱼塘边接待客人的景风,突然收到王鸣鸥的信息:[兄弟,你家订餐接长期的不?]

  景风隐约猜到怎么回事,他家小外甥别看内向不爱跟人接触,那要是熟了,不得了,小家伙儿立刻化身金牌推销员,给家里的东西搞推销,一搞一个准。

  要换个人问他这个问题,景风肯定毫不犹豫拒绝了,但这是他同过窗的大学室友,需要帮忙的时候绝无二话的朋友。

  想着估计他们两个打工人,肯定在这里住不了太久,尤其是徐菲,每辞职了,单位一召唤就得回去。

  于是便答应了,只说:“什么订餐不订餐的是,直接在我们家吃就是了。”

  “那不行,一码归一码。”王鸣鸥和徐菲已经从崽崽嘴里得知他们家不接长客,现在景风又答应了,可见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

  他们手里也有村里旅游部门工作人员发的旅游指导手册,上面有写在景家吃饭的价格。

  贵是有点儿贵,但完全是两人能承担得起的。

  王鸣鸥先转了一笔钱给景风,表明是他们两个的餐费,然后又提出要跟他买各种农副产品,他要给他父母寄。

  王鸣鸥开了个头,徐菲也想起来了,这么多好东西,当然要让父母也尝尝。

  两人转钱是毫不手软,景风在鱼塘旁边,手机接二连响起,一笔笔钱到账。

  景风算着帐,这钱怎么也得有年宝一份,小家伙儿推销多卖力啊。

  景风收了钱,王鸣鸥和徐菲安心了,今天中午临时往客人多餐位不太好,桌子就那么大,再多两个成年人有点儿挤了。

  于是庄红娟跟他们商量,到时候跟他们家人一起吃行不行。

  那有什么不行的,跟着主人家吃,才能吃到各种好东西,客人桌还没这个待遇呢。

  王鸣鸥已经开始想中午吃什么了,徐菲有知后觉:“对了,邵工怎么办?”

  他们俩言两语定下了要在景家搭火吃饭,自己倒是开心了,把同行的第人忘了。

  王鸣鸥不敢吱声,景风能接受他们俩搭火,已经是看他面子,再加一个人,不知道景风愿不愿意,是不是有点儿得寸进尺了。

  徐菲想了想,说:“要不我们先出去转一转,邵工不是上山了吗?咱们去看看,他回来了没有。”

  她去试一下邵钧的口风,要是邵钧想自己做饭,不愿意在景家搭火呢?那不就不用麻烦了。

 

第619章 灵泉空间

  中午吃饭的时候,同桌多了三个人,王鸣鸥、徐菲和邵钧。

  景年听舅舅说,这段时间王叔叔、徐姐姐还有邵叔叔都会在他们家跟他们一块儿吃饭。

  景年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人多一点儿还更好,因为外婆会做更多的菜,他就能吃更多的好吃的。

  而且,他不喜欢跟老师同学还有同学的爸爸妈妈们一块儿吃饭,但是他不讨厌王鸣鸥他们几个。

  景风在想另一件事,他再次跟庄红娟提出,给家里招个做事的。

  城市里叫请保姆,村里不能这么说,但都是一个意思。

  这个想法景风早就有了,之前家里开始接订餐,开农家乐,他就觉得他妈和姐姐太辛苦了,最起码得找个帮厨。

  他妈舍不得钱,觉得自己能干,还有景云能帮忙。

  现在客人越来越多了,就连没客的时候,还有这么多口人吃饭,做饭从来都不是个轻省活,人多尤其累。

  另外,搬了新家之后,房子一下子变大这么多,虽然他们自己的房间自己会收拾,但公共区域,两个崽崽的卧室、书房,还是得大人来整理打扫。

  还有其他的家务活,说起来好像没什么,但日复一日的做下去,也是相当累人的,他平时没少干活,因此感触更深。

  由此种种,景风想请个合适的帮工,帮家里减轻一些家务负担。

  这个建议景风提过好多回了,庄红娟一直不乐意,景云也站在她妈这边,觉得自己再多干一些活就好了。

  这一次景风是下定决心了,劝了他妈很久,让他比较意外的是,这次他姐没怎么反对。

  最后庄红娟终于被说动了,皱着眉头开始琢磨请哪个到自家干活比较合适。

  首先,肯定得选信得过的,人要勤快干净干活麻利。

  但这样的妇人,尤其是她们村的,满足这些条件的话,人家自己家肯定也干着农家乐或者民宿,自家经营着,不比来她家里干活好?

  除非开高价,可工资开太高,庄红娟又舍不得了。

  景云比划着提了个人,哀求地看着家人,尤其是景风,她知道,家里的事做主的是弟弟。

  庄红娟若有所思,景风也终于明白,他姐为什么这回不反对了。

  景云提的人是她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叫赵荷花,比她大一岁。

  赵荷花也是个苦命的女孩儿,景云先天性耳聋,赵荷花却是四岁的时候,突发小儿麻痹,从那以后,腿脚就不那么利索了。

  她能走路,只是走路不好看,在村里人看来,就是个有缺陷的残疾人。

  或许是同病相怜,村里的同龄人中间,景云和赵荷花关系尤其好,两人虽然差着一岁,但却是同时上学,小学初中都是同班同学。

  她们小时候上学的时候,还没修现在这些路,走山路去上学要走很远。

  赵荷花腿脚不方便,遇上雨雪天气,更是行走艰难,景云就背着比她还大的赵荷花。

  景云不会说话,又生得过于漂亮,小时候被坏孩子欺负,赵荷花鼓足勇气帮她骂人,帮她告老师,还偷偷跟庄红娟学舌。

  因为这个,村里另外一家欺负过景云的男孩的妈妈,还跑到赵荷花家门口骂,说她小小年纪,就是个长舌妇,不光要烂脚,还要烂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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