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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猛A,古代穿过来的(120)

作者:广木非青 时间:2022-10-07 10:13:22 标签:ABO 搞笑 甜宠 娱乐圈 前世今生

  当时我就问他,我说你会唱歌吗?

  他说会。

  我还挺惊喜的,毕竟他的声音条件特别好,我很喜欢他的声音,如果他能给我唱首情歌的话,我不介意在晚上牺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结果他声情并茂地给我朗诵了一首古诗,声音洪亮带动作,抑扬顿挫带手势。

  我拍拍手,说知道了,以后别人问你会不会唱歌,你千万别说会,也千万别给人家唱。

  他囧着个八字眉问原因,说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说不是,太好听了,我怕别人一听就爱上你,我会有危机感。

  他可高兴了,说我要是喜欢,天天给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么一说,后来我也没再提过。

  眼下又有机会了,他又凑过来,说他也想唱一首,送给我的,他准备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说他不会给我整了篇文言文,要当场念出来吧。

  那不行,他会造成只有他不尴尬,但其他人脚趾创造宇宙的社死名场面。

  从此地球不再产生于宇宙大爆炸,我会出两本书,叫《KTV创世论》,《先有人类的脚趾还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们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艺术造诣太高了,别人都听不懂。在这儿乖乖陪着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着痕迹地抽出胳膊,送给我一个“你就等着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决然地走向了最中间。

  菲菲给他递了一个话筒,他在高脚凳上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儿很正,姿势也很帅气。

  但我的头要爆炸了,我开始后悔,不该让他踏入娱乐圈,导致他越来越外向,都有兴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身边的立麦放伴奏,手麦对在嘴上。

  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济可以让我耳聋眼瞎。

  但我却想错了。

  没有什么文言文,也没有什么诗朗诵,他安安静静用简单的旋律在唱歌,虽然因为这歌好像是他写的,我也听不出来跑调没跑调,但实话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有让人躁动的魔力,也有让人沉静的神力,我觉得他简直把我的网抑云歌单摸透了,这首歌完全对我的胃口。

  我也听清了最后一句歌词。

  “若心永不相离,此爱亘古长青。”

  啧,这小词矫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当天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什么时候会的写歌,他说找剧组里的朋友帮忙了,曲是朋友写的,词才是他写的。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唱歌了。

  他说上次他唱完以后,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觉得自己唱的和平时听的不一样,于是去问了小杨。

  小杨告诉他真相,还把我的挚爱歌单分享给了他。

  看看,看看,世风日下呀。

  以前死对头的两个人,现在统一战线,那个誓死保护我,就怕我被何释骗钱的小杨已经死了,现在陪在我身边的,是毫不保留我隐私的猪队友,瓜尔佳小杨。

  可惜KTV的音响设备终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词我都没听清,到家之后我又问他要了文本。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我高兴,一高兴就喜欢亲他,抱他,总之要主动和他亲密接触,他追了我两辈子,耽搁了太多时间,我愿意在余生里追着他跑,就算余生长到永远。

  因为我追着他跑一点都不累,他总会在我身边,不会让我多跑半步。

  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我突然幼稚起来,觉得有那结婚证的一纸纪念也不错,当即把笔记本电脑抱过来,打开美图秀秀,浅P了一张结婚证。

  自己P也是有好处的,我可以给何释加个小狗耳朵,也可以给自己加个瘦脸特效,甚至可以在顶端挂个大横幅,红底黄字:热烈庆祝孟见君X何释新婚大喜!

  啧,完美。

  我示意他看,“再给我做个伪结契吧,之后你随便做什么,反正今天我结婚了,高兴。”

  “是我们结婚了。”他从背后抱着我,鼻尖从一开始便在我后颈磨蹭,温热的呼吸喷在我早就敏感不已的颈部皮肤上,让我觉得自己仿佛也长了腺体。

  或者说,何释为我造了一个腺体出来。

  之前看那些abo文学,我总觉得Omega位于劣势,标记就意味着束缚。

  但现在我理解了,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是希望自己身上有他的痕迹的。

  同时,也希望着他身上有你的痕迹。

  至此我才发觉,AB之间的爱情,不安的从来都不是Alpha不能标记Beta,而是Beta无法在自己的伴侣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用信息素去宣誓主权。

  虽然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也是不太能看得上你的伴侣,但占有欲天生伴随爱情而来,我就是想要在何释身上,做出一些专属于我的东西。

  “何释。”我大着胆子问他,“乾元的腺体可以咬吗?”

  他突然把胳膊勒的更紧,警惕道:“你想做什么?孟哥,我又让你不满意了吗?”

  啊这,他不会以为我要上他吧,倒也不必,我没那个远大目标,且对自己的实力具有充分的自知之明。

  于是解释道:“我也想在你身上留下属于我的东西,之后都随你。”

  他放松下来,侧过脖颈。我也转过身子,正对着坐在他腿上。或许会有疼痛,但在当下,我认为会有其他问题盖过疼痛。

  比如摇曳的灯影,床脚与地板的摩擦,还有洗衣机里的被罩。

  当然,还有在每一个清晨,散架的我。

 

第132章 结尾·上:老夫老夫的磨合

  我已经从0.75枝花变成一枝花了,工作也越来越趋向于拍电影,何释也一样。

  虽然事业在向好发展,但是,不可避免地,我们的工作渐渐变得不一致,分开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经常是我在天南拍戏,他在海北录综艺。

  但小别胜新婚嘛,这不,他昨天说收工了,要直奔我这边探班,眼下就要到了。

  于感情层面上呢,我是很高兴的。但于身体层面上呢,我现在是瑟瑟发抖啊。

  还是说回那句话,小别胜新婚,那新婚要干嘛?必然是洞房,而且是“胜”版本的洞房。

  那么再说回最开头的话,我已经是一枝花的年龄了,so,属实有点经不起折腾。

  这就是找小男朋友的苦果,性福十几年,然后痛苦几十年。尤其,我的小男朋友,他属于种族优势开挂加强版的。

  看,加强版来了,比十九岁那时候骨架更大了,肩宽腰细腿也长,正正好的年纪,各方面精力都很旺盛,也比之前爱笑了很多。

  他小跑过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在我侧脸亲了一个带响的,那么大一个人了,窝在我肩颈处不断蹭动,吻我斑驳的后颈。

  没错,我的后颈已经能用斑驳来形容了,牙印和吻痕已经不算什么,层层的血痕才是触目惊心,但也只是看着吓人罢了,实际上是不疼的。

  这才是真正的伪标记,他的信息素已经融入我的骨血,让我只能感受到交融,还有快感。

  他亲够了才抬起头来,皱着眉毛,“你身上有三种香水味。”

  我当下翻了个白眼,“那是你鼻子犯得罪。”

  他十分不满意我的反应,当下撒开我,后退两步抱胸,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啊不对,是仰望休息室的房顶。

  我无奈跟过去,他躲,我干脆把他压在墙上,用整个自己禁锢他,“阿释,看看你孟哥的年龄好吧,就是我去拈花惹草,人家花草愿意搭理我吗?”

  明明在解释,他却好像更生气了,扣着我的腰把我压在梳妆台前,打开自己手机屏保,掐着我的下巴让我看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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