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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满宫堂(59)

作者:木兰竹 时间:2023-09-10 09:50:30 标签:宫廷侯爵 穿越时空

  “任升说得对,老爷你还是重新做一套吧。老爷你的衣服多是素的,鹿鸣宴好歹穿喜庆点。”冯宁也劝说道。

  任升点头:“小的记着库房里有一匹绛红色的布料,是皇后娘娘赏的,其大小正好可以做一套衣裳。”

  “绛红色?”凌蔚连忙摇头。这里的绛红色,可不是后世所说的深红色,而是正红色,也就是中国红,“不成,太艳丽了。”

  虽然这红色经常有人穿出来,并不一定是喜庆日子穿。但凌蔚总觉得别扭。

  “瑾堂,恭喜!”黎膺从小门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匹布料,“你的衣服都太素了,还是重新做一身吧。这一种绛红绢布上供的不多,我也只得了两匹,一匹已经做了衣裳,正好还剩一匹。你可千万别嫌弃。”

  “怎么会嫌弃?这太贵重了吧。”凌蔚连忙接过布匹。以皇帝陛下对黎膺的宠爱,黎膺都只有两匹,那宫外其他的人肯定一匹都不可能有。那么自己用这布做了衣裳,岂不是和黎膺情侣……呸呸,基友装了,想想好有点小激动。

  “不过是一匹布,就是用来做衣服的。”黎膺见凌蔚喜欢,自己也欢喜,“我总不能做两套一样的衣服。”

  冯宁和任升对视一眼,相顾无语。

  谁家不是一样颜色做好几套衣服?怎么就不能做两套颜色一样的衣服了?做不同样式的不成吗?

  而且,老爷啊,谁刚才说的绛红色太艳丽了?现在怎么就不说这话了呢?

  算了,做下人的,还是闭嘴吧。两位老爷,爱乍地就乍地,下人们只要听话好好干活就成了。

  嗯,最多心里吐槽一番而已。

  

   第三十九章 过年

  

  古代的衣服都得手绣,其做工时间之长,就可以想象了。

  但是若是家里养的绣娘多,又不需要整体性的花纹,加工加点,衣服也可以做的很快。

  黎膺那一匹布之所以那么珍贵,是因为在织的过程中,就已经织入了花纹,而且全是同色系,非常考验手艺,皇帝几乎不会拿出来赏人。这布料本身是祥云纹路的,只要在领口、袖口、衣摆处绣上一些装饰用的祥云或者藤蔓的花纹,就已经非常华丽了。

  因着赶工,黎膺信不过凌蔚家那几个绣娘,就让王府的绣娘一起加入进来,一件一副很快就做好了。凌蔚一试,感觉脸懆的心慌。

  这颜色也太华丽了,虽然说大街上穿艳色系的贵公子还挺多的,但是他就是不习惯啊。总觉得再背一朵大红花,就可以拜堂了。

  不过除了凌蔚自己之外,所有人都说衣服好,连黎膺也这么说。凌蔚又舍不得这一身贵重的新衣服,便还是在鹿鸣宴的时候穿上了。

  在凌蔚穿越前的历史中,鹿鸣宴本应于乡试放榜次日,宴请新科举人和内外帘官等,歌《诗经》中《鹿鸣》篇,称“鹿鸣宴”。但在本朝,鹿鸣宴则在放榜十日后。

  凌蔚想想,也觉得有道理。这考试加等待放榜,学子们一个个都精神萎靡,走路都打着旋儿。若是放榜第二日就去鹿鸣宴,说不得一个个连强打精神都难。这休息了十日,好歹也缓过气来。大家精神抖擞的参加宴会,也热闹些,看着也舒服些。

  而当考卷可以公开贩卖之后,放榜后第二日朝廷就会贩卖前几名的考卷,所得收益,有一部分就用于鹿鸣宴,还减轻了朝廷的负担。有个十日的期限,也算是为鹿鸣宴筹钱。

  当然,此举被一些朝中大臣大呼为有辱斯文。但是被驳斥道,这读书人笔墨纸砚都得要钱,既然你觉得用钱买有辱斯文,那你就让那些店铺都白送得了。这买卖字画书籍都被认为是一桩雅事,用雅事所赚得的银钱来举办读书人的盛宴,当然更是一桩雅事。

  这论调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所以鹿鸣宴的筹资就这么定下来了。

  今年出了凌蔚这一朵奇葩,卷子卖得特别好。特别是其经义和诗词两份试卷,更是卖的脱销。所以凌蔚算是这次鹿鸣宴最大的功臣了。主持的官员看见凌蔚,也笑得跟牙疼似的。

  凌蔚:“……”

  不应该笑得跟朵花似的吗?

