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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校草的炮灰初恋(64)

作者:飘说 时间:2021-12-20 10:09:09 标签:情有独钟 甜文 穿书 校园

  话落,这回轮到秋思凡沉默了。

  “不、用。”

  两个字嚼地很是艰涩勉强。

  一听就知道在口是心非。

  秋父心下有了数,他为让秋思凡参加这次聚会可畏无所不用其极。

  反正那孩子学习成绩差,给他出测试题也考不上,成功转来理科楼?近水楼台?可能性为0.01%!

  “只要这次聚会你肯参加,爸什么都应你。”

  秋思凡想也不想:“那我要白商霖滚你应吗?”

  “……”

  “说来搞笑,聚会的目的不就是多交朋友?名门大少爷贵千金那么多,为什么偏偏选白商霖做我未婚妻?”

  他也配?

  如果不是他妈喜欢白商霖,秋思凡早把白商霖的头往男厕所坑里按了。

  谁他妈是你未婚夫,崔女士一句玩笑话你还真当真了,玩过家家呢,一天到晚在眼前晃来晃去,比苍蝇都他妈烦。

  “那是因为你妈喜欢!”

  “我知道,可我不喜欢。”秋思凡语调很沉,嗓音很淡。话题不知不觉,从秋父威胁他,渐渐转变为他威胁秋父,“要我去也行,只是我去了,到时候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就由不着任何人管了。”

  “即便这样你也敢让我去?”

  漫长而沉默的对峙中,忽然有人几不可闻叹了口气。

  率先败下阵的是秋父。

  “去吧。”他说。

  比起婚约啊,感情啊,秋父更注重的是他儿子未来在事业上的成就。

  他儿子学习优异相貌俊朗,只要他能去这次聚会,多在交际圈子里认识一些人,不仅能替他长脸,还能结交到不少朋友给未来的路打下铺垫。不论秋思凡是想干什么,只要不做的太过分,他都勉强能睁只眼闭只眼。

  而这个时候的秋父,显然没预料到他儿子会在聚会上闹出多大的动静……

  亦意料不到自己今后,是如何被那个叫程榆的孩子,给轻而易举扭转原本的态度与想法。

  ……

  *

  程榆在家躺了两天没有出门。难得的假期,他决定窝在家里快快乐乐的做个爱学习的死宅,偶尔翻出两本数学课外题来做。

  给他房间内送点心的程璟彦瞥到他这么爱学习,感动的泪目了,而泪目之余,又觉得不对劲,“小榆啊,你不是学文科的吗,这本数学练习册好像是理科生才用得到……你没事写这个干什么?”

  “这本练习册上的习题很难,它的上集我已经做过一遍,有几道压轴题是我容易犯错的,我打算多写几遍巩固一下。”程榆翻出书包里一本语文高考作文合集。

  他唉声叹气道,“写完这个我就继续阅读文章了。上次考语文作文被扣了4分,自尊心着实有被伤到。”

  程璟彦:“……”

  上学期末你作文考零鸭蛋,也没见你被伤到丝毫啊?

  程璟彦一句“小榆不妨转理科吧,打小理科成绩就比较好”,却在看到程榆低头做题专心致志的模样,生怕影响到了他,故而吞咽回去什么都没有说。

  程璟彦从他卧室出去又进来。

  “铛铛铛——”

  是他哥的人为音效。

  程榆抬起头望过去,眼眸霎时一亮!

  程璟彦给自己准备了个惊喜,而这个惊喜就是一双限量版的新鞋。

  男孩子嘛,对于鞋子总是喜欢的,程璟彦自己就有收集癖,家里有好几十双昂贵的鞋子,都是他一点点攒着钱买来的,只不过因为后来原身乱花钱,那些鞋已经被他卖出去了好几双,换来的钱转眼间被原身拿去买楚翎寒周边,以及花天酒地去了。

  很奇怪,这双限量版的潮流鞋和他原世界里最喜欢的鞋子一模一样!无论是材质,还是标签颜色和花纹,都与印象中的别无二致。

  程璟彦居然这么懂他喜好!

  “喜欢吗?奖励小榆这次月考考得年级第一,等到下次期中考再考个年级第一回 来啊,哥哥再给你一个大惊喜。”

  “谢谢哥哥!”程榆欣喜地双手接过来,表情如获珍宝,就差把程璟彦和这双鞋一起插三炷香供起来了,“你真是我的亲哥啊!”