  “凌解元,幸会幸会。”一清瘦中年男子对着凌蔚笑道,“在下焦成,字大成。”

  凌蔚拱手:“焦亚魁,幸会幸会。”

  焦成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凌蔚还知道自己的排名。他还以为这种天才人物都是眼高于顶,不会看在自己排名一下的人物。他的笑容变得亲切许多:“凌解元直接称呼在下的字就好。”

  字?大成吗?这听起来总觉得充满了乡土气息啊。凌蔚眨了眨眼睛,笑道:“大成兄也可称呼我的字。”

  凌蔚字瑾堂,这个早就传遍了,他就不用再介绍了。

  “凌解元好狂妄,居然不用谦称。”旁边一读书人不知道是不是傻的,突然冒这么一句。凌蔚还没觉得什么,倒是把焦成懆的不行。

  凌蔚懒得解释,扫了那个一脸愤恨的读书人一眼,施施然的坐在了举子列座的首位。

  “看看,这种人也配做解元!”那读书人更加气愤,而其他人则悄悄的将脚步挪离他的身边。

  估计是他的一位同窗好友忍不住拉了他一下,解释道:“凌解元有爵位在身。”

  有爵位等同于官员,凌蔚虽是最低品级的开国县男,但也等同于从五品上,连在场一些监考官都没凌蔚品级高。这官对民自称“我”都已经算是谦称了,就算是同辈相交,自称“我”也并无不可。又不是面对长辈上官,这样满是嫉妒的嘴脸实在是难看。

  那同窗不由想着,此人既没有眼色,甚至人品也堪忧,以后也还是远着吧。

  那读书人估计一直自视甚高,并未打听凌蔚的身份,只听闻其早早的传出了会三元及第的狂妄流言,一直对凌蔚很有敌意。他原本视解元为囊中物,其本身也挺有学问,得了经魁之名。但总觉得凌蔚抢了他的解元,一直耿耿于怀。

  至于那个在他之前,得了亚元的人,他看着人家白发苍苍,自然不好比较。

  凌蔚更懒得跟这种人计较。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那是骂人的话。你科举就为了做官,不关心窗外事做什么官?在鹿鸣宴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得罪人,他不计较,有的是人嫌弃其心胸狭隘不会做人。

  还没做官就先被同科举人嫌弃,这仕途还走得下去?

  在鹿鸣宴上,佩服凌蔚、想借此机会和凌蔚攀谈请教的人也是非常多。其中有些人或许心中还有些不服气,但是在和凌蔚攀谈之后,之前的不服气都变成了深深的敬佩。

  考官们也竖着耳朵听着,最后也不得不赞叹,赵祭酒天天那么得瑟,也确实有得瑟的理由。他们要是有这么个弟子或者子侄,肯定也忍不住天天得瑟。

  “本以为凌解元经义全对只是碰巧读到了相关的书籍。”焦成羞愧的摇摇头,“现在看来,凌解元阅读之广,让人汗颜。”

  “我老师是国子监祭酒,其家中所藏书籍本就和常人不同。”凌蔚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讪笑道,“你们还真以为老师所说的让我考前练字,就是单纯练字吗?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到了我老师这里,他嫌弃我底子薄,就让我‘抄书破万卷’了。不然我这一手字,如何能练成这样?”

  旁的人听了,纷纷震撼。

  确实如此。若说作诗作文,还能说天赋。但那字,却是有天赋都不成的,必须要苦练。

  听闻凌蔚刚回到晏朝的时候,连毛笔都不会拿。如今短短三年多时间,其字已经被评价为已见其独特风骨,若再过些时日,堪称大家。可想而知,其练字之苦。

  随着凌蔚当上解元,他的一些轶事趣事也被一些多嘴多舌的人传了出来。其和老师一样,不会联诗斗诗算是旧闻,他最初练字的时候为了立起字的骨架,在门口立了几口大水缸,一直连基本笔画,直到把水缸中的水全用光,才开始写其他的字的事,也被传了出来。

  世人纷纷赞叹,有大学问的人,往往都有大毅力。

  如今凌蔚笑谈其老师当初“不让备考让练字”的事,旁的人才恍然大悟。这哪是不让备考,这就是备考啊。之前大家都只单纯的想到字上面,但那字那里来的?那练字写的又是什么?都没人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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