  “傻小子说啥呢,我不本来就是你的亲哥?”程璟彦不由得捋了一把他头顶上的一撮呆毛。

  少年在家穿着宽大的睡衣,头发蓬蓬的略微有些乱。

  这点和他特别像,只要放假在家里呆着没事干,就跟骨子里天性被解放似的变得特别随性。

  唯二和自己不同的,是程榆无时无刻都会保持房间的整洁,保持自己的可爱。

  这让程璟彦想起了程榆小时候,穿着恐龙睡衣趴在床板上涂鸦,小嘴嘟起,脚丫子乱蹬,特别像什么软乎乎的家居萌宠。

  “好了快去洗漱吧,明天不是还要和同学们出去玩吗?早点睡养精蓄锐,不然第二天累得都没心思玩了。”

  “好~”程榆听话地直点头。

  走进卫生间,关上门。脱去睡衣的少年长腿跨过防水条站入淋浴室,随着花洒被打开,水一下子冲刷下来,热腾腾的蒸汽逐渐氤氲整个空间。

  程榆就在这片雾蒙蒙中心想,不知道这具身体的酒量怎么样,白天魏徵已经发来消息要他明晚做好准备,他肯定会联合起班委等人灌死自己……

  原身既然能沾花惹草,酒吧夜场那种地方没背着秋思凡少玩,酒量一定很不错吧?

  虽不至于千杯不醉,但肯定比他一杯倒的要好。

第四十七章 连生气起来都这么勾人,带劲儿!

  周一的聚会以接近酒会的形式, 在晚上六点正式举行。主办方在台上讲了两句,剩下的时间就交由来宾们自行安排。

  觥筹交错的聚会上放着悠扬婉转的钢琴声,等秋父秋父诶个与企业合作伙伴的董事长总裁等等碰完杯, 寒暄过后,有不少名媛少爷也向他们生来便是贵胄的儿子碰杯。

  每个过来敬酒的人都将酒杯端地很低, 这是上流圈子里的基本礼貌。秋思凡平日里嚣张放肆惯了,不远处的秋父生见他时不时低头看表,生怕他注意力全然不放在宴会上,目中无人的态度把人给直接气走。

  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到底是在这样隆重端庄的场合, 偶尔碰到几位年龄比自己大些的,他儿子显然还是很懂交际礼仪似的,把酒杯往下压了压。

  全程保持标志性的营业假笑, 虽然假但胜在挑不出丝毫毛病。

  正和白家夫妇说话的秋父不由得松了口气。

  白父沿着秋父目光望过去:“令郎当真一表人才,我们阿霖能嫁过去可真是前世修得的福分。”

  崔颖笑了:“可不是?”

  “……”

  秋父在她耳边低语了句“人家这是客套话, 你注意一点”, 随后拍了拍白父肩背, 简单一句话转瞬就将尴尬一扫而空:“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对于阿霖这孩子, 我们自然是会多多照顾。”

  秋父今年不过四十岁出头, 都说男人到了这个岁数才最成熟最有魅力。正当白父自诩不如,余光忽然瞥见一个腿长个高的男生朝这边看了过来。

  对上视线的那刻, 白父条件反射地一愣。

  只见秋思凡神色淡淡地走过来。光落在他眉眼, 照出他精致到凌厉的容颜, 竟有种不怒自威的强势气场。

  这种气场由内而外扩散, 令人忽视不得。周围不少人都若有所感地向他望去。名媛眼底流露出艳羡青睐, 少爷就各个都被震慑住。

  见状白父扭过头, 发现他身边除了崔颖, 连秋父都同样被微微震慑住。

  以前都没正眼仔细瞧过,不知不觉已经长这么大了……秋父内心正感慨着,就见面前的男生象征性地看了眼表,随后抬起头。

  他似乎又长高了些,现下看自己父亲都要微微压低眼帘。

  “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晚九点前回来。”

  “?”秋父一愣,愠怒道,“胡闹!聚会十点就结束了,你九点才回来?像什么话!”

  秋思凡眉梢轻轻抬起:“那我九点五十九分五十九秒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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